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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

这时,上课铃响了,我急欲抽身离去,突然方卓拽住了我的胳膊,我心头一抖,不解地望着他。

    “放学时等我!”他低声说。

    放学后,我一身轻松地走在前,方卓则背着两个重重的书包亦步亦趋地跟着我。

    “方卓,你今天怎么这么反常啊?”我笑望着他,心中着实不解。

    “怎么啦,我一直都这样啊!”

    “得了吧!”我不屑地撇嘴,“平时你高傲得像‘朕’,现在你倒像……”

    “像什么?”

    “一奴才!”我说着,捂着肚子笑起来,接着连连摆手,“玩笑,玩笑!”

    方卓非常大度地笑:“没关系,奴才又怎样?大丈夫能伸能屈,人家韩信还受胯下之辱呢!”

    “可人家韩信是胸怀大志、满腔抱负。而你呢?”

    “我也有啊!”

    “哼,除了考研,你还有什么抱负啊?”

    “当然有!”方卓说着,跳到我面前,“请你吃麦当劳!”

    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可是连一包方便面都会计较的人哦!

    “是不是你请客,我掏钱呢?”我讥笑。

    “看来我的高大形象已经被扭曲了。不行,我一定要把它恢复过来!”方卓说着,不由分说地把我推进路边一间麦当劳餐厅。

    坦白地说,这是我来北京后第一次进麦当劳。以前,每每从麦当劳门前经过,总是强迫自己不看里面的幸福人生,我对自己的社会阶层非常有自知之明。

    然而,幸福却这么快降临了,而且是和一位非常体面的男生。看来,上天真的是很公平的哦!

    时值晚餐时间,麦当劳里人声鼎沸,可我俩一点儿也不觉得喧哗。如果这是喧哗的话,那么这一定是世间最动听的喧哗。

    托着满满一大托盘垃圾食品,我俩满脸幸福地坐在一个半圆形的沙发椅上。

    “哇,真的好高兴!”搓着手,我贪婪地望着满桌子的“垃圾”,没出息地感叹。

    “你喜欢,我们以后经常来啊!”方卓拎着一根j翅,文雅地吃。

    我来不及理他,先咬了一大口汉堡包,口齿不清地说:“常来?你好大口气哦!我可没你那么大款!”

    “我请你,担心什么?”

    “凭什么?”

    “我喜欢看你高兴的样子啊!”

    哦?!什么意思?我心头一紧,嗓子眼里卡了一大团jr,吓得我急忙用可乐送,可没想到可乐又凉又辣,一下子呛了我满嘴满脸,我不由得捂着肚子咳嗽起来……

    “瞧你,跟一孩子似的。”方卓满脸包容地捶着我的背。

    “走,走开。”我推开他,此等关怀让我承受不起。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待我平静下来后,我放下食品,正视他。

    “难道我以前对你很不好?”

    “是的。”

    “那是因为我们之间不够了解。”他慢慢悠悠地说。

    “现在了解了,了解了什么?”

    方卓目光复杂(具体是“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我觉得你是一个特别聪明、特别可爱、特别单纯、特别善良、特别——”

    “哈哈哈哈……”我大笑,笑得几乎流出眼泪,“方卓,真不知道你会吐蜜呢!你到底想怎样?”

    “我想,我想——”方卓挺挺腰身,似乎略有些紧张,“我想请你帮我辅导一下专业课。”

    “咳!就这事儿啊!”我又笑了起来,“至于吗?”

    “你答不答应呢?”他目光殷切。

    “小事一桩嘛!”我满口应允。真的,我真觉得这连“事儿”都算不上。

    一听此言,方卓的脸像花朵一样绽放,“白青青,青青,你太好了,太善良了,我真高兴遇上你。”

    我笑着摇头,心中觉得这个男人真有点儿大惊小怪。

    从麦当劳里出来,天色已经黑透了。城市里的灯亮了起来,北京,突然披上了一件十分炫目、鬼魅的外衣。

    初夏的夜晚十分清爽,夜风凉凉的、柔柔的,空气中有一种微醺的芬芳。

    站在公共汽车站,我抱着双臂用力深呼吸,黝黑光洁的道路上疾驰过一辆辆高级轿车,里面的人物神秘而又精致。

    “白青青,来北京这么久了,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谈不上,我并不了解它。但至少我感觉它不太可爱,总是摆出一副严肃说教的面孔。”

