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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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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是认出你来了?”小妹半开玩笑说。

    一家人围坐在桌子旁向我问寒问暖,父母亲向我询问了学校的一些情况后便开始聊起家常。一年的时间不见,我发现父母亲老了许多,脸上也布满了皱纹,两个妹妹倒长高了不少。

    不到一刻的工夫,母亲从灶房里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和一盘炒素菜放到我跟前问:“饿了吧,先随便吃点,明天再给你做点好吃的!”

    我津津有味地吃起母亲做的饭菜,一股幸福的暖流涌遍我的全身,我被这份久违的母爱感动得热泪盈眶,觉得米饭有点难以下咽,在父母亲和妹妹的鼓励下我,我好不容意将米饭吃干净了。

    “觉得米饭还可口吗?”母亲问。

    “太好吃了,我在学校无时不刻都想吃到你老人家做的饭!”我感慨着说。

    “那再吃点?”

    “不用了我觉得走路多了反而胃口不好,明天多吃点就是!”我说

    “还是早点睡觉吧,明天你父亲还要去田地里收割稻谷!”母亲说

    “儿子刚回来,你怕我们多呆一会儿不成?”父亲开始埋怨起来。

    “明天有的是时间,大家还是睡觉吧,庆录已经走了那么远的路,早该累了!”母亲抚摩着我的头说:“还怕我儿子跑了不成?”

    “可不,上大学一年了,才回一次家?”妹妹说。

    “我在家可要呆一个多月的时间呀,到时候你别嫌弃我欺负你们了?”我向最小的妹妹挤了一下眼睛。

    “别东跑西跑的就行了!”妹妹推了我一把,就拉着姐姐的手回到了她们两人的房间。

    “你也去睡吧!”母亲心疼地看着我,父亲从灶房里给我打来了一盆洗脸水。

    “对了,哥哥呢?”我环顾一下四周。

    “他去林城了!”

    “去干什么?”

    “做生意!”

    “生意怎样?”

    “不知道,好长时间都没有他们的消息了!”母亲长叹一声,一串泪珠从她的眼角上流了出来。

    “你怎么老是控制不住自己,他那么大的一个活人,难道还不会照顾自己?”父亲责备道。

    “儿行千里母担忧,手心手背都是r呀,我能不担心吗?”母亲用手擦拭着脸上的泪水说。

    “哭有什么用呢?”父亲叹息着回到自己的房间。

    “妈,哥不会出什么事情的,你就别多c心了。”我不知道到从那里来的勇气,居然安慰起母亲来,其实我对他的情况还一无所知,也为伴随自己一起长大的长兄分外牵挂。

    我家的房屋是用泥土夯实成的土墙,房顶铺盖着无数张瓦铄,上面有几张玻璃瓦片是用来通光的。房屋共修有六间,堂屋设在屋子中央两边各有两间卧房,在堂屋后面开了一道小门,从小门进去就是灶房,茅房(厕所)和猪圈设在灶房隔壁。

    堂屋除了摆设一张桌子板凳外什么都没有,每间卧室里各放有一张简易的木床,床垫是用稻草铺垫的,在稻草上铺上一张草席就可以在上面睡觉了,为了防止蚊子叮咬,床顶上用四根竹子支撑了一副洁白的蚊帐。

    哥哥结婚后不久我便考上了大学。我离开家乡后他们和父母分了家。由于哥嫂不在家,我便住在他们的卧房里他们的双人床上。

    房间低矮而潮湿,也不通风,显得有点闷热,汗水从我身上冒出来,沁染在很久没有使用过散发出霉臭味的床单上;大蚊子在蚊帐外飞舞,小蚊子钻进来不是侵袭我赤l的身体,我用一把竹扇不停地在身体上敲打,在扇子送来微弱的热风中,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渐渐进入了梦乡。

    月光从房顶的玻璃瓦里透s下来,划出几道白光散落在屋子里,我的梦也显得宁静而安详。

    二十

    二十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几根粉红色的太阳光柱穿过房顶上的瓦片s进屋子里面,房间里显得非常明亮。

    我光溜溜的身体还汗淋淋地,几处被蚊子叮咬过的伤口还奇痒难忍,我用手在那里捞了几下,皮肤上立即出现几条指甲印子,我撩开蚊帐仔细检查:原来蚊帐上开有几个小d,蚊子就是从那里钻进来的,有几只吃饱我体内血y的蚊子依附在蚊帐上面,我用双手拍打,在我的手心里立即出现蚊子的尸体和一片殷红的血迹,那是蚊子从我体内吸出来的。

