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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洗净。”

    我一觉醒来,已经是夜里九点点多了。我走出房间,发现杨在田和彭敏仪也来了。她俩正和王巍巍斗地主。桌上有几样用纱罩盖着的菜,厨房里隐隐约约地好像莫小平在搞什么。 见我出来,杨在田问:“睡得怎么样?我来了这么长时间,你连厕所都没上。睡得真够死的。”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19 9:38:53

    我说:“哎呀,太累了。检察院那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对了,杨经理,怎么一天没看见李总?”

    正说着,门铃响了,李自为满头大汗地进来了,见到我就笑了:“我说咱们老板不能就这么进去就出不来了嘛。”

    杨在田问:“那事怎么样?”

    李自为说:“明天上午会有结果,我刚买了酒,红酒、啤酒、白酒都有,咱们今天高兴,一醉方休!”

    酒到半休,李自为把我拉到阳台上,看他们几个还在高高兴兴地喝着,他小声对我说:“其实,从你被带走的第二天我就在查公司里的内鬼的问题,现在已经查出来了,因为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所以,我就不能当着大家说。”

    我问:“这么说,你已经查出来了?”

    他望着花园里几个巡逻的保安说:“是的,我已经查出来了,那段时间打给陈崇兰公司的电话只有一个,就是前台小姐方娜娜打的,用的她自己手机。不仅如此,我也查了一下这个方娜娜的来历,她是半年以前应聘到我们公司的,在此之前她没有在深圳的工作经历,所以,当时我们也就没有问太多。”

    我问:“你肯定是她吗?”

    李自为说:“肯定,今天下班后我在公司外面安排了人跟着她,发现,她是和陈崇兰公司的一个办公室主任雷茜见面,看样子两人很熟。”

    我想了想:“这件事非同小可,这件事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个方娜娜是被陈崇兰有意安排到公司的,另一种是她本人不知道,被人家利用了。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调掉以轻心。这件事你秘密注意,不好对公司其他人讲,不管她是有意无意的,我都不开除她。” 李自为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将来在合适的时候给陈崇兰来个假情报?”

    我说:“现在要多给他点真的。至于将来要在关键时候用上她。这样,你明天安排人事部对她进行一次考核,然后叫她做办公室文员。这样,既能给她接触一些公司实质东西的机会,让她在陈崇兰面前有一定地位,又接触不到一些实质的问题。另外,你可以考虑追追她。”

    李自为说:“那怎么行,美男计的事咱不能做。万一人家真的是被利用的,咱们不是害了人家吗。”

    我贼兮兮地望着他说:“随便你。不过,那小姑娘还是很漂亮的哦。”

    李自为捶了我一拳:“你哪像个老总啊。” 果然,第二天,李自为按我的指示办了。

    莫小平有些奇怪,就来问我,我说:“可能是工作需要吧。”莫小平有些狐疑,但是看我似乎漠不关心的样子,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作者:我是摸鱼儿 回复日期:2008…5…19 10:08:40

    楼主太夸张了吧;香港人再色;也不可能在别人的公司里当boss 的面摸职员的大腿谈生意吧!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20 6:14:22

    第十九章

    自从我拒绝付给蔡兆元拿笔钱以后,这老狐狸知道自己上次的事情做得不地道,所以也不敢来催,只是经常叫胡可约我吃饭。我的态度是,吃饭免谈。偶尔,胡可也来办公室来坐,我就叫王巍巍接待她,自己忙别的,胡可想在我这里搞点美人计,我是一概不理。

    靳守坚这时似乎对王巍巍很痴迷,经常来看她。王巍巍似乎总对他带搭不惜理的,我问过她怎么回事,王巍巍很轻蔑地说:“没给老娘一个项目就想近老娘的身?他想什么呢?”

    门正祥的那个计划书我看了一下,觉得还可以,就拿给李自为和杨在田看,他们提出了些意见就叫门正祥去执行,可是,一直没见什么效果。倒是业务部其他几个人的业务进展很快,连续签了几个小单子,而门正祥自从来了以后一直没什么起色。杨在田曾经问我是不是换人,我说,还是给他一段时间吧,也许他是水土不服吧。 我为什么不是很急功近利?因为我自己就做过业务,我知道,做业务需要韧性。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很快解决的,有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就陷入某种僵局,这时候就需要韧性。韧性能够使一个做业务的比别人更具备承受压力的能力,韧性能够使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他最大的潜能,去实现他人难以实现目标。 我知道现在门正祥肯定很难,手下的人都有成绩,而自己却总做不成一单,在我面前不好意思,在下属面前也没有面子。但是,部门领导不是普通员工,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简单的沟通能力即可。既然是一部门的主管,除了专业知识以外,更多的还是要研究问题的能力,这是他的职位决定的。既要有关注某一点发现问题的能力,也要有能力把这个问题延伸思考,通盘考虑解决方案的能力。我相信门正祥有这个能力,只是,现在他还没有适应这个公司或者岗位而已。

