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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

    “打住、打住、打住!”我连连做出s的手势,惊叹道,“张红,你这幸福也要得太多了吧!”

    “对呀,所以我要考研啊!”

    “考研能把这些幸福全部带给你吗?”

    “考研是我手中的j蛋。有了它便可能有小j,有了小j,便可能有绵羊,有了绵羊,便有可能有牛……”她说着,做梦一样笑了,“总之,一切幸福皆有可能。”

    “呵呵,你的幸福原来是从一只j蛋开始的。”我啼笑皆非。死命地把老太太失手打破蛋的故事咽下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她斗志昂扬,接着反问,“你的幸福是什么?”

    “嗯,吃饱、穿暖、睡好……”

    “不会这么俗吧!”她不相信地打断。

    我想了又想,笑着说:“我前些天在庙里看到一句话——‘俯仰自得,问心无愧’,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算了吧,乞丐都能做到这点!”

    “是啊,所以我觉得有的乞丐很幸福。”

    “那你干吗考研?”

    “是啊,我干吗考研?”我又迷惑了。

    幸福的定义各不相同。对我来说,写字的过程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满足、喜悦、平静、憧憬。如果,这便是我的“幸福”,那么,我还要“考研”干什么?

    我喜欢浅浅的紫。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那角上的一抹紫。

    有人说,紫色是一个脆弱的色彩,轻轻一碰,便会滚落泪珠子。所以,羞涩的少女总会用紫色的笔记本,带锁的那种,密密麻麻地写满心事,锁上后,塞到抽屉最深处。

    我早已不是羞涩少女,一个把zg都弄丢了的女人,应当与“羞涩”无关。但这一点儿并不妨碍我喜欢紫色。

    我的笔记本是清一色的紫。十八开,帆布皮,洁白的纸页,掀起来有碎玻璃的清脆声。紫色的封皮上撒满朦胧的玫瑰、朦胧的野草,有的,干脆空白。

    这样的笔记本是很昂贵的。张红总说我暴殄天物,但我不在乎。我把它们当作知音,情愿用最好的东西来包装它们,也是包装自己的心。

    就是这样的本子,成就了我和一同的缘分。

    不知道那是春天的哪个月份了,只记得柳絮轻佻地在空中漫卷,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下午三四点钟,西餐厅里空荡荡的,唯有音乐像泉水一样流淌着,侍应生们都昏昏欲睡。

    我和张红没有打瞌睡,她坐在一个角落复习功课,我坐在另一角落写东西。当时,我一定在写一段辗转悱恻的爱情故事,写得非常投入,以至于面前站了一个人都不知道。

    当我抬起头时,惊吓得几乎跳起来。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花白长发,漫不经心地随意束在脑后,面容沧桑,密密麻麻的皱纹像是用刀子一道道镌刻在脸上一般;不知是络腮胡子,还是许久没有刮过,古铜色的脸颊像刺猬,潦草而略显伤痛。

    男人中等身材,外罩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棉布唐衫,纽扣是青碧的石头,映在黑色的棉布上泛出深潭一样的绿。

    我急忙站起来,不知为何,在这个奇怪的男人面前,竟然心中一阵阵发怵。

    “小姐,你是这里的服务生吗?”男人开口了,声音不大但中气浑厚。

    “是,是——”

    “你们现在还营业吗?”

    “营业的。”

    “那我现在能不能点餐?”

    “当然可以了!”男人过分的礼貌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抱着自己的东西,小跑到吧台,唤醒吧台里的服务生。

    男人点了红酒、奶油蘑菇汤、蔬菜沙拉和蒜茸面包。似乎,他是个素食主义者。我托着一大托盘色彩缤纷的食物放到他面前时,他安静地坐着,一点儿也不像有些客人手忙脚乱地从托盘上拿东西。

    倒像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伙。

    但我看不惯他一头长长的花白发,白发魔男似的。

    吧台后的调酒师与服务生都已经醒来,张红也靠了过来。因为没有别人,我们只有围绕着这个奇怪的男人窃窃私语。

    “qq,你猜他有多大了?”daniel悄悄地问我。

    “怎么也得有个好几百岁吧,瞧那头发白得!”