    “哦,此话怎讲?”方卓低头望着我微笑。柔和的路灯下,他年轻的脸竟然显得完美无缺。

    我心一阵激荡,不敢正视他的目光,故作笑嘻嘻地说:“比如说,在我老家,现在正好是夜市时间。满街都摆上了小吃、小玩意。大家下了班都不舍得回家,一边吃小吃一边逛街,可以一直从傍晚逛到午夜。可,北京人多老实本分啊,你瞧——”我说着,指指仍然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夜车。

    “呵呵,北京人老实本分!”方卓哈哈大笑,“这话我可头一次听说。”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青青,你太不了解北京了。”他依然在笑,好像我是多么无知一般。

    “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不了解,当然也无从了解。”我无所谓地耸耸肩。

    方卓止住笑,深深地望着我,“要不,我带你了解一下?”

    “现在?”

    “对,就现在!”说着,他牵起我的手,跟逃学的孩子似的奔向马路对面。

    在连续倒了三趟公共汽车,又走过一条灯火辉煌的马路后,我们在一个幽深却闪闪烁烁的街口停住了。

    人声鼎沸,许多豪华轿车在街口泊着,里面进出的男男女女比电影里的还时尚另类。

    “这便是三里屯,北京最有名的酒吧街。”方卓不动声色地说,并熟门熟路地引我进去。

    “方卓,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啊!”我紧紧地挨着他,又紧张又好奇。

    “是吗?”方卓随口应付了一句。

    我不敢再说什么,觉得此时的他也格外神秘。

    三里屯。

    这是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小说中的地名,我想都没想过有朝一日竟会置身于其中。在许多人眼中,三里屯是时尚与颓废的代名词,这里有爱情、金钱、毒品、放逐、沉迷;

    有一掷千金、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有美丽的女人、富有的男人、潦倒的乐队、空虚的新新人类。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它回归你的本色、激发人的兽性。用他们自己的话便是“high”。

    我小心翼翼地前行,生怕惊动了这个完全不属于我的世界。

    酒吧,一个挨一个,往漆黑处延伸。

    霓虹灯闪烁跳动着,鬼魅而燎人。透过厚厚的窗玻璃,我看到昏暗狭小的空间里烟雾缭绕、人头攒动,形形色色的脸,挂着种种不真实、做梦般的笑容。

    街上的人格外精彩。有嬉皮士一样的男人背着硕大的乐器行色匆匆;有肥硕而优裕的鬼佬腆着啤酒肚晃晃悠悠;站在街边的女人,盛装锦服,抹着银粉的眼角透出猫一样的神情。

    “先生,买花吧,买花吧!”突然,方卓的腿被一个小姑娘抱住了。

    小姑娘十分精灵,手中高高举着一朵凋零的玫瑰,“鲜花配美人。先生,给这位美丽的姐姐买朵花吧!”

    我十分尴尬,张口结舌,“小妹妹,别,别乱说。”

    小姑娘看也不看我一眼,死命地把花塞到方卓手中,油腔滑调,“先生,不要这么小气啦,小气是追不到小姐的。”

    “谁说我要追啦,这是我妹妹!”方卓也进退维谷。

    “哎呀,开始都是妹妹的啦!”小姑娘竟然比成人还老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呀?买吧,买吧!才五元钱!”

    “五元!”我倒抽了一口气。可还没等我张口,方卓便指着路边的冷饮对小姑娘说:“我们不要花,我给你五元钱,你去帮这位姐姐买个冰糕吧!”

    “好吧!”小姑娘满口应允,接过方卓的钱,一溜烟跑去。

    咬着小姑娘花五元钱买来的“大红果”冰棒,我哭笑不得,“方卓,你有时候小气得很,可有时候却跟希腊船王似的。”

    “呵呵,钱这个东西啊,不该花时一毛不拔是应该,该花时一掷千金也未尝不可。”

    “什么时候该花,什么时候不该花呢?”

    “自然要看值不值得花了。”

    我舔着冰棒,歪着脑袋想,他今天又是麦当劳,又是三里屯的,难道认为我值得他花钱了?

    正在想着呢,突然,一个酒吧的木门被撞开了。一群肥头大耳、酒气呛人的鬼佬簇拥着两个中国女子踉跄而出。看得出,他们醉得不轻,大吨位的肥r压在女人身上,毛茸茸的手还肆无忌惮地拉扯着女人肩头细细的吊带。

    “瞧,这些女人!”我拉拉方卓,小声却愤怒地说,“真丢人!”