    我穿上一件背心、一条短裤和一双塑料拖鞋起床,其他房间的房门半开半闭着,屋子里边空无一人。能听见屋子外面鸟叫和j鸣。

    我将堂屋的房门打开,强烈的阳光就从门外照s进来。黑狗看见我出来,亲热地在我身上扑来扑去;我家院落被一排排竹拦栅围着,一群j在院子里边寻找食物满地都是j屎;院落的前面有一块不大的养鱼池,一群鲤鱼在水面上游动,它们在水面上掀起层层浪花。

    鱼塘前面是一片开阔的稻田,我家后面是一坐小山,山上种满玉米和小树,绿色成荫,一片小竹林围绕在房子的周围。还有一条羊肠小道是通向镇上的集市的。

    大妹蹲在院落的一角,在一只盛有开水的盆子里摘一只被杀的公j的羽毛、我近前问:“让我帮忙吗?”

    “不用!”

    “爸妈和妹妹呢?”

    “他们都出去了!”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要杀j呢?”

    “不知道,是母亲吩咐的,临走时她说杀只j来吃为你补补身体!”

    大妹向我努努嘴说:“还是你的面子大,一回家就能吃上好东西,我们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吃上r了。”

    我的心为之一振,脑海里边立即浮现我们小时候的一段情景:母亲将一碗热气腾腾的r端到外公的病床前,我抱着只有三岁的大妹,直盯盯地看着碗里的r,嘴里直流口水,外公用微弱的声音告诉母亲说:“将这r分给他们吃吧,我怕再也没有口福了!”。说完,便闭上眼睛离开了人世间。外公去世后我们的生活更家贫寒,全家省吃检用地供我上学,我们也很少吃到r。

    “你在那里发什么呆呢?”

    “没什么,我在想我俩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你还记得外公去世时的情景吗?”

    “不记得了,怎么有什么感叹?”

    “我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呀,转眼间你都成为大姑娘了!”

    “长大了有什么用处,还不是照样受穷?”妹妹有些感慨,眼睛也变得湿润了。

    看着妹妹痛苦的样子,我的心里还真有点不是滋味呢!我心里清楚妹妹在学校的成绩一直很好,她是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业她才缀学的,缀学后她就在家里帮助母亲做饭、洗衣服、喂养牲畜。

    “别想那么多了,你后我们会有好日子过的!”我安慰她说。

    “你就别取笑我好吗?还是回去吃饭吧,我已经替你准备好了!”她说着将我推进屋子里边。桌子上放有一双碗筷,她从灶房里端来一碗大米饭和一盘炒素菜。

    “我们一起吃好吗?”

    “我已经吃过了,这饭是特意给你留的!”

    “那你们吃的什么?”

    “我们吃的稀饭呀!”

    我清楚知道:这碗米饭是从大家嘴里省下来给我的,吃起来还真于心不忍。

    中午时分,火红的太阳将地面晒的得滚烫,热烘洪的空气里找不到一丝凉风。我家的j群钻进了笼子里;大黑狗蹲在y凉处伸出自己长长的舌头半闭着眼睛,还不停地喘息;池塘里边的鱼儿也躲进深水处避暑,水面显得格外平静;一群苍蝇在屋子里飞来飞去,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父亲担着一担稻谷,从田间里边走出来,弯腰驼背地行进在田间小路上;母亲背着一筐用j蛋换来的食品,汗流浃背地从集市上赶回来;小妹妹在她身后一蹦一跳地往家奔跑。

    “米饭做好了吗?”母亲进门便问。

    “快了,就等你买回来的菜下锅了!”大妹从灶房里跑出来说。

    “快把猪r从被筐里取出来,拿进去煮呀?”母亲边说边放下背筐,从里面取出一大堆菜出来。

    父亲将罗筐里的稻谷倒出来,放在院落里边的坝子上,用一把木器将稻谷铺开让阳光暴晒。

    “他爸,快进屋休息吧!”母亲手里拿着一块竹扇,站在房门口,对父亲喊了一声后,便走进了灶房。

    父亲忙完活后也回到屋子里边,将他瘦弱的身子坐在一根长凳上,他的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他那黑油油的皮肤下面暴露出无数条青筋,嘴里还不停地喘着粗气。

