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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伸手摸摸眼前的黄金大门,多美的触感啊,可惜是幻觉。清胥太天才了,这样的东西都能想的出来。

    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试着在门上面刮。我的这把匕首是可以切金断玉的圣品,反正是幻境,刮点下来过过干瘾也不错啊,再说,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很多地方都等着要钱呢。

    耶?真的刮下来了,太奇怪了,幻境中的东西还能摘取吗?没听清胥说过啊,真是奇怪!

    正准备用匕首c进金门中,小小的切点下来玩,手腕却被一只冰冷的手无声无息的紧紧抓住,匕首‘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y冷的声响,难道~~清胥还在阵式里还加了什么别的东西?一股毛骨悚然的冷风靠近,脊背倏地寒彻骨,机械的回头一看,惊悚的大叫:“~~~~‘”

    各位看官表客气;让票票和留言砸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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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再遇]

    “阎炙寒~~?”回头看到是阎炙寒之后,悬着的心顷刻紧放了下来,还后知后觉的抱怨:

    “天哪!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无声无息的就跑到我身后了,吓死我了。”余惊未定拍拍自己的心口,瞪着他。“你的手怎么那么冰啊,一点温度都没有,也不知道要多加点衣服,只知道要风度不要温度,年轻的时候不注意身体,以后很麻烦的。”右手很自然的握在他的左手上,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他。

    前世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很小就一个人离家,没有人照顾自己,自己也不懂得照顾自己,很不注意自己的身体,导致在大学期间,只能看着别人穿短裙短裤,自己却要在春天的时候还要戴护膝,防止y雨天膝关节疼痛,及时是这样还是不懂的怎么照顾自己,直到后来开始频繁的胃痛时,才注意到健康的重要。在这一点上,真的很感谢辰,感谢那几年里,曾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故而此时见到阎炙寒穿的这么少,手都冷的像冰一样了都不知道加件衣服,好好爱惜的自己的身体,才忍不住念叨,不要因为我们年轻,就忽视对身体的保护。

    阎炙寒愣了愣,紧紧撰着我手腕的手微微松了松,阳光将他的脸染的异常的柔和。

    而我却忽然想到,这里好像是在阵式之中吧,他该不会是我的幻觉吧?

    用力的眨眨眼睛,在。再眨眨眼睛,还在。摸摸他的手,用拇指的指腹磨撮着,好真实的触感啊,不会是真的吧?

    “我可以摸摸你的耳朵吗?”直视他澄碧的眼,礼貌询问,记得阎炙寒对他的耳朵很敏感,稍微一触碰,他都会浑身酸软无力,如果是幻觉的话,眼前这个他应该不会出现那么人性化的肢体动作。

    阎炙寒眼睛倏地一暗,一种不知名的情绪闪过,但还是很疑惑也很警惕的用默认表示了同意,红色的围墙将他的脸颊也映出了红晕。

    在松开他的手要摸他耳朵的时候,还是本能的用自己的磨撮着他的手背,送些温暖给他。

    手微微要碰到他耳朵时,明显的感受到他微微的颤抖,捏捏他的耳垂,冰冷且柔软的触感通过我手穿到我身体的每一根神经,它们告诉我,这绝对绝对是个真人。

    “够了吗?”阎炙寒的声音略带一些沙哑,与平日里乐符般的声音相比多了丝性感,眼睛也不若我刚回头时所看到的暴唳,而是略带一些迷蒙,仿佛清晨中沾染着雾气的鲜花。

    “恩。”呆呆的点点头,“你怎么会在这?”难道他也误闯了清胥所布的阵式?

    “为什么我不能在这?”阎炙寒眯着眼,霎时又变的像海中的暗礁那般危险。

    听他这样反问,我不禁怀疑自己所在的地方到底还是不是国师府,国师府其实也是北悍皇宫的一部分,只不过独立成府而已,我不会乱蹿到阎炙的宫殿里来了吧?对了,我刚刚似乎用轻功朝一个方向飞了很长的路程,不会这么巧吧?天下间哪有这么巧的事,要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买彩票也能中了。

    “这里是哪里?”我问的小心翼翼。千万不要告诉我说是~~~

    “我的宫殿。”阎炙寒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像是戏谑,又像是其它的什么,总之,我没看懂。

