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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

罗萍有些发愣:“什么?”

    “把你的手绢拿过来,我先帮她止血!”罗萍和班里很多女生一样,有随身携带手绢的习惯,闻言连忙掏出来递过去,她吓坏了,完全忘了现在该干什么。

    沈长东将丁逸伤口中的碎石轻轻拨开,又把手绢绕过膝盖包上,接下来就扶她起来背着就走,动作一气呵成,似乎演练了很多次似的。

    丁逸将头埋在沈长东背后,默默的一句话也不说,连呼痛声都没有了,罗萍拿着三人的书包跟在后面。

    c场通往上面的台阶很高,沈长东背着高挑的丁逸爬起来有些吃力,高个子男生见状连忙上前:“长东我来帮你背她吧。”

    沈长东喘了口气后说道:“谢谢吴师兄,我自己来就行。”语气礼貌,却包含着不容置疑的坚持。男生不再多说,跟在两人身后的台阶下面以防万一。

    校医已经下班,沈长东只好带着丁逸在学校外的小诊所把伤口消了毒简单包扎一下,诊所的大夫说只是皮外伤,不碍事的,大家这才放了心,打算等带丁逸回家后由她妈妈来决定是否还要去医院。

    纪云见女儿又受了伤,本来是要说上几句,但看到擦了红药水后愈发狰狞的伤口后又忍不住心疼起来,急急忙忙为她拿来工具处理伤口。纪云虽然不是外科大夫,家里处理外伤的工具药品却相当齐全,全是给女儿准备的。纪云手下忙着,心里庆幸丁逸不是疤痕性皮肤,再大的伤口都能恢复如新,如果她辉煌的战绩都留在身上的话,这孩子基本上已经不能要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膝盖彻底肿了起来,走路的时候腿稍弯就疼的要命,还担心将伤口再次挣破。这些忍忍就过去了,可体育考试的日子就在不到一个月之后,这么着太耽误练习了!丁逸想起来就心烦。

    考虑到丁逸有腿伤走不快,吃完早饭后沈长东提前接她来一起上学。丁逸一言不发,闷闷的由他扶着出去,沈长东犹豫了一下开口:“要不你休息一天?我帮你向老师请假。”

    “休息休息,我能休息吗?你以为我是你!你获得保送资格想怎么休息都行,我没那么好的命!”

    沈长东闻言不再说话,扶着她闷头走路。丁逸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眼看着沈长东那两道剑眉又扭在一起。他才15岁,眉间就形成了一道细细的纹,为他俊秀细致的脸蛋平添一分沧桑感(不是矫情,此时同样15岁的丁逸的确觉得那就是沧桑的感觉。),而似乎他每次皱眉都和自己有关。

    想着想着,丁逸忍不住鼻头发酸,停下脚步不肯再前进。沈长东扭头关切说道:“怎么了,是不是腿疼?要不还是我来背你吧。”

    丁逸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把沈长东吓了一跳,手忙脚乱不知该做什么,正想着要不要带她返回家去,却听到丁逸呜咽着开了口:“对不起,我不该那样说你,是我自己没考好怎么能怪你,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平时张狂的很,却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平心而论,丁逸最近的表现还真是像她口中形容的那样,难得她那么有自知之明。可看着她现在受了伤泪眼婆娑的样子,沈长东嘴里那个“是”怎么也说不出来。没有了那种意气风发的神情,丁逸也不过是个15岁的小女生,身材单薄,个子尚要矮他半头,和其她女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此刻她小脸红红白白,平日里上挑的丹凤眼也盈满泪水,竟有些楚楚可怜的味道。楚楚可怜?今天之前,沈长东从来没想过这个词能和丁逸发生什么联系。

    叹了口气,沈长东开口:“你怎么会没用,你就是太有用了,那秋千不是给女孩玩的,就算玩也要等停稳了再下来,你那么一跳,跳成了是够潇洒,跳不成不就变成现在这样子了?何必在体力上逞强呢?”

    丁逸停住了哭泣,她是有些逞强,她不觉得自己在任何方面输给任何人,现在也不这样认为,于是出言反驳:“我不是体力不支,只是当时脚下一滑才踩空了的,不信等我伤好了再跳给你看,肯定没问题。”

    沈长东再也忍不住发了火:“丁逸你怎么就不明白,承认失败就那么难?长这么大谁没有失败过?你不可能做好每一件想做的事情,考试是因为你病了,摔倒却是你压根就不该在大家叫好声中昏了头去逞强,这些失败都是很正常的,你为什么不能正面对待呢?你再优秀再聪明也不可能超过所有人!”

