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花书院 > 都市言情 > 遇见 (女尊) > 第 6 部分

第 6 部分

,只有依风,才能够将它再重新填满。

    依风没有拒绝,翻身压到我身上。

    我和依风的性事一直很美满,基本上每一次我都能到高c。

    可今天,情欲沉静的如古井水,没有一点波澜,身体却是极度的贪得无厌,紧紧的吸附着依风,怎么也得不到满足。

    折腾了半夜,我们俩个俱是一身的汗,我终于放弃了,不再坚持。

    蜷在他胸口,象一只受伤的猫,我将今天的事详详细细的说给依风听。

    依风仔细的听着,不发一言,神色很平静,也没见有什么波澜起伏。

    我知道这件事最好不要和他说,毕竟属于我和另一个男人的事,怕他听了伤心。

    可我又不想瞒他,既然已认定他是我一生一世的爱人,我就不想对他有所隐瞒。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与其以后由别人来告诉他,不如我自己坦白来的爽快。

    “云烁哥十岁的时候被父母卖到了美人坊,别的人刚进来的时候,肯定是又哭又叫的,云烁哥不一样,他一声不吭,就那么默默的接受了。后来他和我说,他从七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被卖进青楼,家里太穷了,他的父母,一直算计着等他一大了就卖了他。他也想过逃走,可一想到幼小的弟弟妹妹们,他还是没逃。他常说,一个连父母都不要的人,活着也没意思,就这样,他逆来顺受的混日子。他对谁都谦和有礼,看上去温柔可亲,可我知道,他的内心极冷漠,很难爱上一个人。这么些年来,有不少达官贵人想赎他,云烁哥连看都没看过他们。”依风回忆着以前的往事,温柔的讲给我听。

    那么被他看上,是我的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这么优秀出众的男人喜欢我,可以说是有幸。

    可我却已有夫君,无法再去回应他,这又是不幸了吧。

    “我明天去看看云烁哥吧,有些话,我说来的比较方便。”依风象下了某种决心,坚决的说道。

    我知道,我和云烁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是爱人,一个已被他当作是亲哥哥,面对我们的暧昧,他选择了成全我们。

    就算我理不清我现在的感情,但我也明明白白的知道,我不能这样做。

    我一向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滥情的人,现在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对云烁,我不能确定我对他是真有感情,还是同情他。

    即使我真对他有不一样的情愫,我也不能够娶他。

    我已经有了依风,我爱他,他也爱我,两个人的爱情,容不得别人再来c一脚。

    既然不打算和他成亲,那么,就不要再给他希望,这样,对我,对他都好。

    看着依风,我坚定的摇头:“不要,我和他是不可能的,他知道,我也知道。咱们尊重他的意思吧,他的未来让他自己决定。”

    云烁走了

    很快,我就知道了纵欲的代价。

    后半夜的时候,依风开始肚子痛,比上回还厉害。

    忙叫人请来洪大夫,老女人又是扎针又是灌药的弄了好半天,这才勉强保住了依风肚子里那个小东西。

    老女人对我一顿臭骂,我乖乖的听着,不敢还嘴。这事本来就怪我,明知道这结果,却仍任性的要和依风那样。

    正当我羞愧的难以自已的时候,依风悄悄的握住了我的手,我抬头看他,他苍白着脸送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

    我将头埋在依风胸前,久久不敢抬起来看他,我怕从依风那深情的眼睛中,看到那个不负责任的我,那个混帐的我。

    虽然和我云烁没什么,但关系有些暧昧却也是事实,依风看在眼里肯定不会好受。

    晚上我又那么折腾他,他绝对想到了这件事的后果,却没有拒绝我,这份包容,这份疼爱,更是让我无地自容了。

    工作是忘掉烦恼的最好办法,好在现在事情也多,我天天忙到很晚,直到累极了才上床睡觉。

    我以为,这样我可以忘了云烁,可正相反,只要我一入睡,云烁立马会出现在梦中。

    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渐渐的染满鲜血,然后慢慢的向我的喉咙掐过来,我拼命的挣扎,那双手始终如影相随,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

    每到这时,依风都会叫醒我,用他那美丽的眼睛忧虑的看着我。

    我无话可说,只是小心的躲进他的怀里,依风的怀抱成了我最安全的地方,只有在他抱着我的时候,我才不会梦见那双手。

    为了让我安心睡觉,依风整夜整夜的抱着我,每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他的胳膊都被我压的没了知觉。

    我满怀愧疚的向他道歉,他总是笑着说:“傻瓜,我们是夫妻啊。”

    这样的依风,怎么会让人不爱他,怎么会让人不珍惜他?

