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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部分

意思地说:“瞧,本来说给你看冰儿的文字呢,反倒跟你说起冰儿了。这里全是她写过的东西,你一本本慢慢看吧。”说完,他把钥匙放在我手中,冲我微笑,“冰儿的钥匙你先保留吧!”

    “我,我可以吗?”这个情意太重太重,我诚惶诚恐。

    “没什么不可以的,冰儿应该很高兴我为她找到一个知音。”庄一同笑着拍拍我的肩,弓着腰走出去。

    我又兴奋又好奇地揭开搭在箱子里的布幔,立刻,满满一箱子笔记本露了出来:淡紫色,帆布皮,竟然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

    哦,冰儿,难道我们前生真的姐妹一场过吗?

    捧着冰儿的笔记本,我盘腿坐在矮矮的书桌前。这时,我发现书桌面对那面斜墙,一株青碧的牵牛花恰好攀在墙的那扇玻璃窗上,淡淡的喇叭似的花朵在细雨中依然昂着脑袋,像冰儿,即使雨天也要向着太阳,即使软弱也要灿烂。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轻轻地掀开笔记本的扉页,突然一阵惊天动地的声音乍起……

    我心中一凛,刹那间,拔腿冲出去——

    我被留下了。

    不,准确地说,我主动申请留下了。

    其实,坦率地讲,今天一大早,我的信念便已经动摇了。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往事,喜欢这里的喜悦与哀愁。喜欢这里的人——活着的,死了的,甚至那条怖人的狗。李姐说得对,我的确和这个家有缘。而这个缘,则是冰儿为我们结下的。她,是我的姐妹。

    缘分来了,无法阻挡。

    我真该死,竟然忽视了庄一同的腿疾。当我冲下楼看到他无助地趴在地板上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喷涌而出。

    此时的他,像一只受伤的鹰,无助而尊严扫地。就在这一刹那,我做出了一个至今连自己都有些吃惊的决定:我将陪伴他,像冰儿那样。

    还好,庄一同的脚崴得不厉害。他不愿意去医院,我便让李姐找来冰为他敷上,然后往红肿部位抹上专治跌打扭伤的正骨水。整个过程,我们一言不发。我心甘情愿,他亦坦然接受。

    “留下吧。”最后,他又说了一句。

    “嗯。”我把他的腿平放在藤椅上,轻轻应了一声。

    一切自然得像流水。

    下午,老罗送我回去拿东西。扎勒一直送我到车上,直到车子发动离去时,它还一直默默地站在路口望着。

    老罗很高兴。尽管主人崴了脚,可听说我要留下,这位言语不多的老绅士一直冲着我微笑。一路上,他告诉我,这辆白色宝马是庄先生送给冰儿十五岁生日的礼物。先生的本意是想让冰儿多见识一下世面,但实际上,自己用这辆车送冰儿去医院的次数远比出去玩的次数多。除了去医院,冰儿去得最多的便是书店。她最喜欢去的是清华东门附近的万圣书屋,因为那里人少,而且有一副对联,她好喜欢。

    “燃一炷书香,续一段书缘?”我脱口而出。

    “对,这是这句。”老罗欣喜地望着我,满眼笑意。

    正说着话呢,我们已经快到人大西门了。看到人大附近一幢幢熟悉的建筑,一时间,我竟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是啊,景致依昔,但我,却不是昨日的那个我了。

    雨已经停了,老罗将车停到我们楼前,下车,帮我拉开车门。可能是这辆宝马过于显眼,也可能是老罗的风度太不一般,总之,我感到许多束异样的眼光剑似的朝我刺来,其中,最令我感觉生硬的便是张红的。

    我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在如此尴尬的场合下与她碰面。

    此时的她,披着件粗糙刺眼的运动服,头发凌乱,满脸疲惫,手中拎着个大红色的塑料簸箕,神色憔悴得好像一个麻木的中年家庭主妇。

    “张红!”我兴奋地走上前,正要介绍她和老罗认识,哪想到她脸一背快步走开。

    “你等着我。”我对老罗说,然后三步并两步追上去。

    “张红——”我伸手想接过她的簸箕,她生硬地将身子一闪,我几乎扑了个趔趄。

    我尴尬地笑,对她反复多变的个性习以为常。于是便问:“你现在怎么不去上班?”

    “哼哼,上班?”张红冷笑,“哪有班给我上?我哪有你那么好命?”

    我不接她的冷言冷语,奇怪地问:“怎么啦?”