    丁逸在长大后才发现这些道理是那么的该死的正确,然而逞强好斗却是她不可剥离的本性,在年轻气盛的当时她尤其不会因为沈长东的几句话就改变。那一刻她是被沈长东难得发火的气势镇住,再者刚刚遭受挫折,她也没脸去反驳,所以那时看起来她似乎是听从了他的意见。然而在后来的日子里,沈长东才发现他当时那通话若是对一头牛说,那牛也能比丁逸更能明白他的意思。

    第六章

    可能是因为经常受伤的缘故,丁逸的腿伤也比正常人恢复的要快,一个星期后已经能恢复锻炼了,也因此并没有影响到她体育成绩的发挥,如她所愿的得了满分30分,之后她开始全身心的为中考备考。

    沈长东不知道丁逸竟然也能有这么大的毅力,他原以为那次保送考试让她苦读了一周已经是极限,现在她已经坚持了两个月,两个月不看电视不看小说,这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丁逸了。

    末了他还是改不了j婆本性,忍不住提醒她:“其实以你的成绩,就算现在开始不再看书,也能考上一中,有必要这样拼命吗?”

    丁逸头也不抬:“谁说我要考一中了?”

    沈长东一愣,没有答话,丁逸抬头看他:“我已经决定报一高了。”末了又加一句:“班主任劝了我好久,罗萍也要考一中,毕竟不能让他太失望不是。”

    沈长东半天没吭气,最后劝她:“一高和一中差不多,你都能考上的。”

    丁逸当然都是能考上的,她张狂了15年,靠的不是运气,再者她的运气也没有差到每次考试都得病。分数出来以后,丁逸是全市区排名第一。

    丁逸觉得自己幸福的快要死掉了,五千元!她瞬间感到自己比英女王都要富有。在本市也只有集团公司才能有这样大手笔,该公司直属于中央部委管辖,收入占全市经济收入的半数以上,集团公司的一把手和市长、书记平起平坐。

    揣着人生的第一个五千元,丁逸连着几天乐得像个白痴,可想来想去也没找到合适的用途,最后只好主动交给了父母,虽然她英雄无敌不怕抢劫,可万一被小偷偷走或者不小心丢了可就欲哭无泪了。

    丁凤岭和纪云也由衷为女儿高兴,不要说丁逸只是一名中学生,即使对于一个家庭,五千元在当时也是不小的数目。可这笔钱是丁逸完全靠自己挣来的,他们犹豫了半天,还是将女儿主动上交来的钱还给了她。纪云抚着女儿的头说:“这笔钱交给你自己支配,我们不做任何干涉,但是我们相信你不会胡乱用,因为这也算是你的劳动成果,你应该珍惜它。”

    让人欣喜若狂的巨款成了送不出手的烫手山芋,丁逸开始认真琢磨钱的用途。请客吃饭?已经请过了,她花钱的地方不多,平时的零用钱就够了;买衣服买玩具?她的衣服饰品完全由妈妈一手包办,玩具书籍则多是长辈们送的,她是妈妈这一系最大的孩子,是一大家子的宝贝疙瘩,有什么好东西姥姥姥爷舅舅阿姨总是第一个想到她,上周在外经商的小舅舅还托人送了台新出的486给她;旅游?爸妈多半不会同意她一个人去旅游,要是和父母一起出去,她又怎么会傻到自己付钱。

    最后丁逸仰天长叹:“我太有钱了!花都花不完!”

    还是小阿姨帮她解决了难题,小姨是业余股民,据说炒股所得收入已经超过她的工资很多倍。她建议丁逸将钱交给她打理,等三年后丁逸上大学的时候,如果赔了小姨就自掏腰包如数还她,赚了则连本带利全都一起奉还。

    如此便宜的事情丁逸怎么会不答应,不愧是打小就照顾她的小阿姨,不仅帮她解决了问题,连她上大学要花钱都考虑到了,她激动的抱住长她一轮的小姨猛亲。

    说到丁逸27岁的小姨纪菲,那也是一个传奇性人物。纪家是医学世家,姥姥姥爷都是当地名医,姥爷当过多年的医院院长、卫生局长,退休后又被反聘,可以说本市稍有名望的医生都能和纪家扯上关系。如此家世,加上纪菲读书时候就是远近闻名的美女,成绩虽不算太好,没有像妈妈一样考入医学院,也混进了本市一所普通本科,毕业后在家人的安排下进了一家不错的国企工作,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