    “不像啊,我觉得他举止一点儿不显老态。”张红轻轻地凑到我耳边说。

    “哼,饱食终日、保养得道呗。人家慈禧六十多了还像三十出头的小姑娘,这样的人,总是有办法的。”

    “不过他风度好得很呢!瞧那刀叉用得,一丝不苟。”daniel又羡慕地加了句。

    “这些礼仪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小case?”张红不屑地撇嘴。

    “小case吗?我看到好多有钱人把胡椒粉撒得到处都是,用切黄油的刀切牛r!”daniel争辩,“更有些人,直接用餐巾抹桌子!”

    “唉呀,真烦!不就是一餐饭嘛,哪来这么多讲究?!”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们,“我最讨厌西餐,好像吃给人看一样。”

    “西餐是一种品质,会吃西餐的人是一种真正的贵族。”

    “呵呵,即便贵族,那他也应是最后的贵族。”我轻轻地笑。

    很快,男人吃完了,呷口红酒,把刀叉并齐放在盘子一侧,然后掏出几张大钞压在高脚杯下,冲我们点点头,快速离去。

    这时,我发现,男人有豹子一样的身材,骨骼十分灵敏,走路疾速却悄无声息。

    男人很快被大家遗忘了,但不知为何,他最后离去的那一幕却印在我脑子里,怎么也挥之不去。

    像什么?我也说不出来,但总感觉与一件东西惊人神似。

    傍晚收拾东西回家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日记本丢了。我四处找,急得几乎跳起来。daniel也帮我找,一边找,一边打趣,都老乃乃了,还扮情窦初开的小妹妹写日记。

    我说,那不是日记。

    “那是什么?”

    “是——”我闭上了嘴。那是我写的文章,有几千字的随笔,也有几万字的小故事。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一片混沌。我珍爱它,它是我的知音。

    我没有告诉daniel,我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如果他知道我写文章,一定会闹得满城风雨。

    我们一直没找着。回到家中,我把家掀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发现。临睡觉时,我捶胸顿足、长吁短叹。

    张红说我好生奇怪,跟死了个亲人似的。

    我说,不是的,是比亲人还亲。

    可不就比亲人还亲?

    第二天,我依然沉浸在“丧亲”的沉痛中不能自拔。一整天,我丢三落四、魂不守舍。同事们都问张红我是不是生病了?张红讥笑道:“她是有毛病!”

    夜晚临打烊时,一辆黑色的奔驰悄无声息地停在我们餐厅外,接着,那位“白发魔男”慢慢地从车里钻出来。隔着窗玻璃,我们都看愣了。

    男人走进来,提着一个布袋子,安静地站在餐厅门口,四处打量。当他看到我时,目光停住了。

    我心头一抖,不由自主地朝他走过去。

    “先生,您要点什么?”

    “一壶碧螺春,一杯橙汁。请帮我送到那个位置去。”他说着,指指角落一个僻静的位置。

    我把酒水单递给吧台,daniel伸脑袋一看,气愤得猛砸台面。他特别想给这位不同寻常的男人“用心”煮壶咖啡,可男人总不给他这个机会。看来,他是崇拜上这个怪人了。

    小心翼翼地托着托盘,我慢慢地向他靠近。男人的目光一直在盯着我,这让我浑身不自在。

    “先生,您的茶水好了。”我轻声说,把茶和橙汁一一放在他面前。这时,我才意识到,他竟然点了两份!

    “小姐,把橙汁放在你面前吧!”他微笑着说,目光十分温和。

    我愣住了。

    “我想请你喝杯果汁,不知你是否赏光?”

    哦,原来是这样!尽管他似乎比较大款,但我不是随便喝人家东西的女孩。

    我收起托盘,倨傲地回答:“对不起,我是这里的服务员,现在还是工作时间。”

    “那好,我等你。你先去忙你的吧!”说着,他冲我一笑,打开布袋子,掏出一个厚厚的日记本。

    紫色的,好生面熟!

    “这日记本——”我瞪大眼睛。

    “是我昨天捡的,在过道里扔着,沾上了好些脚印。”他淡淡地说,施施然打开本子。

    “这是我的本子!”我脱口而出,下意识地伸手去抢。td,这家伙要看我的心事!

    男人很灵活地把本子一挪,我扑了个空。他依然微笑,不温不火。

    “这好像是一个女孩子的心爱之物。我觉得可能是你的,但不敢肯定。”

    “要如何肯定?”