    “你的宫殿?”神啊,早知道如此,我就去改买彩票了,天底下哪有这种事,躲了那么长的时间,到头来自己送上了门,好晕啊,我有股想买块豆腐撞死的冲动,难怪刚刚看那个建筑物那么眼熟,原来是自己曾经待过的地方啊,只是以前住在里面,是近看,此刻是远观,所以才一时没认出来,欲哭无泪了我。

    “我找了你很久,没想到你自己回来了。”阎炙寒突然温柔的像三月的春光,如同捧一件失而复得的希世珍宝般,将我轻轻搂在了怀里,这样的他,真的——好醉人。

    “阎炙寒。”我轻叫。

    “恩。”

    “你的身体好凉,要多穿点衣服。”还是忍不住叮咛,他也像我以前一样吧,不懂的照顾自己,但至少,我还有爸爸妈妈爷爷乃乃时常的温馨的嘱咐,他,一直都是一个人吧,听过他那么多的传闻,也和他相处过一段时间,知道他周围的空气有多么的冷,多么的硬。

    被他抱着,似乎没我之前所想的那样排斥。忽然想到清胥,出来这么久,他要是找不到我,肯定要急坏了,眼里立刻浮现出清胥的眼睛焦急的似快要破碎的玻璃的样子。

    推开他。

    “阎炙寒,我出来很久了,要回去了,改日再来看你。”朝他笑笑,眉头却焦急的蹙起,清胥,出门前也没和他说一声。

    “回去?不许。”一听我要回去,阎炙寒眉头立时皱起,眼里像是盛满了狂风骤雨。

    “为什么不许啦,都说了下次来看你了,我现在真的要回去了,否则大家又要担心了。”我微愠,最讨厌别人用掌控或命令式的口气和我说话了。“上次你突然将带走,把我关禁在你的宫殿里,害的大家担心了好久,我还没怪你呢,你这次最好别在做出同样的事。”我眯着眼警告。

    “你住哪?”他突然问。

    “干嘛告诉你,都说下次会来看你了。”不愿说出自己住在国师府,倒不是怕他来找我,毕竟国师府布满了八卦阵,有些是井漓都解不的。我是担心会给国师井漓带来麻烦,以他暴唳的个性是很可能的。

    “住哪?”他似是不耐烦,y沉着脸又问一遍,大有我不说就扭断我脖子的趋势。

    “就不说。”我脖子一仰,目光挑衅的看着他,我才不怕他呢。“我走了。”

    说罢,掰开他的手,飞身朝相反的方向踏雪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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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一次求婚]

    爸爸是个律师,或许是受他影响,我从小便立志当一名律师,并且一直为此作为

    目标不懈的努力着,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个比爸爸还要厉害的律师。

    我一边学着课本上的知识,一边看各类法学著作、案例,吸收着法律的知识,争取在高中毕业之后立刻拿到律师资格证,一切都在朝着我所努力的方向在发展,如果不出差错的话,很快我就会被我梦寐已久的政法大学所录取,因为我的成绩很好。

    如果,我刚刚说了,如果没有差错,可是,还是出现了如果。

    我以优待生的身份被保送到t市一所著名的贵族学院,这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进来这里,只要你有心,就会为你的未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弯路,这只是老师的说法,还有一个说法就是,这里是贵族的天堂,平民的地狱,没有人会喜欢擅闯他们领域的不速之客。这里当然不是我所想要的,故而拒绝了这份优待,我的理想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并且我为此奋斗了很多年,即使再苦再累,从不曾放弃,所以,我仍旧填报了政法大学。

    对于众多辛苦等待录取通知书的莘莘学子们来说,我是一个另类,我一点也不担心,我有足够的信心会被录取,被政法大学录取,我只要继续为我的律师路做准备就可以了。

    但我这一次的信心在加仑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面前,却显得那样可笑,暑假转眼间就过去,我仍然只有加仑学院这座高等贵族学府的通知书。

    爸爸说:“寒子,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在那里实现你的律师梦,你一直都很努力的不是吗?”

    爸爸是个很温柔的男人,但在工作中却非常的犀利,而我在遗传了爸爸的这个特性的同时,还遗传了妈妈的一些特性。

    拎着行囊辗转到t市,为什么用辗转这个词呢?