    “还不是你那宝贝方卓?他那河东狮吼的老婆今天一大早又不依不饶地闹到餐厅来,头儿二话没说把咱俩炒了。”

    我倒抽一口气,真td无耻!

    不过还好,我已经不在乎了。我拉着她的手安慰道:“张红,别在意,我们根本不需要那份工作!”

    张红一把甩掉我的手,好像我的手沾满了病菌,说:“那是你!可我在乎,我不像你那么命好。”

    说着,我们下了楼,走进y暗的地下室,她掏出钥匙,用力捅开略有些生锈的铁锁。

    天哪,不知为什么,整个地下室已经变成深及脚踝的水塘!水汪汪的,无数只蟑螂在水中拼命挣扎,看得我毛骨悚然。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喃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进水了呗,有什么好奇怪的。”张红把裤腿一挽,抄起扫帚便往簸箕里扫水,然后将簸箕中的水倒入水桶中。

    原来,刚才她是下楼买簸箕的。

    这时,我发现我们这个半地下室正好对着地面上的下水道。雨这么大,下水道来不及渗入的水便堂而皇之地顺着我们窗户浇下来,似乎我们小屋便是另一个下水道。

    “td!这房东太缺德了!”我骂,一把扯过张红手中的簸箕,用力掷到同样是水汪汪的走廊里,愤愤不平地说,“张红,别管它,淹了它才好!我们不住了。”

    “那我们住哪里?”

    “紫玉山庄,住别墅去。”不可否认,我当时的神色肯定有点儿洋洋得意。

    “别墅?谁的别墅?”

    “就是上次在餐厅见到的那个家伙,长白头发那个——”

    “哦,想起来了。”张红恍然大悟了,讥笑道,“蓝湄住上了公寓,你住上了别墅,吓,真是一个比一个厉害!”

    “张红,你——”

    “怎么,又嫌我说话难听不是?”她“咯咯”地笑,笑声y冷恐怖,“这年头真怪了,女孩子的脸皮一个比一个薄,但做事却一个比一个厉害!”

    “够了,你什么都不懂!!”我气愤地一跺脚,立刻,污水溅到我们身上。

    哪知,张红笑得更厉害了,“我不懂?两年前蓝湄也这样对我说,‘你什么都不懂!’是啊,我什么都不懂,只懂得老实工作、用功念书、努力考研,别的什么都不懂。你们懂什么——懂得为了钱什么的,半途而废、出卖色相、不顾廉耻,连最起码的脸面都不要了,你们懂得是不是太多了点儿?!”

    我皱着眉头听,待她气咻咻地发泄完,耐心跟她解释:“你误会了,我和蓝湄不一样。我们是种纯粹的朋友、父女关系,他女儿……”

    “吓!住嘴吧,别脏我的耳朵了!”张红嚷嚷着,捂住耳朵,“干吗要冠冕堂皇?做了婊子还立个牌坊?不觉得更令人恶心吗?”

    我羞红脸,冷冷地看着她,觉得她真的不可理喻。

    我不想再搭理她。既然我的好心被她当作驴肝肺,那么,我们之间再没什么好说的。我于是蹚着水,默默地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可想到我们曾经住在一起的日子,我的心又疼了。

    “张红,这世界其实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坏。”我轻轻地说。

    “可也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好。它的坏处,你还没有领教过?”

    “可,我们总不能因为某些坏处就愤世嫉俗,否定一切吧!”

    “哼哼,多长几个心眼总是应该吧!”

    “那你凭什么认为我没有长心眼?”

    “我看不到,相信别人也看不到。我们看到的是缺心眼,而且越来越缺!嗬嗬,住别墅、开宝马,反倒说是什么父女、朋友?这话估计也就你和你那位‘父亲’相信吧!”

    我一时语塞。是的,住别墅、开宝马,这在别人看起来是多么不正常!有谁会相信一个患地中海贫血症女孩的故事?有谁会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一块冰晶玉洁的地方?这个残酷的世界啊,早已经把人心最后一点儿善意摧残殆尽了。

    想到冰儿那纯净空灵的笑脸,我觉得四周有着无可救药的肮脏。

    “跟我走,哪怕就是去看一看,我确定你会改变自己的看法。”我背上背包,拉起张红的手。

    “免了吧,只要自己开心,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张红冷淡地抽出手。

    “我可以不在乎旁人的,可在乎某几个人的。”我动情地说,眼泪几乎流下来,于是从钱包中掏出庄一同给我写的纸条,压到她书桌上,“这是我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我等着你随时去找我。”

    张红看都不看一眼,低头继续扫水。

    我定定地看着她,她瘦小的身影在水泊中显得格外单薄却硬若磐石,像几乎风化的花岗岩,纵然粉身碎骨,也要与风雨对峙。这个执著的傻女孩啊……

    “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令你这么——这么灰色?”在跨出门口的一刹那,我终于向她问出了心中最想问的问题。

    她不理,依然在沉默地扫着水,“哗哗”的声音刺耳而苍凉。

    我扭头,大踏步走出去。

    “菩提本无树,

    明镜亦无台。

    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

    她到底在扫些什么呢?