    我一直以为自己用情很专一,而且受一夫一妻制观念影响了二十多年,难道我会放着这么好的依风还不满足,还会分出感情再去爱云烁吗?

    这些问题,我不只一次的问自己。

    时间一天天过去,理智一点点回来,我终于有了答案:我对云烁,绝对不是爱情。

    从没有人那么热烈的向我表达他的爱,在我面前展现那么血淋淋的一幕。

    那血腥而又煽情的场面太震憾我了,我被云烁吓到了,也被他感动了。

    遇到那情景,我想不光是我,所有人可能都会感动,毕竟,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感情,都有悲天悯人的天性。

    我问了自己无数次,如果换作别人,我还会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那么的失魂落魄?

    无数次的回答就是:会。

    无论是谁,当他那么激烈的向我表白心迹,而且已经到了自残的地步,我想我都会感动,我都会震惊到失去平常心。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也会有害怕,也会有脆弱,当然也会有同情。

    如果这样还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我还有一个最有力的证据。

    那天以后,我几乎没有想过完整的云烁,我想的一直是他那双手,即使是梦中,见到最多的,还是那双手。

    很显然,对我而言,对那双手的记忆比对云烁本人的还要多,还要深刻。

    我想,我对他,确实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情,我只是受的刺激太大了,才会那样的失态。

    理清了这段感情,摆正了心态,那双手终于慢慢的在我的梦中消失了,我终于可以安稳睡觉了。

    我就说,爱上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一见钟情或者二三四见钟情不是没有,可它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的心中,早已牢牢的驻扎了一个依风。

    一个多月以后,我正在钱记布庄和钱老板谈生意,清歌气喘嘘嘘的来找我,说云烁来了,依风叫我快点回去。

    这个时候云烁来我家,有什么事么?

    一种不好的感觉隐隐浮上心头。

    急急忙忙的赶回家,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大帮人正好从屋里出来,云烁和依风走在前面,边走边说什么,云烁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

    她,应该就是云烁的“安排”吧?

    那个女人大概二十三四,瓜子脸,柳叶眉,杏核大眼,悬胆鼻,樱桃口,水灵灵的,很是漂亮。身上那套淡紫锦缎的衣服,正是我的杰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百两卖的吧,可见这位小姐的家世也应该不错。

    想想也对,云烁这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会选择一个条件很好的人来托付终身,他有这眼光,更有这能力。

    “回来的正好,云烁哥和宁小姐刚说要走呢,晚一步,你就见不到了。”依风把我拽到云烁和那位宁小姐面前:“宁小姐,这位是我的娘子袁惜。惜,这位是宁可儿小姐。”

    僵硬的挤出一个笑容:“宁小姐,你好,云烁公子好!”

    云烁没有理我,仍继续和依风说话,倒是那位宁小姐,爽朗的向我行礼:“袁夫人,你好。”

    随即又过来攀住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袁夫人,你好厉害啊,能做出那么好看的衣服,依风公子说我身上这件就是你做的呢。”

    我笑笑:“谢谢宁小姐夸奖,你身上这件确实是我做的。”

    宁可儿挤眉弄眼的,很是可爱:“以后有什么好样式的,一定记得给我留几套,我可喜欢你做的衣服了。”

    “一定一定,宁小姐以后不妨多到弱水三千逛逛,肯定会有所收获。”

    “不行啊,我家不在天化,我家是浮堰的,离那么远,怎么可能常来呢。”她撅着个小嘴,小脸也垮了下来。

    浮堰,离天化城有千里之远,确实不能常来,只是,云烁去那么远的地方干吗?