    忘了说,我从十二岁开始就独自一人离家,在外读书,或许和这个有关吧,我的性格很独立也很随意,喜欢漂泊,因为是一个人,没有负担,总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拎着行囊就可以四处旅行,即使后来认识了辰之后也不曾例外,还是习惯独自旅行,对此辰也多次惩罚过我,但,这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多年养成的,已经和我的血y融为一体,从而忽略了身边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说友情、爱情、亲情。

    来到了t市,进入了加仑学院,看着加仑学院高高耸立的两座双子楼,看着比悉尼歌剧院小一号的音乐楼,看着金碧辉煌的教学楼,我第一个感觉就是,茫然。

    难道我以后的四年大学生活都要在这里度过吗?其实这倒没什么,我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的确够新鲜的。

    可是,低头看看手中的通知书,酒店经营与管理专业?这是什么?我怎么恁是瞧不明白呢?律师和酒店的经营与管理有关系吗?看了半天,得出的答案是:没关系。

    在加仑学院,我的时间远远不够用,既不想就这样放弃我的律师梦,也不愿看着自己的专业挂红灯,只有拼尽我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尽量减少参加学院内各种活动的次数,将自己狠狠的推进书的海洋。

    其实,这里的同学并没有传言中的难相处,虽然没有还没有什么好朋友,但,也还过得去,因为,我本来就不擅于交朋友,后来听我的好朋友州和君说,曾经多次把她们俩气的半死,不止是她们俩,还有很多人遇到我,都是一副很无力的感觉。我却一点也不知道,我怎么想不起什么时候气过她们了?我反问她们,她们翻翻白眼,你就是这样才更气人,明明气死很多人了,自己却什么也不知道。

    她们还告诉我说,在我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知道:“对付对敌视你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反应也没有。”

    这句话我懂,但不懂的是,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是从我这里学到的呢?

    泡在图书馆的时间总是飞快的就过去,我感觉没过一会儿,可是已经很晚了,到最后,整个图书馆就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辰;虽然那时还不知道他叫辰。

    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大二时,地点很俗套的也是在图书馆,加仑学院的图书馆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使用的是太阳能照明,所以里面日夜透亮,亮的晶莹。

    因为很亮,故而每次睡觉我都要带眼罩,常常看书看着看着,就仰头靠在桌边睡着了,醒后接着看。

    那天醒来,睁开眼睛,不知道是因为眼睛还没有适应那样的光亮,还是因为出现了幻觉,竟看到了那样的光彩,阳光透过异彩的落地窗,均匀的倾洒在一个少年的身上,像是要被幻化般,与阳光融为了一体。

    从没做过那样的蠢事,直到此刻我还记忆犹深。

    我竟然忘记了手中的书,忘记了周围,甚至是忘记了一切,只是眯着眼,很享受的看着眼前的美景,笑的很花痴,用辰后来的话说,笑的很幸福。直到不知什么时候,少年似是发现了我的注视,抬头看我时,我才反应过来,随即感到很失落和惋惜,那样一个如玉般温文干净的人,却有着一双充斥着欲望和不满足的眼睛,即使是带着眼镜,我也能那样清晰的感觉到。

    夕阳,几乎是立时脑中便出现了这个词,看似如夕阳般温如,却隐藏着他内心的如黑夜般的欲望。

    或许是他怔仲间抬头,还没来得及掩饰眼中的光,才会在无意间被我看见,总之,那一刻我就是赤ll的看到了,看到了那双充满欲望的眼睛。

    “我们结婚吧!”我说。说完之后就惊异的捂住自己的嘴,瞪大眼睛很不好意思的看着他,不敢相信,我怎么会忽然说出这样的话,不过随即就释然了,这或许就是青春吧,爸爸总说我不像一个花季的女孩子,理智过了头,总是缺少一些青春的冲动,爸爸要是知道此刻他女儿做了什么,一定很高兴的跳起来。心里已经做好人家把我当成神经病的打算了,没想到他说:

    “好!”接着这个少年很自然的点头,一切仿佛就那么顺理成章。

    这是我第一次和辰说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向他求婚。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各位新老朋友们,前段时间我的更新速度有些慢,不过从今天起就会快起来,可以每天都更新了。

    晚上终于不用打工了,可以恣意的做自己想做的,写自己想写的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再落花》的支持

    [正文:无解]

    第一次和人家说话便是向人家求婚,我想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事了,可更丢脸的是,人家还答应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说马上去登记?还是说刚刚你是开玩笑的?

