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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部分

黑色的。

    剑似已与黑夜融为一体。

    但剑只拔了一半,还未抽出来,猛禽已作了猛烈的攻市。

    极其猛烈的揉击。

    他一定要击倒这眼前大敌。

    ——他不能再让对方占上风。

    因为对方的剑法太倏忽莫测了:再这样下去,他只有挨打的分。

    他一定要趁自己还有遇强愈强的悍勇之际,先行反扑,至少先挫一挫对方锐气再说。

    ——对方锐气不挫,他自己可要饱受挫折了。

    这口气,是兵家必争之势气,绝对输不得、失不得的。

    ——迁袭邪拔出了剑,情势可就更凶险了!

    所以他一气呵成的使出了“青山疑”九爪大法!

    这一招一旦施展,形势会如何?

    不知道。

    原因有二:

    一,他已经有三年半之久,没用过这一招对敌,而在三年半之前,他用这一招,不但杀过连朱月明都认为他绝对杀不了的敌人,就连他自己也以为必败无疑的一役,也一样臻了功,粉碎了敌人的斗志,并毁了敌手的颈首!而这三年半来,他仍对这招勤练不懈,精益求精,这招威力更加大进,但进到什么境界,连他自己也未得悉。

    二、他还没使出这一招——

    因为“剑风”已至!

    问题是。

    “剑风”怎会说来就来!?

    ——剑不是仍泰半在鞘里吗?

    可是,“剑风”,确实是要来就来了!

    黑漆里,一剑已然刺到!

    剑风如枪?

    好个刘猛禽,翻身鹊起,躲过一剑。

    “刷”地一声,他身后有一道急影掠起,冲天而去。

    ——那是一只受惊小鸟,终于突破了在黑夜苍弯里交织密布的无形压力,冲天而起。

    鸟在半空。

    猛禽人也在半空。

    他已躲过第二剑。

    然而他还未反攻——

    ——他不是不反击,而是反击不及!袭邪的奇袭,实在是太邪了!

    就在他人在半空的时候,袭邪己然拔剑!

    其正的拔出了剑!

    剑黑如夜。

    比夜更黑。

    更厉。

    更今人畏怖。

    ——而他就在这令人畏惊惊怖的煞气中,出了他杀气腾腾的第一剑。

    剑攻猛禽!

    猛禽人将落未落。

    他力已将尽。

    前力已消。

    余力未至。

    ——形势十分凶险!

    世上有些事物,十分珍贵,非要付出异常的痛楚,不可获得。

    有一种蛇,叫“钻喉锋”,你得要用动物(例如j、兔、羊)给他咬着了,再用力扳转给它尖牙咬着的地方,才会出它真正的毒力来。那时,你就可以把蛇咬过的那块r活生生的切下来,加药草焦熬成计,按时服食少量,听说就可根冶哮喘。

    可是那给它咬着的动物可惨了。

    而“钻喉锋”的尖齿也决不能保。

    蚌也一佯。因为有沙子钻人壳内、使它痛苦,才分泌出粘y,把沙子紧紧裹着融化,日久成珍珠。

    珍珠是可卖的,但却是用它的血与汗才能获得的。

    而采珠的人一旦撕开了它的壳取了珍珠,它也就活不了了。

    蛤蟆也一佯。听说东北这一带有一种蛤蟆,你把它手足一齐剁去,他才会因极痛苦而分泌出一种油膏,而这种油膏用以涂在肌肤,脸上,对皮肤嫩滑很有帮助,许多善良的少女都爱搽这个。

    可是没有手足的蛤蟆,却是在极苦痛时才分泌出这种润肤油膏的。

    如果它不会分泌这种膏汁,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同类给人剁成r泥苦惨等死。

    听说有些人也一样。

    他们在危难时才能发挥潜能。

    ——甚至他们不知自己原来有那么大的力量,那么强的能力!

    猛禽不是。

    他自己都是知道的。

    他的绝招除了“青山依旧爪”之外,还有一种名震江湖的奇技:

    ——“几度夕阳鞭”!

    他手上无鞭。

    头却有。

    他是以发作鞭!

    好一条鞭!11力向前冲小鸟高飞

    剑已刺出!