    我的新生活开始了。

    我很吃惊,几乎没费什么困难便融入了这种全新的生活。这里的人、狗、物乃至空气中的味道都让我觉得非常亲近,好像前世便来过许多次一样。

    庄一同在外面有生意,具体什么生意我不得而知,但感觉他对自己的生意淡淡的,甚至有点儿漫不经心,一点儿也没有电视中生意场上那种全力以赴、肝脑涂地的样子。他的办公室在中粮广场,天气好时会开车去那里转转,但也仅仅是转转而已。不到半天工夫,他又一准会回到家中,喝喝茶,然后钻进自己的书房中,一待便是大半天。

    他没有太多社交,甚至连电话都很少。可能因为腿疾的原因,他亦很少出差。但感觉他的工作需要大量出差,我经常听到他在家中给职员打电话安排他们出差,有时,听上去似乎是为了非常重要的事情。无可否认,他非常信任自己的员工,非常信任身边的人。

    我从来没有过问过庄一同的生意,我想冰儿在世时估计也不喜欢问。我们,甚至包括庄一同本人都和“商人”不太沾边。在我看来,他更像学者,只是因为一些偶然的因素,把他推向“商人”角色,但他扮演得并不好,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不太成功的“儒商”。

    但他不缺钱,这是显而易见的。在北京,能住得起紫玉山庄,开得起奔驰、宝马的怎么也得算上层阶层了。他给了我一张信用卡,里面有多少钱我不知道,也从来没想到去查看,因为我根本不怎么消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中看书、写字。大家都不是物欲非常强的人。

    李姐和老罗是单纯的老好人,虽然身处佣人地位,但从来不妄自菲薄,唯唯诺诺。同时,他们也不因为自己在这个家中无可替代的作用而居功自傲。对我这个外来者他们出自内心地欢迎,好像我的到来对于他们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

    由于庄一同曾经在冰儿“走”时辞掉所有的佣人。所以在这幢别墅中,李姐几乎一人肩负起了所有的工作。她特别忙碌,从采购、做饭、洗刷乃至清洁,里里外外都是她一人忙碌。如今又添我一个吃白饭的,她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我从来没把自己当作“小姐”,相信冰儿也没有这样过。我总是尽量帮助李姐,帮她采购、做家务。可能因为大家相濡以沫的原因,这幢别墅中没有太明显的尊卑,大家地位平等。每个人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连庄一同,也在需要时,变成家具修理工、电工,甚至会在顺路的情况下,帮我们从超市采购来大量用品。

    这是一个奇怪的家庭模式,说不清我们是主仆关系多点儿,还是亲人关系更浓些,总之,我们每个人在这种模式下,心安而自得。

    我一直不喜欢荒凉的感觉。这别墅里的颓败、荒芜、简陋让我觉得每一天都好像是应付一样。我敢肯定如果冰儿看到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也会心酸。我想替冰儿做点儿事。

    搬进来的第二周,我让老罗带我到花木市场。那时正好是夏初,花木市场的花草繁多,我选了栀子、夜来香、野蔷薇、刺玫等泼辣的开花植物,还买了柿子树和樱桃树。虽然老罗一直告诫我说,现在种树活不了,可我不在乎。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明媚的天气,树木竟然活不了,我不信这个邪。

    回到家里,我们翻出尘封已久的花木工具,锄了花园中已至膝深的杂草,翻了土,洒上水,并用肥壮的花肥好好地把泥土捂了半日,然后种上各种花草,并把两棵树一左一右像卫士一般栽在秋千旁。看我们忙得不亦乐乎,物业人员也凑过来帮忙。他们拿来装修废弃的木条,帮我们重新树起一圈整整齐齐的栅栏,并用白色油漆均匀地上色,立刻,一个颇有情趣的小花园出现了。

