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贸易行会的那几个人早已吓得面如土色,为首的中年人掏出手绢捂住嘴巴,感觉到一阵害怕,他站得那么近,只要稍微有点偏差,那支箭矢就会钉在他的身上,除了恐惧,他还带着一丝幸灾乐祸。

    而那些士兵全都既恐惧又犹豫,他们握着十字弓,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船上,路克对着帕尔姆抱怨:”

    你实在太鲁莽了。“”没什么了不起的,s死一条狗罢了。“帕尔姆根本不在意,s死一个平民,顶多赔钱。更何况,在场那么多人,都可以证明这条狗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他们,死了也是活该。

    尼斯呆愣愣地在一旁看着,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死人,却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被杀。

    与此同时,他也是第一次真正认识到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区别。

    前者可以轻易剥夺后者的性命,怪不得以前在故乡的时候,他看到别人家的仆人在主人面前,连气都不敢大喘一下。”会不会有事?我们的船绝对跑不过治安队的快船。“梅特洛担忧地问道。伊斯特和帕尔姆不对头,但是这一次却站在帕尔姆这一边:”

    不怕,他们自己理亏,再说,帕尔姆有一点没说错,s死一条狗罢了,还是一条疯狗。“他这样说当然是有理由的。

    一个敢无视上下之分的人,对于他的主人来说也是一个麻烦,这就像是养狗一样,可能有人会养年老体衰的狗或是生了病的狗,但是没人会愿意养一条疯狗。

    如果家里有一条疯狗,就怕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咬上一口,而且疯狗症早晚会传染的,如果不处理掉,其他狗也会变成疯狗。”可惜,那条狗的主人绝对不会感谢我们。“梅特洛耸了耸肩膀,打狗也要看主人,就算打的是一条疯狗,主人脸上也不会感觉光彩。”怕什么?顶多回来的时候不走这个港口,港口多着呢。“路克现在也想开了,不再埋怨帕尔姆。”这一次如果能够成功,顶多两年,我们就用不着在乎任何人了。“伊斯特更乐观。

    这话确实没错,如果是在某个贵族家中长大,年满十五岁就应该成为见习骑士,在战场上有很多机会被册封为骑士,就算没有战争,只要缴一笔钱,也可以成为骑士。

    可惜他们是在教会受训,想要成为见习骑士还要另外缴纳一笔钱,要不然就要被拖到二十岁。他们本来只有那个选择,但是现在只要从圣地回来,他们就会有足够的金钱。”脱离教会之后该怎么办?“路克并不像伊斯特那么乐观,反而生出一丝感叹。”一切就只能靠自己了,我的家里肯定不会再给我任何支持。“伊斯特只有苦笑,他尽可能不去想这件事,路克却还是说破了。

    离开教会之后前途茫然,这也是很多人情愿待到二十岁的原因。

    伊斯特的眉头突然皱了起来,他并不是为了前途担忧,而是听到一些声音。只见他飞快地走到船头的右侧,那里也是船锚所在的地方。

    探出头去往下张望,伊斯特立刻看到几个人像壁虎一样趴在船舷边,他们身上紧着一根绳索,绳索的一头绑在船锚上,另外一头紧在船舷外侧的一个挂钩上。”全都给我上来。“伊斯特冷冷的说道。

    六个囚犯蜷缩成一团,他们已经被绑了起来。

    这六个人,两女四男,有一半的人和尼斯一样大,另外一半的年纪和路克他们差不多,全部都长着黑头发,黑眼睛,头发微微卷曲,一副萨拉森人的特征,但是鼻梁和脸型却有不同于萨拉森人。”这几个都是有萨拉森血统的混血儿,沿海一带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的身份不是萨拉森人就是妓女,前者一般是买来的,偶尔也有抢来的。“老艾德在一旁低声说道。

    尼斯以前就听说过,和萨拉森人连年的战争中,各国抓获了大量的俘虏,除了那些拿的出赎金的俘虏会被释放,其他的俘虏全都会被当成奴隶卖掉,男的被卖去做苦力,女的则成为女奴,这些萨拉森女人生下的孩子,根本不会被当做人看待,哪怕做父亲的也不会承认他们的身分。”刚才那群士兵找的,应该就是他们几个。“路克挠了挠头,他本来觉的自己这边很有理,没想到逃犯真在他们船上。”这个小偷集团据说有三,四十人。“老艾德的女婿也属于消息灵通的人物。”还有同伙?“路克看着伊斯特,人是他最先发现的。”需要审问一下吗?“梅特洛问道,这种肯定是他动手,他的眼睛在那两个女的身上来回转着,早已跃跃欲试。