    再想想也就释然了,新的地方,正好有新的开始,何况宁可儿天真烂漫,个性随和,心地应该也不坏,不知比我好多少倍,云烁跟了她,也算是一个好结局。

    依风牵住云烁的手,眼角闪闪有泪光:“云烁哥,这回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你到了浮堰就给我写封平安信。”

    云烁眼圈也有点红,却仍自强笑:“知道了,到了我就写信给你,你也多注意身体,生下小宝宝了,一定要通知我。”看依风的眼光,还是满满的关心和宠溺。

    “依风公子,袁夫人,我和云烁还要赶路,你们就留步吧,就此别过。”宁可儿蹦过去攥住云烁的手,向我们告别。

    云烁任她握着手,笑望依风:“依风,你多保重。”

    在依风的叮嘱声中,两人上了马车。

    车声辘辘,绝尘而去,马车渐行渐远,瞬息不见。

    云烁,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想起那天他对我说的“再见”,竟然就是与我的最后绝决。

    我这才明白,云烁的性格竟刚烈至此,爱就爱的轰轰烈烈,断也断的干干净净,绝不会有一丝的拖拉。

    新人物

    时间可能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不管别人的欢喜和悲伤,一径的只管流走。

    云烁走后的两个月,捎来一封信,说他一切安好,也已经和宁可儿成亲了。

    看了信,若说心中一点波澜也不起,那是骗人的。

    云烁就象烟花,刚开始只是静静的放在一个角落里,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当点燃的时候,绚烂至极,光彩夺目,美丽的让人窒息,可那只有一瞬,湮灭后,踪迹全消。但只那一瞬间的美丽,就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果说云烁弹琴想让我记得他,那么他成功了。

    如果说云烁说“再见”是想让我忘记他,那么他失败了。

    从那以后,我和依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少提及云烁,好象我们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认识这个人一样。

    我和依风,变得更加珍惜对方,感情也更加深厚。

    我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越来越离不开对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象是才结婚不到一年的夫妻,更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

    依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怀里就跟扣了口锅一样。

    肚里的死小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折腾的很厉害,天天在里面拳打脚踢的,弄得依风很是疲惫。

    我终于雇到了可靠的掌柜和帐房,他们帮我挡去了大部分的工作,我清闲了许多。

    整整一个冬天,我天天窝在家里陪依风,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春天到来之后,憋了一冬天的沉闷心情被春风带走了,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活力。

    坐在栖凤楼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清尘端了盘菜,眉开眼笑的放在我面前:“夫人,你尝尝,味道还行吗?”

    我挟了一口放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有我八九分的意思了。

    “好吃,好吃。”我连声夸奖。

    清尘高兴的很,笑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他现在是栖凤楼的大厨,手艺嘛,当然是和我学的喽。

    以前生意忙,有时不能赶回来给依风做饭,就教清尘做,我不在时,好能应急。

    这小家伙也很聪明,学的有模有样的。

    林之静自从尝过我做的饭后,就一直缠着我合伙开个酒楼,我笑她太贪心,家里钱那么多,还要开店。

    林之静唉声叹气,我这才知道她也有苦衷。

    林锦庄是由朝廷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规模,所得利润林锦庄只拿三成,朝廷拿七成。现在林家人口众多,来往应酬花销很大,而且家里的二世祖们个个都很会花钱,最近几年渐有入不敷出之势。林之静一直都想自己开店挣点钱,这样做朝廷又不允许,所以她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合伙开店,挣了钱五五分成。

    看她说的可怜兮兮的样子,心一软就答应了,当听到林之静说要我当大厨的时候,我又反悔了,我哪有那个时间啊,协商半天,让清尘替我了。

    生意很好,银子也哗哗进了我和林之静的腰包,林之静那脸烂灿的就和烂菊花似的。

    又教了清尘几道菜,我被油烟呛的有点不舒服,坐到二楼靠窗的位置顺顺气。

    现在大概是下午四点多,店里还没有上人,伙计们也都在后院准备晚上用的东西。

    正在我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时候,楼梯蹬蹬蹬响了起来,上来了一个人。

    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男子。

    模样没看清,我先看到这身材了——标准的模特身材。

    弄服装的人,对人的身材都比较敏感,我一下子来了兴趣。

    这个时代人的身高没有二十一世纪的高,男人一百七十五公分就算高个了,很少能见到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的,偶尔见过一两个,也是虎背熊腰,没有一点美感。