    “先洗把脸,擦擦汗吧!”母亲从灶房里端来一盆水房到父亲身边,心疼地说。

    母亲回到灶房后,我家瓦房下的每个角落里的闷热空气里散发着炒菜的香味。

    不到半个小时的工夫,母亲和妹妹就端了一大堆菜摆放到桌子上面。

    “快收拾一下吃饭,”母亲将一根黑色的擦桌布交到小妹妹的手里,小妹就用桌布将桌子擦得一干二净。

    我们一家人围坐在桌子跟前开始吃起午饭,午餐特别丰盛,j鸭鱼r样样俱全味道十分可口。母亲不停地给我夹菜;小妹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父亲面前摆放一个大酒杯,他正津津有味地喝着;大妹妹变得有些斯文,在她扎着两条小辫的头上还冒着豆大的汗珠。

    “你做饭辛苦了!”我往她碗里边夹了一块r。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母亲问我。

    “不知道!”我说。

    “今天是父亲六十岁的生日!”她说。

    “是吗?”看着父亲老态龙钟的样子,我心理感到一阵酸楚,于是斟满一杯酒端到父亲跟前说:“祝愿父亲生日快乐!”

    一滴老泪从父亲眼角里流出来滴落在杯子里,勤劳、朴实的父亲二话没有说,将酒杯举起来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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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二十一

    大家把我当成唯一能给村子里带来幸福、荣尚的使者。

    我的亲戚、朋友、小时候的伙伴、曾经仇视和藐视过我的人都跑到我家来看我,试图从我的口里打听到外面精彩的世界以及城市的繁华。

    在这个世袭以农业为生的小村子里,在这个大多数人没有见过火车,误把火车当成什么爬行动物的地方,村民们是很难有机会走出家门去看外面的世界的,他们所见到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熟悉的村庄,连绵起伏的小山,春季里绿油油的庄稼、树木和竹林以及冬季里边枯黄的树叶、呼啸的寒风;播种和丰收是他们生活的喜悦,鸟儿的歌唱、公j的长鸣、狗的狂吠和牲畜的嚎叫所奏出的音符是他们生活的乐章。

    他们走得最远的是几十里外的亲戚家和几里外的小镇。去土地庙烧香、奠祭祖坟是这里的风俗,他们唯一的渴求是希望来年风调雨顺,儿孙们岁岁平安。

    金刚庆和我是比我小一岁的堂弟,和我是从小玩到一起的伙伴,他上学比我晚一年,所以我比他先毕业。

    念小学时,我素来以调皮著称,他则比我老实多了,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后来我被老师调节好之后,变得很温顺,他则变得很糟糕。

    他天生有一米七五的个头,和我这个一米六五的人相比帅多了,而且营养充足的他变得十分潇洒,很讨女性的欢欣,高一的时候就有不少女孩子给他写纸条,他是来者不拒的,只要有女孩子追求他,这个女孩子必然会被他弄得神魂颠倒,他的心思没有用在学习上,谈情说爱成了他最拿手的嗜好,所以他的成绩就不敢让人恭维了,高考自然没有戏唱,在预选的时候就被刷了下来,只好提前回家务农。

    他和我是同一个生产队的,他的家和我的家背靠在一座小山下面,所以离得比较近,听说我回来了,首先来看我的自然是他,他来见我的目的一方面是向我问候一下借我这个大学生哥哥风光一回,另一方面是想让我去学校找老师替他说情回学校补习,来年再去高考。在母校他是进不了的,他谈恋爱的手笔早被老师和校领导厌恶,所以只有去找曾经帮助过我,在邻县当教导主任的远方表哥帮忙,进一所农村重点中学就读。

    我们大队有七个生产队,我们是红旗七队,供销社在大队设有一个代购代销商店,售货员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姑娘,是堂弟初中时期的同班同学,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堂弟经常去看他,听说他们之间还有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眉来眼去的。

    一天,我刚吃过午饭之后,堂弟就来我家叫我让我和他一起去看一个朋友,顺便买点东西,我就和他一起去了。

    大队商店离我家大约有两三里的路程,隔一片开阔田坝,我们只好穿过田间的羊肠小道过去。田间里的稻谷已经成熟变得一片金黄,小路两边种植着的高梁黄豆枝繁叶茂,在微风中摇摆着,骄阳从天空中直s下来,火辣辣地贴在头顶上,小路上被太阳光晒的滚烫。

    当我们来到商店的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我们穿的背心和短裤已经湿透,我穿的那双塑料凉鞋被汗水侵得很赃很湿滑。