    这一剑发出,黑天暗地里,决没有回寰闪躲余地。

    剑邪。

    ——招更邪。

    袭邪是斜着身斜拔剑,拔了邪剑也斜里发招。

    这一招递出,剑未至,邪意大盛侵袭人。

    但却给猛禽一鞭卷住。

    剑给一把黑发死死箍住。

    ——剑本来就是黑色,在黑反里只闻邪气看不见,但给猛禽那一把比用破了的扫帚还乱的发鞭卷往,一时间,便似凝结在黑夜的空气间。

    就在这时,忽听噗噗连声,那只自猛禽身后飞起的小鸟,大概在枝头梢稍一停之后,啾啾一声,再力向前冲。

    往上冲。

    高处冲。

    它飞向天空。

    黑暗的苍穹,也在此时,忽然变了颜色:

    云忽散。

    月华洒——

    花树弄清影。

    满树飞鸟齐振翅喧飞。

    就在这一刹间,袭邪竟收了剑。

    猛禽也收了鞭。

    鞭又回到了他的脑谷,成了一大把发尾。

    月照大地。

    两人依然在“鹿死谁守苑”对峙。

    但喧嚣叫骂声已然响起,火炬亮如白昼,人声就自绯红轩那一角传来:

    这时际,正是铁手找到了“飘红小记”,发现了小红尸体,却给“一言堂”弟子包围情骂为凶手的关头。

    铁手正听得兴味盎然。

    这时候月己偏四,他们正在一监院中,猛禽则沉侵在怿动的回忆里。

    听到这里,铁手不禁问:“——之后呢?”

    猛禽寥落的道:“他己收了剑,我己收了鞭,然后,我就走向你出事的地方,他既没有再出手、也不再阻拦。”

    铁手沉吟道:“或许,他只负责把守‘九鼎厅’、‘六顶楼’等重地。你既不硬闯,他便没有必要跟你动手了。”

    猛禽喃喃地道:“像他那样的敌手,如没有必要,我也下想再缠战下去——我来是为了达成任务,取我要取之物。而不是跟这种不当之人拼个玉石俱焚在不当之时、不当之地的。”

    铁手微笑道:“也许,他也发现拼不过你,这才鸣金收兵,点到为止,退回去了。”

    猛禽甩了甩发尾,肯定的道:“不是的。”

    铁手试探地道:”至少,你们也打了个平手,谁也没占着了对方的便宜,可不是吗?”

    猛禽仍固执地道:“不是的。我以发卷往他的剑,我的颈筋已为他剑锋邪气所伤。”

    铁手安慰他道:“但袭邪的右腕也转动不灵——要不然。正如你所言,他未必会计我借得了剑去……不过,你真的没有为他剑锋所伤吗?”

    猛禽几近顽固他说:“不是的。动手时,在我身后的小鸟,至少有一只能冲天飞起,但他所处的地方,连一只乌也突破不了他的杀气无形网——这样说,我仍是输了一筹。我的颈筋确是为他剑气所侵,但他的剑仍挣不脱我的‘发鞭’!”

    铁手听了,不禁由衷起了敬意,“你大可不必告诉我这个。我不在现场,根本不会知道谁赢谁输。”

    猛禽以乎有点消沉地道:“我告诉你,是因为要你知道:‘一台堂’里诡秘莫测,‘神枪会’中更卧虎藏龙、一个袭邪已不易应付,所以我务必要与你联手——而你上必须要跟我联手。”

    铁手笑道:”我们现在已不是联结在一起了吗?我们仍是一齐来办案的呀!”

    猛禽也微微的笑开了:“如果你真有诚意,那就先得还我一个情再说。”

    铁手迄此已听他提了两次“欠情”的事,他知道对方是认真的。

    所以他也认真的问:“好,你说,我怎么还你一个情。”

    猛禽直言不讳:“我要看你怀中的那部册子,若不是我故意第一个让你转移视线,在‘绯红轩’里失神落魄的去看摇红姑娘的肖像,吸引住大家,你岂能顺利的将小红示意要塞给你的字条拿到手?相信那纸儿自就是她通知你在紫微树下见面的讯息。”

    铁手本侍要问:既然你来的时候“一言堂”的高手已对我展开包围指诬,你又怎来得及看见我藏起了“飘红小记”?

    不过,他回心一想,却没即时问出口,只说:“为什么你一定要看?这册子很重要吗?”

    “我认为这若是小红姑娘拼死要告诉你的秘密,而且也是摇红小姐出走前记录下来的秘本,它一定就是这案子的关键;”猛禽一清二楚三分明的说,“何况,她是跟‘一言堂’里昔日孙疆手上第一战将铁锈一道逃亡的,这里边必有隐情——我已毫不隐瞒的告诉你这许多重大情节,我只希望你还我这个情……”

    他望定铁手,一字一句的说。

    “让我看这册子的内容。”

    然后他还补充了一句:

    “我要知道内情。”

    铁手想了想,终于随手推开了“一监院”的房门,道:“进去看吧。”

    这时,冷月棱落,乌云尽去。

    明天将会是个好天气。

    猛禽随着铁手走人“一监院”的厢房里,他们就要一道儿看摇红弃之而遁。小红因之而殁的“飘红小记”。

    铁手在未翻开靡页之前,已隐隐感觉得到。

    这可能是一部记录最“至真至诚至痛至苦的爱”的册子。

    他也曾一度怀疑:自己该不该看?