    “坐下,告诉我里面的内容。”他朝对面的座位压压手掌,我被施了魔法般乖乖坐下。

    男人自斟一盏清茶,抿了一口,温和地望着我,目光充满了鼓励。

    我喝一大口橙汁,然后,又气又羞地开了口:“这里面应该有这样一些文章……”我仔细回想,尽量从头到尾把曾经写过的内容回顾一遍。

    天哪,这可是一个完完整整、彻彻底底的我啊!

    我越往前说,越羞愤。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就像,就像——扒光衣服一样。

    男人注意到我的表情,他大致又问了几个问题,便把本子合上,递给我:“的确是你的。”

    “你全部看了?”我抱着本子,十分气愤。

    “文笔很好,内容精彩,我无法不看。”他自斟自饮,十分享受的样子。

    “可,这是,这是——”

    “我没有偷窥别人隐私的欲望,也不感兴趣。可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

    “谁?”我好奇了。

    “我女儿。”

    “呵呵……”我冷笑了,看来小说中的场景也能真真实实地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毫无教养地歪靠在椅背上,等待着这个老男人口中一个凄婉的故事。

    “你很像她,我是说文章。”男人的目光凄凉,脸也有点儿扭曲了。他喝了一大口茶,扭脸望着窗外。

    “你女儿多大了?”我淡淡地问。

    “如果是现在,应该和你差不多大吧!”

    我心头一紧,急忙坐端正,小心翼翼地说:“对不起。”

    “你很敏感,很聪明,和她一样。”男人笑了,目光有些许安慰,“我的女儿叫冰儿,冰晶玉洁的意思。”

    “哦,琼瑶倒是有本书叫《冰儿》。”

    “可,那时我的冰儿已经十岁了。她挺喜欢琼瑶的《冰儿》,那也是个好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我一愣,然后十分戒备地挺直腰,“这个重要吗?”

    男人摇头笑,十分宽容的样子。

    “我的冰儿喜欢写文章,和你一样,也用紫色的日记本。她大概从八岁起就写了,一直写到十八岁,但她的读者只有我一个人。”

    “为什么?”

    “因为她的生活天地一直都是家里、医院里。她先天不足,有地中海贫血症。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输血、住院……”说着,他有点儿说不下去了。

    “地中海贫血症?!”我浑身发冷。我听说过这种病,在电视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这是种可怕的病,自身没有造血功能,一生都要靠别人的血救命。即使保护得再好,也应该活不过十岁,但这个可怜的女孩竟然活了十八岁,也算是上苍可怜了。

    男人好像不想说女儿的病,这毕竟是个痛苦的回忆。他定定神,又轻轻地接着讲:“冰儿喜欢写梦,她的梦很丰富,是个完美、空灵的世界。我也多次把她的作品送给出版社,但出版社都拒绝了。”

    “为什么?”

    “他们说,冰儿的作品没有读者群,脱离现实,过于唯美。这是个浮躁的社会,没有人会听一个女孩子编造出的梦幻。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她继续写,写作是支持她活这么久的支柱。”

    “我的文章也这样吗?”

    “是的,给我有同样的感觉。唯美,像来自于另一个世界。”

    的确,我爱写梦,即使是挺现实的东西我也会把它写得梦境一般。不知,这是一种消极逃离,还是一种积极反抗。

    “我没有想过出版,我只是写给自己看。”我喃喃地说。

    “做事不能太功利,冰儿也这样,可能因为自己病的原因,她从小就没有欲望。能多活一天,多见些阳光就觉得很满足了。”

    “可怜的孩子。”

    “不,不可怜。她已经远远活出医生的预言,这于我、于她都是不敢想像的恩赐。”

    这时,我突然感觉这男人好像从来没有提到过自己的妻子,冰儿的母亲。但我不敢问,既然不提,那自然有他的道理。

    男人似乎大致讲完了,一直沉默着喝茶。我也无话可说,这个世界,伤痛的事情太多太多。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半晌,他抬起头突然问。

    “还日记本吧。”

    “这只是一个方面。”

    “哦?”

    “能不能陪陪我,安慰一下我的老灵魂?”