    这个男人不同,身高足有一百八十多公分,肩宽背阔,腰细腿长,绝对是一副好衣服架子。

    看着他,我忽然有了灵感,跑进清尘的房间,拿来纸笔,坐在那男人对面开始画图。

    正在我画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片黑影挡在我面前。

    “哎,让开点,挡着光了。”我不满的出声抗议。

    “你画什么呢?”很悦耳的声音来自前面这个人。

    “难得一见的好身材,不画就浪费了。”头也不抬,手忙个不停。

    “哦,这样啊,我让你画了吗?”嗖一下,手下的纸被人抽走了。

    我拍案而起:“我画画还要争得你同意吗?”

    “画我就不行。”他眯起眼睛,闪着危险的光。

    “咦,你咋知道我画你呢?”我毫不畏惧的瞪着他,气势也很人。

    “你还狡辩?”他把纸我桌子上一扔:“你看这是什么?”

    我连看也没看,用更大的声音嚷道:“你自己先看好了再说。”

    他低下头,看向那张纸,纸上赫然画了一只小猪。

    哼,小样,上学的时候,偷着画人被人找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要是还没有准备,就不用混了。

    他一下子没了底气,不吱声了。

    我得理不饶人:“这位公子真是好奇怪啊,愣说自己长得象猪,在下走过南闯过北,还真没见过人和猪有一腿。”

    他瞥了我一眼,忽然笑了:“我叫凌晨,就是太阳初升前的凌晨。”

    切,我又没想认识你,自我介绍干吗。

    我横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坐下,仍抽了张纸继续画。

    他见我没理他,大喇喇的坐到了我面前,看着我画。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叫黄昏,就是把初升太阳拉下山后的黄昏。”随口胡诌,象这种轻浮人,看他不惯。

    他又笑了,这回笑的倒有点象早晨初升的太阳。

    离的近了,才发现,他长得很不错。

    远山眉,桃花眼,直挺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皮肤白皙,头发漆黑,长得很英俊,只不过,总觉得这个人有点邪性,一看就知道,不是个正经人。

    “呵呵,咱俩的名字听起来很象一对啊。”桃花眼一闪,飘出好多桃花。

    “象不象一对我倒没听出来,我只知道凌晨和黄昏永远也不能见面,也不用见面。”想占我便宜,有那么容易吗?

    “你说话很有趣。”他盯着我,眼中含笑。

    “也看对着谁,我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人不鬼说胡话。”

    凌晨一听,笑得更厉害了。

    “那你现在说的什么话?”

    “还用我说吗,你自己听不出来?正常人我能这样说吗?”

    “那在下是鬼啊,还是不人不鬼啊?”

    “三分不象人,七分倒象鬼。”

    正讽刺的带劲,外面传来一声奇怪的笛声,凌晨脸色一变:“我有急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人已跃窗而出,我忙趴到窗台往下看,已没了他的踪影。

    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吧?从二楼蹦下去,一点事没有,而且还那么快。

    我看着他行云流水般优美的动作,羡慕的不得了,要是我也会,那有多爽。

    “那位公子人呢?”清尘端着饭菜走上楼来,见只有我一人,奇怪的问道。

    “刚才刮了一阵风,那位公子变成一朵桃花,咻一下就没影了。”

    一个女人

    正当我和清尘说笑的时候,楼梯又响了,这次上来了。

    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一双炯炯有神的虎眼,神采飞扬,容仪不凡,身上穿了一件白色的九凤裙。

    “来点吃的。”她坐在我对面的桌子上,声音清凛如泉水。

    “您吃什么?”清尘过去问道。

    “随便吧,快就行,我饿死了。”

    “你看这份行不,刚才那位客人还没等上菜呢就跑了,这是我刚端上来的。”清尘把手中的托盘放到她面前。

    饭菜还都冒着热气,色香味俱全。

    “行,就它了。”她挺利索,爽快的答应了。

    清尘把饭菜放在桌子上,她拿了筷子就吃,大口大口的吃得挺香,看样子,还真是饿坏了。

    不挑剔,好说话,这种人,我最欣赏了。

    清尘又坐到我旁边来和我说话。

    从栖凤楼开张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