    纪菲性格外向,有人请她吃饭看电影,甚至进舞厅唱歌跳舞,心情好的话她都不会太拒绝,可一旦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无一例外全都碰了壁。久而久之,就有传闻说纪大夫的小女儿性格豪放,水性杨花,同时将多个男人耍的团团转。纪菲明明知道这是那些个追求不果的人故意坏她名声,仍然我行我素,丝毫不予理会。

    她不着急,家里人却着了急,女孩家名声是最重要的,再说她年纪也不小了,这么着蹉跎下去也不是个事。姥爷万般无奈给她下了最后通谍,她如果三个月内再没有合适的交往对象就要被押去相亲,姥爷门下优秀的青年未婚男医生应有尽有。

    纪菲也不多说话,请一周假去了趟广州,回来就带了个年轻小伙子说要结婚,把全家都吓坏了。

    小伙子相貌不算特别出色,年龄还要比纪菲小两岁,在姥爷家的三堂会审中却显得彬彬有礼、沉稳老练。

    他和纪菲是高中同学,当时考上了南方的名牌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当地的机关工作。但是不多久他就发现自己那微薄的工资根本无法好好回报在农村辛苦劳作的双亲,无法为还在读书的两个弟弟支付学费。于是慎重思考之后他决定下海经商,在农大校友的帮助下,他开了家经营园林机械绿化环卫的小公司,当时还在发展阶段,但养家糊口已经不成问题了。

    姥姥姥爷家不能说是势利,可就这么把如花似玉宝贝一般娇养大的么女嫁给一个农村出身的个体户,不甘心那是肯定的,他们不甘心纪菲陪他一起吃苦。

    纪菲也不多加反驳,只随意的抛了句:“无所谓,反正我也不是很想嫁人。”

    那意思大家都听明白了,是说如果不能嫁给这个年轻人,她就不嫁了。记得有谁说过,在婚姻这件事上,老人不要和子女斗,因为胜算太小。

    反正不管过程如何,纪菲最后是如愿了的,他们夫妻俩也退了一步,逐渐将生意转到位于北方的省城,小姨的工作也在家人的帮助下调到省城,这样他们周末只要坐两个小时的车就能回家看望双方父母。

    更出乎意料的是退一步居然真的就海阔天空,此类企业广州已经有了成熟市场,可省城还没有,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日益加快,加上省内好多个城市都要竞争旅游示范城市,对环境绿化的需求是越来越大。姨夫将他在广东成熟市场的经营模式和进货渠道都带了回来,一时做的风声水起,炙手可热,短短两年时间就发展的颇具规模。

    如今小姨即使不用工作也能衣食无忧,有人劝她干脆辞职帮姨夫打理生意,她则不,她说怕累,那是姨夫自己的生意自然要他自己经营,她仍然干她清闲的工作,业余炒股,连家务都要姨夫抽空来做。姨夫的父母对她稍有微辞,可姨夫对一切甘之如饴,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

    妈妈作为长姐有时会劝她几句,可对她潇洒的生活态度也不是不羡慕的。

    如今这么个隐士般洒脱的小姨都不怕麻烦主动来帮她,怎不让丁逸得意万分。

    钱送出去以后,丁逸忽然想到好几天没见到沈长东了,于是蹦蹦跳跳到隔壁看他在忙什么。

    进门后发现沈家一家都在,可气氛似乎不大对劲,沈伯母眼睛红肿,沈伯父和沈长东都锁着相似的眉毛一言不发,见她来到沈伯父张口招呼她。

    确实不大对劲,每次来沈家都是伯母先开口说话,这时只见她目光呆滞,似乎不知道该干什么,可神色又很焦急。

    丁逸想问发生什么事了,可又不知该怎么开口,只好偷偷拉沈长东出去说话。

    沈长东抿着嘴,半天才开口:“我外婆去世了。”

    “啊?”丁逸张大了嘴,沈长东祖籍在江浙一带,称姥姥为外婆,姥姥是丁逸印象中最慈祥的人,她没见过沈长东的外婆,可也为他感到难过。

    “我妈妈是独生女,现在南京那边只剩我外公一个,家里商量要一起搬回去。前几天我们回去奔丧了,这次回来是要办理各种调动手续。”

    丁逸愣愣的,来不及消化这些消息,慢慢才反应过来沈长东是在说他们一家都要回南京。沈长东的父母是大学同学,他外公当时就是南方军区的高级军官了,本来是要求女儿女婿一起回南京的,可沈伯父脾气倔强,不肯生活在妻子家庭的光环下,坚持服从分配来到本市,沈伯母也就随夫一起来了。

