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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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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

    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熟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

    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奶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活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

    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

    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阳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贴上去的,梨经久日晒雨淋,日渐成熟,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色泽,仿似与生俱来一般。

    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

    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签,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

    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些了些转变。

    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

    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

    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

    一个叫孙青霞。

    一个叫公孙扬眉。

    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枪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步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好,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y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门楣。”

    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人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矩,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3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呜!?)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抨碰抨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俱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恃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寂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大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里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于秋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六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力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杰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4潇湘画里的女子

    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

    那湘画里的女子。

    ——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

    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情估得出,画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蟹一笑而牵动。

    他为她而牵痛。

    纤痛。

    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

    为什么他会这样画她呢?

    为啥他会在热恋的时候画出这样的一个她来呢?

    铁手知道他的为人。

    他是那种站在任何地方就像他就是这地方的主人的那种人。

    飞扬而不跋扈。

    铁手了解他那种人。

    他本来就认识这个人。

    他私下有一半是为这入而特别赶来这儿的,他不但已为这个人而闯“一言堂”,还会为此人而登泰山。

    他既来了,已别无选择。

    铁手听过他说起她的事:他甚至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甚至连头发也在爱着她。

    而他是一个能光凭眼神就足以把敌手捣成碎片的年少英侠。

    可是他为何要这样画她?在爱得那么真。那么深。那么疯、那么狂的时候,他笔下的她,依然是那么忧、那么郁、那么哀凉、那么凄然!

    ——难道他在和她最甜美幸福的时候,已觉察到他们的未来,是一个绝大的不幸?一个没有底止的深渊?

    铁手不知道。铁手没有问。

    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在恋爱。

    他们在京师,相交莫逆,但他还是要急急回东北。

    因为她还在那几,他的心一早已飞了回去;

    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了。

    铁手那时还没有看过这幅画。

    但他却在一场战斗中而认识他,两人不打不相识,而致惺惺相惜:

    他便是人称“扬眉剑”或“扬眉才子”的公孙扬眉。

    破晓时分。

    铁手与猛禽还在读“晓红”。

    他们即将出发,上泰山,杀山枭、救摇红。

    但他仍来读完,“飘红手记”的“晓红篇”。

    他们还在读。

    读她。

    这个黎明特别冷。

    外面传来调度兵马的沓响,杀伐之气愈来愈炽。

    事实上,“一言堂”在这些日子一直都是杀气腾腾。

    但在,‘一监院”内,名捕铁手,还有鬼捕猛禽,都在细读“飘红”,在体味摇红的心思,虽然一个只觉得心头有点凉,另一个却脸上发寒。

    ——这儿也那么冷,山上一定更寒凉了吧?

    山上有没有下雪?

    ——她可支撑得下去?

    “晓红”篇到了后头,已有了明显的转折:

    首先是流言。

    由于公孙小娘常盘桓在娘家的“安乐堂”,难免蜚言丛生。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交换消息:最初是传公孙小娘跟孙十二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孙十二为了避嫌,不想连累公孙小娘,因而毅然放弃一切,在声名狼藉中远离东北,主持浙江一带“老母d”有关“神枪会”与江南同道的联系。

    另一说是:孙疆得悉孙巨阳与爱妻有暧昧,大为震怒,曾亲找上孙巨阳算账,孙疆怒斥孙十二:“不该连自己的嫂子也起狼子野心。”孙巨阳则驳孙疆:“可侮辱我不可侮及小娘。”于是两人大战于“安乐堂”内,“山君”孙疆重创孙巨阳,孙因而负伤逃命,在“老母d”养命存活,勉强维生,功力己大不如前,亦不再问江湖事。

    可是流言并没有因为孙十二的销声匿迹而消淡。

    这一次传言的对象,是孙青霞。

    他的声名一向就不甚好,但在“神枪会”里,因为剑法最好,才干过人而向来受人注重。

    女的依然是公孙小娘。

    许是因为她长得标致,虽嫁人,育女后,依然明艳照人。她未婚前,只是一池丽水,可是婚后的她,却似一波又一波金色的涟漪。少女的她,让男人觉得没有她是惨绝人衰,然而有了她就像靓绝人寰。可是,少妇的她,却像不是年长了。随岁月苍老了,而是琢成了,随岁月流金起来,她姣点得这般明目张胆,仿佛不是长大的,而是姣大的。

    偏偏孙青霞也是翩翩俗世佳公子,而且放荡不羁,无视于世俗藩篱。

    人们对天子骄子(女)的看法往往是:不是过于期许,那就是宁可玉碎。

    流言对他们而言,绝对不予瓦存的余地。

    孙青霞可不是孙巨阳,他面对传言,坚定反击,就像他不惜杀虎屠熊,披上了它们的皮,为了迎接一场崂山下至昆仑的大雪一样……

    可是小娘不行。

    她毕竟是个女子。

    她受不住种种的冲击。

    流言伤人,有时比刀刃更甚。

    孙青霞再坚定,坚强,也不愿强她所难,加上他任意行事,凭一己任侠之心,好恶之志,在东北已树敌不少,在“神枪会”亦已四面楚歌,他亦对“大口孙家”的种种制度有诸般不满。所以,他最后决定尊重她的决定,他也步孙十二的后尘。

    他走。

    离开了东北。

    他甚至更进一步,还脱离了“神枪会”。

    公孙小娘则口到了“一言堂”。

    ——惟有跟夫婿在一起,她才可以免疫于流言,传闻。

    她带摇红离开了“安乐堂”。

    这时候,从手记里已明显可以感觉出来:

    她对父母之间所酝酿的冲突和磨擦,已感到十分焦虑不安。

    可是她自己那方面,尤其在感情一事上,却不致太过失望。

    因为孙疆虽然对妻子有无苟且之行大为紧张,并且震怒,但却并不反对摇红与公孙扬眉往来一事,还大力招揽。

    所以公孙扬眉加入了“一言堂”。

    他还得到倚重,成为孙疆身边的强助。

    摇红虽然回到了“一言堂”,为她父母的事深感惶惑,但毕竟这件事并没有使她和公孙扬眉分开,只不过,她再也不能回到和见着:外公那一家子的和睦与温馨。

    她回到了她的“家”。

    因为这“家”让她感到相当“陌生”,所以她种了许多花。

    大红的花。

    当公孙扬眉逐渐得到“山君”信重,寄于重任,忙于奔命之时,她就在大片花圃中流连踯踢,伴她渡过许多许多、许多许多、想念想念,想念想念的日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

    花无千日红。

    “晓红篇”迄此的忽止,像一记风华正茂的绝笔。

    旭日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