    我愣住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

    “呵呵,我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可能这么直截了当地说话不太合适。但我不像年轻男人那样有大把的时间、精力追求女孩子,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听话。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

    “那——如何陪法?”我提心吊胆。

    “我看了你的日记,知道了你的故事,这让我很难过,好像那些事发生在冰儿身上一样。我觉得我们是有缘分的,缘分来了,谁也无法阻挡。所以——”

    “你是说,‘包’吗?”我咽了咽口水,艰难地问。

    男人的目光冷峻下来,受到羞辱一般,“不要用这个字,它太脏。”

    “那用什么样的字?”我的忍耐终于耗尽,仰脸笑道,“是啊,你看了我的日记,知道了我不幸的过去和尴尬的现在,所以你便想当然地认为我会接受你的要求吗?为什么?因为钱吗?你以为任何一个女孩都像小说中的‘喜宝’吗?你觉得钱——”

    “喜宝?”

    “是,亦舒的喜宝。”

    “呵呵,那个像钢豆一样的女孩!你的联想真丰富,倒还真有点儿像,不过还是不一样的。”

    “是的,小说中的男人有几个不是败家子儿,你倒是有一个冰晶玉洁的女儿,这是不一样的。”

    “我也没他那么有钱啊!我记得,小说中的男人应该是富可敌国吧!”男人说着,竟然轻松地大笑了起来。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也笑了起来。这件事,荒谬得近乎可笑。

    这一笑,刚才剑拔弩张的气氛松弛下来。不知为何,我竟然觉得自己像只浑身带刺的小刺猬,这不太可爱。

    我喝口橙汁,大度地说:“其实我对你的女儿也很感兴趣,如果你觉得我对你有些帮助,我可以陪陪你。但不可能和你住在一起,我还有自己的事。”

    男人笑了,感激地说:“这已经足够了。我知道你在考研,不会过多打扰你的,你也不要太分心了。”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便笺,飞快地写上几个字,推到我面前,“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你有困难,可以来找我。至于我——”

    “哦,你放心,我会给你发e…ail的。”我急忙说,挤出一丝安慰的假笑。

    男人一眼看透我的心思,略有些无奈道:“我不会随便找你的。”

    夜晚回到家中,张红正半靠在床上滴眼药。

    住了一个多月的地下室,她的眼睛被毁得很厉害。由于地下室里要二十四小时开灯,她又经常熬夜,所以,以前还算清澈的眼睛现在动不动便充血浮肿。尤其是早上起来时,眼睛经常肿成一条线。

    看到她那费劲样,我急忙放下书包,凑到她身边,帮她滴眼药。一边滴,一边诅咒:“这个地下室,看来真是不能住了,好人也会被整死——”

    “什么,你不想住这里了吗?”我话音还没有落,她便十分敏感地睁开眼。

    不知是她天性如此,还是考研所致,她现在动不动就像兔子一样敏感。

    “唉,不住这里住哪里?”我叹口气,把她眼睛捂上,“咱们都交了一季度的房租,最起码得住一季度吧!”

    “那一季度后呢?搬家吗?”

    “再说吧,现在找房子这么难!”我淡淡地说,突然想起刚才那个怪男人,又笑了起来,“没准,我们可以住到豪宅里去呢!”

    “为什么?”

    我嘻嘻哈哈地笑着,把那件事讲故事一般绘声绘色地向她描绘了一番。

    滴完眼药水,张红怔怔地看着我。眼睛水汪汪的,像大哭了一场一般。

    “青青,你觉得这件事情很好笑吗?”她正色问。

    “哈哈,是挺搞笑的。跟麻雀变公主似的。”

    “哼,你怎么确定是‘公主’呢?没准是从‘麻雀’倒退成一只‘j’呢!”

    我的脸“腾”地红了,她这种一语双关太令人难堪了。这让我想起以前的蓝湄,看来她是草木皆兵了。

    “怎么可以这样联想呢?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愿意把我当做女儿看。他的冰儿——”

    “什么冰儿不冰儿的?这种蹩脚的谎话你也信?这种骗人的伎俩你也去上当?哼哼——”她不可思议地摇摇头,悲天悯人道,“青青,不管怎么样,你已经不单纯了。”

    我愣住。她,我的朋友,在用最尖刻的话挑拨着我的伤口。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张红从床上跳起来,坐在书桌面前,摊开书,冷淡地说:“‘吃一堑,长一智’,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白白吃了一堑,一点儿记性都不长,反而还倒退,那真是活该!”

    “张红,你说话太难听了!”我恼羞成怒,用力踹了桌子一脚。

    “哼,忠言逆耳,你自个儿掂量吧!”张红看都不多看我一眼,摁亮自己的台灯,把头埋到书山中。她的背影,冷峻得像岩石。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