    他也有迷茫:

    那仍在泰山上遇难的女子,而今还好吗?她在干什么?她在想什么?

    房里又点亮了灯。

    然而外边天色已微明。

    东方己渐显露一点红晕。

    带点妖气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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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名捕震关东……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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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1梦热闹

    她的梦是热闹的。

    她梦见她种的花,她培植的草,她养的猫、狗和小鸟。她梦见微风在吹、叶子在颤、秋千在荡,她闻到他的气息。抬头还可以看见那两片翠羽一般振翅欲飞的眉毛,还有一双多情的眼,她梦见三伯、六叔,四婶、还有青霞表叔、青虎表哥对她的种种关爱、温情,溢于言表……她听到逍遥而深情的歌声,而且闻到甜糕、年糕和步步糕的腻味,她嗅到腊r和腊梅混和的过年味道,她感觉到厨房灶上的锅烧开了。

    大家正要用哄的用唤的用各种呵护的方式让她出来吃团年饭……她好像还睡在柔软如天鹅绒羽的床褥上,为过分丰富的温馨而盈着泪,然而壁炉里的薪人就快要熄灭了,只剩下一点儿余烬,一丁点儿微红——

    红?不知小红现在怎样了?

    在睡梦中的摇红,忽然为这个想法而惊醒过来。

    这段日子以来,她常常都是这样一惊而醒,每次惊醒的理由都不同,甚至很多时候惊醒的地方都不一样,但每次都是同样的惊、而、醒。

    醒了更惊。

    帐前那一雄薪火,的确已快燃尽了,只剩一些微的余光,经强烈的山风一刮,呼勒勒地,又全红了一阵,尽管是儿支已快烧成炭精的木条,也绽发出像铁条给淬而打磨时的厉红来!

    这是山上,快接近黎明了吧,特别黑暗。

    很冷。

    风声很凄厉。

    摇红只觉一阵发寒,一阵凄凉。

    她不禁把衣衽拉高了一些,才发觉双手仍给布条紧绑着,很不方便。

    这儿没有柔软的床褥。

    这儿没有花香没有鸟语。

    这儿没有她熟悉的人和事。

    她已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她甚至已两天没有进食过了。

    这几没有那一对飞扬的眉毛,多情的眼。

    他是不在的。

    唯一残存的,也许只是,她在梦中因感动而遗留在颊边的泪痕。

    那是梦。

    梦热闹。

    现在醒了

    醒后凄然。

    这是座古老而寂寞的山上。

    这是一个荒山之夜,除了冷和风声,就只有恐惧和流亡。

    这些天来,在山上逃亡,给她唯一的记忆,除了是千辛万苦,还是万苦干辛,以致就是九死一生。一生九死,其余,就是荒凉、凄凉以及哀凉。

    唯一美的,那就是日出日落,这儿的旭阳和夕阳,都同样滚圆、滚红、滚得发亮。

    甚至比这狂风中的余烬更金更亮。

    她看残焰,就难免也看见睡在残薪旁的那个“人”。

    不,那不能算是个人。

    那是头洪荒残存下来的兽。

    不,不;这也不能算是头兽。

    因为他完全是人的形体,但全身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他没有一块肌r不溃腐着,没有一个器官不走样。就算是一条巨晰亦比他体面,一只蟾蜍也比他完整,他全身脓疮,肌骨断裂,瘫在那儿发出狮子与狼交尾时的鼾声,通体像给豺狼咬破了的胆汁铺满。他尽管是睡着的,但齿缝仍发出啃啮骨路的磨嘶声,一只右眼仍睁大着,却几乎完全翻白,只剩下一点暗红,像里面居然有一小块红宝石,很妖的红着。

    摇红看看“它”她就是跟“这东西”上了山,渡过了这些天。

    天。

    她忽然悄然欲泣。

    很无助。

    欲崩溃。

    而且完全无依。

    绝望的无依。2扬眉剑出鞘

    一灯如亘。

    窗外夜色将明未明,仿佛出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的时候会一跃而成为一颗圆心。

    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

    “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二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

    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

    “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问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流露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句子,闪烁着惊艳般的才情;有的想法,交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句诗,像一记绝笔,透露着风华与风情。

    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乱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

    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

    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的遭际:

    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枪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

    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与追求,连”神枪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

    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x,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

    最后,因为“神枪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

    公办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的总堂主“三刀六d,一枪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摆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

    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也愈来愈大。

    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

    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天折了。为此,孙疆夫妇都待摇红为至宝。

    那时候,孙疆的性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思爱。

    ——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尤其是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说的。

    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软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陌生,耳熟能详。

    的确,直至她未及以弃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

    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堂”欢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

    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

    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地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偷偷塞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家都特别疼她。

    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艳,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一年,爆竹欢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