    这些都不是我的反应,我继续低头看书,仿佛刚刚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甚至我怀疑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梦,那个少年也和我一样,没有任何异状的继续低头看书。

    就在我为自己做了这样一个梦而摇头失笑时,接下来数天甚至是数月数年里,所发生的一切都告诉我,那并不是一个青春s动的梦而已。

    第二天,辰告诉我他叫辰,让我记住他的名字,他说他已经知道我叫寒,并吃了我已经冷了的便当,把他的午餐硬塞给了我,理由是,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我已经向他求婚,他也已经答应,我要对他负责。

    好吧,我没意见,毕竟以后找男朋友是件很麻烦的事,现在订好,省得以后再找,烦心。

    此后的生活,我以为还会与以前一样,可是,它在我认识辰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变化。

    我总是会被一些人围堵,总是遇到一些莫名的事,总是被人指指点点,甚至是冷嘲热讽,还遇见要甩我耳光的,真是好笑,被我一个上钩拳就扔进了医院,至此之后再也没人敢找我的茬。

    从那以后,我房子里就多了一个人,我会每天吃早餐,午餐是热的,不会没有节制的看书,午睡时有个天然温度的枕头。

    我也学会了关心身边的人,关心他,我会在他感冒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点感冒药,学会自己煮姜汤喝,偶尔也会撒撒娇,朋友的情绪不对时,我也能感受到,并说些安慰的话。

    我喜欢和辰在一起,喜欢他自然的黑色的头发,长长的、碎碎的;喜欢他干净刀接近透明的皮肤;喜欢他摘下眼镜后露出的直直的睫毛;喜欢他的眼睛里的偶尔闪烁的单也被他隐藏的很好的善良与温柔。

    他有什么想法时总会习惯的推推眼镜;他生气时总会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眼睛危险的眯起;他很少笑,笑时嘴角会弯起一个美丽的弧度;他害羞时会用手拨动刘海来掩饰;

    他洗澡之后用毛巾擦头发的动作最帅,头发还滴着水,衣服也是半敞着,慵懒的倚在沙发上,很性感;和我一样,他也很喜欢睡觉,他睡觉时最忌讳别人吵他,那时候他脾气最大,很危险;据他说,他最喜欢的人是我,最喜欢追求的却是钱和权;他说他是个自私、冷漠、唯利是图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在公交车时,他也会让座,但他硬是说那是我拉着他让的,我才没有。

    他是个工作狂,每天都很忙,但我从来都没问过他是做什么的,他也没说过,我们总是各忙各的,可即使再忙,第二天醒来,他总是在我睡在我身旁,很沉、很疲惫、很安心。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到老,用我们的方式一直到老,直到他趴在我身上,头埋在我的肩窝闷闷的跟我:“我们结婚吧。”我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已经不是一个孩子。

    “好啊!”说罢,便沉沉的睡去,但我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不论是我曾向他求婚,还是他向我求婚,我都觉得很浪漫。

    在我记忆中我们吵架的次数非常少,仅有的几次也都是为了我后来的事业,我不喜欢从商,更不适合从商,但辰却希望我从事那些我不愿意的我想放弃的酒店管理,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虽然知道他不是个自私的人,但我有我的梦想。

    最后一次我们吵的很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对于我的工作问题如此的固执,还是为了同样的问题,他走之后的两个月,都没有再回来,并摧毁了我虽不喜欢却辛苦了几年的事业,在那之前,他才向我求的婚,怎么变的这么快,他并不是个善变的人啊。

    他只是大我三岁,可有时候感觉他什么都懂,但他懂的一切东西都能被他很好的利用成赚钱的资源;他知道我不喜欢我的专业,但仍然鼓励我、帮助我,几乎是在他的帮助下才有了我后来的事业上的成就,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向我求婚之后,他又亲手将它摧毁,虽然我和他表示过,那些我都不想要,我很厌倦很累。

    大学毕业之后,拿到了律师资格证的我,不知怎么会来到一家五星级大酒店里工作,我想那是所有学酒店经营管理专业的人梦寐以求的工作,可怎么就轮到了我,我就想不明白,我的确会中、英、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