    一位身材苗条,身穿一套白色连衣裙、皮肤白祈、留着一头披肩发的姑娘笑眯眯地从商店里边向我们迎了出来,应声说:“欢迎光临!”,然后,将我们领进了商店。

    商店是一间用土墙瓦房做成的平房屋子,大约有三十多个平方米,里面堆放一些小百货,在商店中央摆设一张玻璃货柜,上面放有一些零食、烟、酒、牙膏,牙刷、油盐酱醋等生活必需品;柜台后面有一个房间,据说是姑娘起居时用的寝室;柜台正对着两扇大门,大门的右边靠一堵墙,另一边的放有一个不大的空间,上面放有几张长板凳,是供顾客购买商品时候休息时用的,房间里边有两扇小木门窗,通风效果不好,所以里面显得很闷热。

    “这么热的天难得你们来看我,”她一边安顿我们在一根长凳上坐下,一边给我们拿了两把竹扇,当她将扇子交到我手里的时候,突然问我:“这位大哥怎样称呼?”

    堂弟立即接过口说:“连他你都不认识,就是我们大队唯一的大学生,我的堂兄金庆录呀!”,之后,向姑娘诡秘地挤了一下眼睛,说:“你可要好好地招待他哟!”

    姑娘故作震惊地说:“原来是贵客光临,我真是有眼无珠,请你原谅哟!”

    我说:“哪里,你是堂弟的朋友嘛,我们来看你是应该的。”

    这时候,我发现她用一双水淋淋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我的心为之一振,心想:“这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如此大胆呢?”

    她甜蜜的微笑更让我如痴如醉,我的脸被涨得通红,怪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堂弟看出我的尴尬相,用手碰了我一下说:“怎么?见到小美人不好意思了?”

    我感觉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反驳着说:“哪里,哪有的事情。”

    还是姑娘见多识广,她謓责着对堂弟说:“去你的吧,没有正经的!”

    然后象一只轻盈的燕子从柜台上取了两瓶饮料,交到堂弟手里:“还是先解解渴吧,好堵独你的嘴巴!”

    堂弟毫不客气地打开瓶盖,咕噜咕噜地一口气将饮料喝得精光,不停地说:“好舒服,好好痛快,再来一瓶!”

    我不好意思地接过她手里的饮料,揭开瓶盖后也一口接一口的喝了起来,心里觉得有一丝凉爽。

    二十二

    二十二

    姑娘名叫何艳,年芳二十岁。自初中毕业之后接父亲的班来大队当了一名售货员,是吃国家供应粮的农村户口。

    念中学时,她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没有考上高中就缀学了。堂弟是班上的尖子生,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他潇洒的外表征服了许多女同学的心,何艳是一个早熟的姑娘,她一直把堂弟看成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初中时代是禁止谈恋爱的,她只好将自己一颗少女纯洁的心埋藏在心里,直到堂弟考上高中去了镇上之后,她才有点后悔没有向他表白自己的情怀。

    一年后,何艳慢慢将自己对堂弟的那片热爱淡忘了。直到有一天,堂弟放假回家去商店买东西的时候才发现了她。小别重逢,他们恰似干柴遇见烈火,急不可耐地发生了肌肤之亲。

    可好景不长,堂弟高中时代追求自己的女孩子很多,没隔多久他便另有所欢,逐渐疏远了何艳,何艳对他又气又恨。

    自从与堂弟分手,经过一段时间短暂的痛苦之后,何艳生活变得不再检点。由于他独有的工作性质,很容易找到和男人的逢场作戏的机会的,在她商店工作的两年多里,先后谈过多次恋爱,最后都有始无终,还落个名声不好听的下场,她便破罐子破甩,与好多农村男性都发生过不正常性的关系。

    大凡漂亮的女人在勾引男人的时候,都有一套独特的方式:首先对你眉目传情,继而半推半就地投入你的怀抱,她那若即若离的样子让你如痴如醉,在你用全部的热情投入到她石榴裙下的时候,她象扔掉一只旧袜子一样将你抛弃然后另找新欢。

    何艳天生就是征服男人的料子,在男人堆里周旋两年多时间里,她有一套在男人面前买弄风s的经验,在她所献媚的男人中间,很少有漏网之鱼,大都被她弄得神魂颠倒,可这些农村人的素质不高,很容易满足的,他们把自己被女人玩弄当成是自己对她高不可攀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