    那六个人一听到审问,顿时露出恐惧的神情,干这行的,绝对没少吃苦头。”小偷集团不关我们的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怎么处理他们?难道要调转方向回去把他们送交治安队?或者……直接把他们扔到海里,让他们自生自灭?“路克说这番话的时候显得异常邪恶。

    那六个人更加害怕了,像一群鹌鹑一样,蜷缩着瑟瑟发抖。

    不管是哪条路,对他们来说都是死路,一回到港口,他们肯定会受尽痛苦而死,被扔进海里活活淹死或许还稍微好受一些。”要不然,中途让他们下去算了。“伊斯特说到,他并不是善心大发,而是和梅特洛一样,看上那两个女人了。

    一直有种说法,混血儿往往非常漂亮,那两个女的就是不错的证明。”沿途我们会停靠哪些地方?“伊斯特转头问老艾德。老艾德一开始没有领会这位骑士老爷的意思,一本正经地回道:”

    船上的食物和水都足够,其实没必要半路停靠,那样的话不但耽误时间,进港出港还需要缴一笔钱,很不划算。“一个常年走海路的人,总是会算好航线准备食物和饮用水,可以不停靠就尽可能不停靠,老头在这方面显然很称职。艾德老头没有领会意思,他的女婿却已经明白,所以在一旁c嘴道:”

    就算把他们放下去,恐怕他们也不会有活路,因为最近萨拉森人变得越来越活跃,东部各国的局势越来越严峻,只要过了爱奥尼亚,不管把他们扔在那个港口,都会被当成萨拉森人的探子绞死。“果然,一听到这些话。那六个人全部脸色变的惨白。

    路克熟知伊斯特的为人,稍微一猜就明白伊斯特的意思,不过,他有自己的顾虑,就算不怕港口那帮人事后找麻烦,他也不愿用这种当过小偷的人,这种人在社会底层混过,心全都野了,人也不安分。再说,他们还有一大群同伙,万一将来又接上头,说不定会惹出什么麻烦。

    他朝着伊斯特打了个手势,两个人进了船舱,梅特洛和尼斯也跟了下去,反正这几个人全都被绳子绑着,又有老艾德一家看管着,不会出事。”我们正好缺几个随从。“伊斯特提醒道。”你敢放心的用他们?“路克没打算拆穿伊斯特的真实用意,说实话,看到那两个女的,他确实也有些动心。”他们没有其他选择,就算到了萨拉森人的领地,这些混血儿还是会受到歧视。“伊斯特非常肯定这一点,混血儿的身分最为尴尬。不管在那边都会被视为杂种,受到排斥。”他们也许不知道这一点。“路克这样说,只是不想答应罢了。”这些人混迹底层,对别人的态度极为敏感,一到那里就会明白了。“伊斯特已经铁了心要保那两个女的。

    或许他们一到那里就会出卖我们,卢克说道。”出卖什么?我们是去朝圣,顺便做点生意,又不是去打仗,别把萨克森人看成吃人的蛮族。“伊斯特对路克的理由嗤之以鼻。”也别把萨拉森人想得太好了,他们是敌人,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几个世纪,流的血足够让海水都变成红色。“路克警告道。两边既然是仇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再有人煽风点火,那么出事的可能性就会上升到百分之百。”

    看到两个人快为这件事争吵起来,尼斯不得不站出来:“我或许帮的上忙,我可以在他们的身上做个印记,如果他们逃跑或者背叛我们,不管他们藏在哪里,都可以把他们找出来。”

    “这如果是神术的话,等级应该不低吧,你才修炼了几天?”

    路克问道,他并不怎么相信。

    “那是先知一脉独有的神术。”

    尼斯不打算多做解释。

    这种神术随着实力提升而变得强大,以他现在的实力,很容易被干扰,而且,他想要找到被下了标记的人,必须和那个人相距两公里以内,这些话肯定不能说,要不然路克会一点信心都没有。

    犹豫了片刻,路克终于上了当,更何况,他也打算卖点面子给伊斯特,干脆就此给两个人台阶下。

    回到上面,他对着那六个人说道:“现在给您们一个机会,我们要去圣地朝圣,你们可以作为随从跟我们一起去,不过,为了避免你们在半路上惹麻烦,我们要在你们身上下个咒。”

    那六个混血儿面面相觑,过了半天之后,其中最瘦弱的那个人说道:“这位骑士老爷,就按照您说的办。”

    他这么说,也是因为没得选择,他根本不敢想象拒绝的后果。

    看到这几个家伙答应下来,路克反倒不急着让尼斯动手了,其实,他从刚才开始,就对一件事充满兴趣:“现在告诉我,你们什么时候选上这条船的?”