    为了让栅栏显得更漂亮,我还在栅栏边种了一排刺玫,这植物生命力最强,连水都不需要太多,不多久便会爬满整个栅栏,并开满星星点点的小粉花。

    也许许久没有做过这么有情趣的事了吧,也许人天生就应该和泥土亲近,虽然我们忙了整整一天,但情绪始终高涨。就连扎勒,也兴奋地加入其中,一会儿帮我们叼来只铲子,一会儿又帮我们叼来株植物。

    傍晚,当庄一同打开后花园的门时,我正拎着桶白油漆往冰儿的秋千上刷。秋千锈得太厉害,我只能用砂纸打磨,然后刷漆来遮盖。至于秋千座,我则裁了一大块废旧的沙发海绵,上面铺块漂亮的粗布,然后用吊鱼线把它们密密地缝在一起。

    “来,快来试试我们的秋千舒不舒服!”看到庄一同,我拍着秋千,兴奋地冲他嚷嚷。

    隔着老远的距离,我看得到他的嘴角有些抽动。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更是一个性情中人,亦会因为一些小事而感动。

    有人说“花园是别墅的灵魂”。

    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可信度有多少,但有时,当你目睹一片生机勃勃的花草,你会不自觉地兴奋、朝气蓬勃起来。

    在我们的精心照料下,花园渐渐恢复生气。庄一同喜欢早起,以前他起来时,总是呆坐在家中看看晨报之类的,可现在,他一起床就捏把铲子到花园里锄草、松土。或许清晨的空气、露水对身体有好处,也或许劳动令人愉快,每当他从园子里回来时,都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园子,他为葡萄搭了个新架子,并重新购置了一套专门放在室外的藤制茶几与椅子,天气好时便召呼我们大家一起坐到园子里品茶。他喜欢喝茶,精通茶艺,他会给我们冲泡最地道的功夫茶,也会不惜重金购来清明后的第一道龙井。和他在一起喝茶是种享受,他端出的茶让我为自己以前拿着茶缸牛饮的姿态感到羞愧不已。

    我常常沾沾自喜地认为,我为这个家注入了新鲜的活力。这话可能有点儿夸大,但也不无道理。

    我是一个特别随和、容易满足的女孩,很快便和这里的每一个人交上了朋友。虽然以前我几乎没做过饭,但来了之后,经常和李姐一起探讨如何把菜烧得更可口一些,如何用最简单的方法做出美味的甜点和沙拉。久而久之,我亦能捧出一两盘像模像样的菜。菜的味道先不提,但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李姐的负担。

    因为不喜欢事事麻烦别人,傍晚,我便说服老罗在奥体教我开车。奥体有很大很空的车道,特别适合新手练车。老罗是个很好的教练,对我这个愚笨的学生既不过于苛责,也不过分纵容。学完车,我经常请他在奥体午夜广场里来上一扎冰啤以示感谢,当然他喝完冰啤,开车回家的任务自然就是非我莫属了。

    我们深知这样做很冒险,所以我们万分小心。就这样,在甜言蜜语以及糖衣炮弹双重威利诱下,我学会了开车。

    扎勒是我的好朋友。人们都说,藏獒不太容易跟人混熟,但对于我,却是个意外。我觉得自己和扎勒彼此互相欣赏,我从不把它当宠物看,很尊敬它,当然它也特别值得我尊敬。它的一举一动、性格特征等特别具有一种王者风范。

    我不知道它怎样看我,因为无法语言交流。但它渐渐与我寸步不离,我看书时,它默默地蜷在我脚边;我外出时,它便忠心耿耿地送我一程又一程。甚至情况允许时,干脆跳到我的车里去。

    至于这个别墅的主人,则越来越和我有点儿“忘年交”的意味。

    以前庄一同是因为我在某些方面特别像他的冰儿而喜欢我,现在,他则更多的因为我是白青青而喜欢。

    他说我的性格“坚韧”而“乐观”。

    我说冰儿不更坚强吗?身患重疾还那么乐观。

    他说,所以他用“韧”这个字。冰儿的世界是完全纯净、不沾世俗的世界。除了她天生不足外,这个世界没有对她有一点点儿的不公。而我,则不一样。在经历了那么多失败、挫折后,依然保持这么向上的心态,依然这么善意地对待周围一切,难能可贵。

    我说,所以身边有些朋友说我“缺心眼”。

    他感叹道,人已经有七窍,实在太多了。有时,自作聪明的人非要凭空再添上那么多心眼,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能徒增烦恼。

    我奇怪,机警一点儿不好吗?

    他说,人生就像饮茶三道:第一道品之,苦若生命;第二道品之,甘甜似爱情;至于第三道品之,则淡若微风。无论苦涩、甜蜜,最终都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