    时至今日,沈长东的外公虽官至军区司令员,老妻却因脑溢血离他而去,女儿又远在千里之外,晚景堪称凄凉。沈伯母这几天都在忏悔自己的不孝,坚持丈夫和儿子都随她一起迁回南京。沈伯父感激妻子这么多年的奉献牺牲,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热血青年,自卑心理早就烟消云散,因此甘愿暂时舍弃如日中天的事业回去照顾岳父。

    虽然卜司令那边早已经派人打点好,可沈家夫妇的职位不低,调动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耽搁出来的时间让沈长东能够有空和大家话别。

    沈长东人缘很好,老师和同学们对他的离开都颇为不舍,罗萍也考上了一中,红着眼圈对他说:“本来以为还能做同学呢,以后想见面都难了。”说完又看丁逸,她脸上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不过倒也不像平常那么活跃。

    临行的前一天晚上,是两家大人坐在一起话别,纪云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菜给他们饯行。这么多年的邻居好友做下来,忽然就要分开,即使是人到中年的大人也无法抑止伤感情绪。一杯又一杯,大人们转眼间就喝高了,变得语无伦次,多年前的琐事都被他们翻出来回味,动辄就笑的前仰后合。

    丁逸和沈长东没有被允许喝酒,吃饱了就来到院子里赏月,月亮已经圆了大半个。沈长东的生日就在y历的六月十六,那时月亮是圆的,丁逸则在七月初五,月亮是缺的,小时候他们就观察到了这个现象,可惜今年是没办法在一起过了。

    沈长东这几天一直闷闷的不说话,丁逸笑他:“你是不是觉得保送考试白考了?别这样,不是听说转过去那边的学校也是很好的省重点吗?听说江南多美女,你回去以后不要看花了眼哦,有空我就去找你一起看美女。”

    沈长东抬头看她:“你真的会去南京?你会不会考那里的大学?”

    “不会,大学我要去北京读。”这是三年前丁逸就决定好了的。

    “南京也有很好的大学,再不然还有上海,为什么非要去北京?”沈长东疑惑。

    “你不懂的,反正我觉得大学就是要去北京读才过瘾,你也去吧,到时候又能见面了。哦,是了,你家人可能不想让你离开他们,那就没办法了。我是没问题的,本省没什么好大学,他们不会阻止我去北京的。”

    丁逸语音清脆,都说漂亮的女生声音未必好听,丁逸则是两样占全了,每次学校的升旗献词都是她来读。沈长东听到这番话就想起来金庸小说里形容周芷若的声音用“风动碎玉,水击寒冰。”他想这词形容丁逸也真是再贴切不过了,明明是一贯的语调,可今天她的声音听起来比玉都凉,比冰更寒。

    第七章

    沈长东走后,丁逸忽然百无聊赖起来,隔壁院子里的葡萄架硕果累累,已经接近成熟,可惜沈长东他们连今年的葡萄都没吃到就急着搬走了。

    三米高的墙头对丁逸来说不是难事,只是习惯性的跃过去以后却不知该干什么。坐在葡萄架下的石椅上发呆,直到黄昏被蚊子咬醒才发现已经不知不觉睡过去了,刚才又听到熟悉的少年清朗声音:“丁逸,你这人来疯!”原来只是梦,做梦真好,至少梦里她没有这满身的蚊子包,脸上也没有,泪水。

    没过多久,丁逸就找到了目标和方向,她开始疯狂研读通俗小说。半个月后,金庸的已经全部看完,古龙的也看了七七八八,只好又翻开原来不甚喜欢的梁羽生。梁翁文采风流,奈何编故事的能力不够强,他的小说多看几部就没什么意思了。只有一部《萍踪侠影录》是例外,令丁逸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左手家国天下,右手儿女柔情,白马轻裘,翩翩少年,丁逸迷上了张丹枫。后来,每当有人问她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是谁,她都会笑嘻嘻的答:“张丹枫呀。”张丹枫确实不错,可惜情敌太多,对于很多读武侠的女生,那都是一个甜美瑰丽的梦。

    从此,沾床就着的她也学会了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午夜梦回,心里空空的似乎少了些什么,莫名烦躁,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惹她烦躁,是呀,丁大小姐顺风顺水,有什么可烦的呢。

    在端午节过去了好多天以后,纪云忽然又兴致大发给大家包粽子吃,吃了粽子觉得有点腻,她又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些稀奇的野菜,加了青椒、石香和香葱,摊在烙好的薄饼上闷熟后卷着吃,分外可口。丁逸在吃了粽子后忍不住又吃了三个菜卷,撑的腰都直不起来,只好回屋里四肢平摊躺在床上等食物慢慢消化。

    沈家和丁家,以往无论哪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抢先送一份过去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