    “几天前,哪个老头过来为了出海做准备,我们就已经有了打算,这里的船全都空着,又没什么人看守,我们趁机藏身在这里,你们要出海,正好能够带我们离开这座港口。前天晚上,我们就已经做好准备,把那根绳子拴在船上,刚才士兵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偷偷下水,躲在船底下,我们事先准备了芦苇,在水底下也能够呼吸。”

    那个家伙倒也坦白,一五一十的全都说了出来。

    “谁想出来的?”

    路克问道,他现在感觉有点动心了,能想出这个办法的人。绝对是天才。

    这个混血儿没有说话,不过旁边的混血儿全都盯着他,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你叫什么名字?”

    路克这样问,显然已经接受那些混血儿当随从。

    “我叫辛多,是个没有用的残废。”

    对面的混血儿自嘲般说道,他伸出两只手,只见他双手的食指和中指都齐根折断。

    “不要紧,你少了四根手指,却比别人多了一个好脑子。”

    路克更加欣赏这个家伙了。

    第二章 去圣地

    海浪不停地拍打着船舷,发出一阵阵啪啪的声响,不停地摇晃着。

    远处接近海平面的地方,隐约可以看到陆地。

    这一路上,船始终都沿着海边而行,老艾德选择这样一条航线,主要是为了安全。他们的船太旧了,经不起稍微大一些的风浪,离海边越近,风浪就越小,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万一船被浪头打翻,还可以游到岸上去,至少能保住一条性命。

    老头此刻就站在船头,眼睛紧紧地盯着海面,沿着海岸航行,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触礁,所以他必须随时盯着。

    甲板上除了老头和负责掌舵的罗伊,就只剩下桅杆顶上的尼斯。尼斯爬到桅杆的最高处,他两腿如同两条蛇一般牢牢地盘住桅杆,身体直立,眺望着远方。

    这招是他从老艾德那里学来的,老头一家常年在海上讨生活,三个人可以在桅杆和缆索上行走如飞。

    尼斯这么做,是为了锻炼平衡能力,当初他从法兰克到阿德蒙特修道院一路上,整天都站在车栏杆上,下盘练得极稳,这是圣殿骑士团独有的秘诀。

    前一段时间为了圣地之行,路克还借了马来,想要让他熟悉一下骑马,结果却发现,他这个很少骑马的人,马术居然比路克本人还稍胜一筹。当初他和其他人解释的时候,只说这是天赋,不敢提到赛门老人。

    除此之外,平衡能力好处还有另外一个优势,他非常适应船上的生活,路克他们几个废材,出海之后没有多久就不行了,全都晕得厉害,过了两天才好一些。沐浴着晨曦尼斯吟咏着祈祷文,此刻的他显得十分虔诚。

    这是他昨天无意间发现的诀窍,在高高的桅杆顶端祈祷,比在底下祈祷的效果好得多。现在他总算有些明白,为什么古代那些圣者全部都是在山顶上获得感悟,也明白隐修士为什么总往山里跑。

    不过桅杆顶多七、八公尺高,远远比不上以前他在隐修院的房间,他的房间在悬崖壁上,离地面至少有五十公尺。

    很显然,高度差不是关键,关键是相对高度,周围不能有更高的东西。

    尼斯甚至在想,回去之后,要不要在隐修院那边竖起一个瞭望哨,以后想要祈祷,就爬到上面去祈祷。

    一阵脚步声从船舱里面传来,老艾德的女婿登上甲板,他手里拎着一个小桶,桶里面装着食物,站在船头的老艾德朝着儿子,女婿走了过来,这块区域比较安全,稍稍走开一下没什么关系。

    老艾德的女婿看了桅杆顶上的尼斯一眼,随口问道:“这家伙在干什么?”