    虽然我已经尽力压低了声音,但似乎还是被其中一个女人听到了,她奇怪地抬起头来——

    啊,竟然是一张似曾相识的美丽的脸!

    美丽而哀怨!

    “蓝湄!”终于,我尖叫出来。甩开方卓,急忙冲上前,可蓝湄却好像见了鬼一般,急忙拉着鬼佬钻进一辆轿车,一溜烟消失在黑暗中,无影无踪。

    “蓝湄!”我追着轿车跑了几步,停下来,愤怒地把“大红果”砸在地上,“靠!”

    “青青,青青,你怎么了?”方卓跑上前,紧张地问。

    “方卓,你看到没有,那女人是蓝湄,蓝湄啊!”

    “谁是蓝湄?”方卓不解。

    “就是我们的邻居,和张红住一屋的女孩。”

    方卓努力地想,终于,恍然大悟:“哦,是她啊!”

    “对,一定是她。”我愤愤不平地说,“她那么漂亮,那么有气质,竟然和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呵呵,她漂亮,她有气质吗?”方卓冷笑,“我觉得她比你差十万八千里!”

    “不,不,不,我们不能比。”我一迭声地说,“我从没有见过她那样的女孩子,像《雨巷》中的那个女子。”

    “戴望舒的《雨巷》吗?”

    “自然,那朵丁香。”

    “上帝啊!”方卓夸张地举起双臂,“饶恕青青的无知吧,她那样糟蹋经典!”

    “嗬,我无知?”我不服气地把他的胳膊扯下,“我怎么无知了?”

    方卓收住笑脸,定定地望着我道:“青青,你真的是太单纯了。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你来北京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哦?”

    “漂来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有故事。唯有你,像白纸一张,唉!”说着,他又爱又怜地拍拍我的肩。

    不知为何,我竟有点儿心酸。是的,我是单纯,可我并不傻。那么,方卓呢?方卓是不是也有一段缠绵悱恻的故事呢?猛地,我的好奇心被激起,我疾步上前,拦住他,“你的故事呢?能不能给我讲讲?”

    “想听?”

    “想听!”

    坐在僻静处的马路牙子上,方卓慢慢地向我讲起了他的经历。回忆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当那回忆曾令你伤痛。

    “三年前,我大学毕业来到北京。我很幸运,当同学们还在四处找工作时,我便和一家钢铁公司签了合同,做采购部门的物流专员。钱不是很多,但对于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讲,已经足够了。而且没有多久,我便分了一套小房子……”

    “哇,你好幸运啊!”

    方卓不理我,继续讲:“的确,那时我很幸运。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向我施恩。生活、事业,而且很快我便恋爱了。”

    “好一个刚出炉的烧饼!”我打趣,但不知为何,心中酸溜溜的。

    “是我们采购处处长的千金。很漂亮,很可爱。我把她当一块捧在手心中的嫩豆腐一样呵护,而她,亦是十分在意我。那时,我们几乎一刻也不分开,想着法地享受、挥霍。”

    “后来呢?”

    “门不当户不对。她爸爸是采购处处长,妈妈是一个公司董事长,她的公司经常被评为北京十佳先进企业。”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又不是与她妈谈恋爱!”我略有些不服气。

    “是,可他们却觉得十分了不起。他们只有这一个千金,他们觉得女儿有资格享尽天底下一切功名利禄,而我,却没有这个能力给她。于是,他们便想尽一切办法阻挠。”

    “嗬嗬,没想到小说中泛滥的情节也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冷笑。

    “母亲给女儿又介绍了一个清华的博士,她的父亲则动不动便给我坐冷板凳。这对于他们来说,易如反掌。于是,我便辞职了,一切也就没了。”

    “好样的!可那千金呢,她应该有自己的主意啊!”

    “她一女孩,在那么大的重压下能有什么主意?她顺服了父母,离开了我。事实上,对于她来说,我应该只是她恋爱史上的一个过客。两年了,她从来没有与我联系过,而我,也全力考研。我想让她、让她父母知道,我不是可以随便任人拿捏的。哼哼——”方卓咬牙道。

    “你就因为这个考光华学院?”