    “应该是在瞭望吧?这些人的本事果然不错,年纪最小的这个都有如此身手。”

    老艾德的儿子瞎猜着。

    老头轻哼一声,在两个人头上各敲了一下:“没见识,到现在还没有看出来吗?那几个年纪大的是骑士,这个年纪小的是教会的人,而且十有八九是一个苦修士。”

    听到尼斯是苦修士,老头的儿子和女婿脸上多了一丝敬畏的神情。

    教会的修士在这个走南闯北的人的眼里,形象并不怎么样,他们见多识广,又经常听到各地的闻谈,对于教会黑暗丑陋的一面多少有点认知,绝对不像那些农夫可以轻易被蒙骗,不过他们对苦修士还是有点好感的。

    在常人的眼中,苦修士绝对是教会最后的一片净土。尼斯这几天来的表现也仿佛证实了这一点,他每天至少有十个小时都在祈祷,从天色微亮,就一直祈祷到太阳完全升起,晚上吃饭又是如此。

    这一家子闲聊着的时候,尼斯的眼睛突然睁开,过了片刻,他飞身从桅杆顶上跳下来,一只手抓住风帆的绳索,滑落到甲板上。

    “前面有船朝着我们过来。”

    尼斯朝着老艾德喊道。

    老头和他女婿立刻冲到船头,两人用手遮挡阳光,朝着远处张望,果然,他们全都看到海平面上露出一点y影。

    尼斯没管他们三个,他飞快地下到舱室里,在紧靠船尾的隔舱里面,路克他们三个正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帕尔姆则躺在走道上,他嫌里面太拥挤了。

    “快、快、快,全部起来。”

    尼斯大声嚷嚷着:“可能有麻烦了。”

    他用脚把四个人踢了起来。

    帕尔姆第一个有反应,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

    尼斯也没闲着,他跑到门后,帮几个人拿兵刃,锁子甲和铁甲衣。

    稀里哗啦一阵乱响,他直接把这些东西扔在每一个人的身边,然后他拿起自己的锁子甲,在走道上穿戴起来。

    到了这时候,路克他们三个也稍微清醒了一些,晕船让他们脸色惨白,神情也变得有些呆滞。住在船头隔舱的那几个混血儿,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也连忙跑过来,帮路克他们穿上护甲,这是随从的工作。

    七、八分钟之后,五个人终于全副武装地从船舱里面出来。

    混血儿里面,那四个男的跟在他们的身后。虽然谈不上什么忠心,但是现在乘坐同一条船,万一出了什么事,他们也别想跑掉。

    这四个人的手里全都握着一把短弓,只是箭少了一些,每个人的手里只有六枝箭。

    老实说,他们四个上甲板只是装装样子,没人指望他们能够派上什么用场。不说辛多这个缺了四根最重要手指的残废,里面还有一个比尼斯还小。

    随着两边的距离越来越近,已经可以看得出,迎面而来的是一艘划桨帆船,这种船速度很快,至少是他们乘坐的这种圆腹商船的三、四倍。

    “这是不是海盗?”

    路克朝着老艾德问道。

    老头一直仔细地辨认着,划桨船确实是海盗喜欢用的船只,不过海军用的也是这种船,甚至有些财大气粗的商行在运输贵重货物时,也会用这种船只。

    “那上面好像有旗帜。”

    梅特洛眼睛特别尖,其他人仅仅能够分辨出那大致是什么船。

    “旗帜可以是假的,对于海盗来说,用不着遵守任何规则,只要能抢到东西,什么招都可以用。”

    伊斯特警告道,他这个人赌性极重,却偏偏又十分谨慎。

    这个时候,老艾德终于开口了,他用不太肯定的语气说道:“好像是海军的船,看不出是哪国的海军。”

    虽然得到答案,路克他们仍旧不敢放松,只是把箭矢从箭槽上取下,这是为了防止误s。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那艘船靠了过来,只见甲板上全都是士兵,一个个手持着盾牌和弯刀,那艘船的前端还有一门重型弩炮,侧面是两排总共十二门的轻型弩炮。

    和这样的武力比起来,他们这艘商船根本就不堪一击。

    “会不会是冲着我们来的?”

    四个混血儿中,有人颤抖问道。

    辛多冷哼了一声,有些瞧不起这个同伴:“那艘船上就算只是划桨的,一个月也能赚十五个银币,士兵拿的钱更多,出海的话还要加上津贴,你觉得我们有这个荣幸让别人动用这样的东西?”

    另外三个混血儿稍微一思考,终于镇定下来。

    路克和伊斯特同时看了辛多一眼,两个人对于这番分析非常满意。

    这几天,他们已经对那六个混血儿有了一些了解。这几个人都没有上过学,只有辛多认识字,不过也只是勉强能够读懂告示的水平,这个家伙要是有机会多学些东西,恐怕会更不得了,如果多加栽培,将会成为极大的助力。

    “这条船打算去哪里?”

    对面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