    “是的!我一定要考上,要出人头地!”他狠狠地说,“欺负过我的人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不知为何,我的后脑陡生一股冷意。在方卓被仇恨照亮的脸上,我看到了报复与冷酷。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一个简单的考研赋予这么多内涵,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张平静的面孔能笼罩这么深的报复y影。

    这时,我又想起张红的脸,那也是一张为考研而渴求得近乎发狂的脸。“我要考上。我只有先‘被嘲弄’后,才能‘嘲弄’……”

    突然,我感觉满世界腾空飞起了无数的泡泡,瑰丽无比、灿烂无比,每个泡泡上都写着两个大字:考研!而泡泡下那些满是期待的脸啊,好像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它是多么不堪一击、多么稍纵即逝。

    时间像流水一样向前流淌。我们大家依然每天三点一线地奔波于小屋、自习室、食堂。日子过得波澜不惊,然而一切似乎又有点儿不同。

    我开始一周三次地帮方卓辅导公共课,每次两小时左右。事实上,由于我们同处一室,我们根本无法遵循这个“一周三次”的约定。每天晚上从自习室回来,方卓便拿着一大堆的问题,轻叩我们的“墙”。而我,再也没有了晚上独自用功的时间。

    我发现,方卓公共课基础十分差。可能由于走出校门时间太久,也可能由于他在大学时就没有好好用功,所以高数、英语对他来说显得十分吃力。所幸的是,他天生便具有卓越的经济头脑以及政治才华,他的政治以及专业课都十分好。西方微观经济以及政治经济学等许多考研生望而生畏的学科对他来说竟是易如反掌。而且,他的头脑十分机灵,再加上我与他可能“心有灵犀”,许多问题经我一点拨,他立刻便如梦方醒。

    他的进步很快,这是自然的。毕竟,我为之付出了我的时间、精力、心血。

    当然,方卓也是知恩图报之人。他开始不经意地在我桌子上放些巧克力、口香糖、冰淇淋等令我心花怒放的小东西。而我,也总是毫不客气地来者不拒,一边吃一边还唠叨:“军功章嘛,有你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竞争对手。私下里,我十分自大地认为,他还不够格。

    我依然傻子似的为了让他明白一道公式的用法而绞尽脑汁、肝脑涂地。事后想想,真连弱智都算不上,简直就是一白痴。

    张红开始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方卓?我说:“嗬嗬,就那小白脸,不可能!”

    她不相信,问:“那你现在为什么张口闭口就方卓、方卓的?”

    我说:“有吗?”

    她说:“有啊。一和我说话就是方卓,真没出息。”

    我说:“嘿嘿,你是神经过敏!”

    她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时候谈爱情有点儿奢侈,你注意点儿!”

    其实她不说我也感受得到,一种别样的气息正在我们陋室里潜滋暗长,它的名字叫“温情”。

    三里屯之行后,方卓对我的态度明显温和许多,话也多了起来。虽然我们的对白大部分还是与考研相关,但那口气却大不比从前。而且,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关注起他回来的时间。一旦他该回来却没有回来时,我便开始心神不宁、坐卧不安,非得听到他拧开房门的声音,我才能再度把思绪集中到书本中。

    一直以为,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然而,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这样的感觉竟然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夏天的夜晚,越来越凉爽舒适,北大俄文楼前的英语角也越来越热闹了。每到周末,形形色色的人们汇聚于此,既是为了“practice english”,又是为了“huntg”。

    我和张红总是不参与此的,不是清高自傲,而是实在抽不出时间。然而,有一天夜晚,我们突然被两个外国小伙喊住了,盛情力邀我们参加他们正在进行的“填字比赛”。

    说得露骨一些,若不是因为他们是外国人,我们肯定会目不斜视地走过。但看到他们金色的头发及澄蓝的眼睛,我们扭捏几下后,也就十分兴奋地加入了。

    老外们玩的“填字”类似于中国的“小强填字”。所不同的是,比中国的小强弱智一些,也就是拿着一张写了头一字母的卡片根据对手的神情“找朋友”,找到能组成这个单词的字母。同时,每一队的字母全部配好对后,联结成一个意思完整的句子方算最后成功。最终看哪个队找得最快,意思准确。失败的一方则需根据赢家的要求表演一个节目。

    当然,我们队赢了。我不认为我和张红有多么聪明,但对于一个头脑中掌握了上万单词的考研生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