    赖云裳偶尔叫我过布吉见一面,大家谈得很投机,可是,总不像是在谈恋爱,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自己也搞不清。吴海树打电话问过我几次进展情况,我只是说,还可以。我和吴海树现在关系很好,我一般拉他三百万货就返回去一两百万,有时多用一些他也不说什么,反正大家已经有了信誉。他也给我介绍了几个香港的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聚聚,暂时还没有什么项目。

    这天,我还在办公室忙着,几个深圳劳动局的工作人员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煞有介事地要调查我克扣员工提成和社保医保的事情。

    我招呼秘书给他们上茶上烟上水果,笑眯眯地坐了下来。同时脑子里飞快地转着,是谁给我下套呢?我自认对员工还不错,但深圳现在在搞什么零欠薪城市,劳动局弄得下面j飞狗跳,弄得自己走火入魔,凡是劳动纠纷,他们一般都是先入为主,都认为产生劳动纠纷肯定是黑心老板欺负员工。

    这几个人还真没含糊,烟抽了茶喝了水果吃了,刚才的态度一点没变,他们要求我立刻给阚劲松发放提成。

    原来如此,我走出办公室叫来莫小平和人事部的一个小女孩,自己出门上车赶饭局去了。面对劳动局那个人莫小平不卑不亢,拿出我们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下发的一些关于提成的文件、管理分红的文件。并且详细地讲了我们扣阚劲松的提成,医保社保的一些理由。

    而阚劲松提出的一些证据无非就是他自己算出来的一些东西,这些里面虽然有他的某些道理,但是,由于我们公司有一些关于提成分红的一些硬性规定他不符合,所以,我们扣他的也是有依据的。我承认我们扣他扣得狠了些,可是,对于一个在关键时期动摇军心的人,不狠能行吗?

    那个劳动局的人见到我们如此解释也不再态度那么强硬了,说要回去向领导汇报。你能汇报,我就不能做工作?于是,我打电话给余晖,叫她请劳动局的人出来吃饭。经过一番工作,阚劲松的投诉不了了之。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20 6:17:30

    总结一下这件事我们没有吃亏的原因,一是,在阚劲松离职时,我们要求他离职时交出一切公司的资料,其中包括工作笔记、客户记录、客户名片。这样,避免了以后他带客户走,也避免了他有所谓的证据。二是,我们的提成文件,分红文件之十叫大家在会议上传阅,没有复印件,这样,阚劲松最后也就是嘴上的投诉实际上他也没有很好的证据。因为,他没办法证明某笔业务他该拿多少提成。另外,大家记得我们曾经跟员工签订过一个保密协议,就是那个保密协议在我们这次投诉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劳动纠纷的发生常由员工离职时劳动关系双方没有就工资、补偿金数额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引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即员工离职时,一次付清工资。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向离职员工结清工资应是离职手续中的一项,这是规范的做法。有些企业习惯于要求离职员工在企业下月正常发薪日来领取工资而不是离职时予以结清,这样办理容易留下隐患。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医保等,在员工办理离职时,企业应与员工协商确定转移手续的办理时间及双方如何配合办理等。像我们这次硬性扣阚劲松的社保和医保湿有瑕疵的。在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要求离职员工签署离职文件,履行必要的内部手续。同时人事部门应妥善保管这些离职文件,在内容及形式上均完整准确记录下离职环节。若员工离职后针对公司某项行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公司在文件材料这项应对措施上可有所准备,为劳动争议仲裁及可能发生的法院诉讼打下基础。

    另外,要在劳动部门培养自己的关系,平时我总认为劳动部门不重要,现在看来不可小觑。在那里有了自己的关系不仅可以在未来的投诉和诉讼中有人脉的优势,最主要的是经常和这些人接触还会对劳动方面的法规有比较深刻的理解,从而制定出更好的对员工的防范合同,在商业机密、核心技术方面占据制高点。

    我不是一个对员工苛刻的人,我的员工的待遇在同行里是最好的,提成也高。可是,有时你也得防一手,一旦出现一个反骨仔就够你喝一壶的。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20 6:19:56

    第 二十 章

    现在现在各家公司的质量、价格都差不多,关键是看服务,服务好了,你的信誉就来了,人际关系就来了,就是项目偶然有点瑕疵,人家也能主动跟你一起解决。服务不好,你的信誉就没了,接着就没什么关系了,于是公司就没饭吃,大家就会饿死。当一个公司的老总的要善于抓业务龙头,要把业务命脉掌握在自己手中。

    企业要想做强做大,不是靠那些所谓的管理经验。每次在机场,我都会看到很多人在买一些所谓的管理书籍,我也翻了几本。觉得那都是事后诸葛亮、夸大其词。要是大家都信那些管理专家就错了,你看哪个管理专家成了大老板,哪个管理专家成了哪家著名公司的总经理?就是成为一个好的部门经理也行啊!

    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特殊的情况,别人能成功是因为他们了解自己。只有自己,才能拯救和发展企业自身;企管企管,自己的企业只有靠自己来管理才能管好。做生意有时侯靠的是企业实力,有时侯靠的是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网络不搭建,平时不去土地公庙烧烧香、磕磕头,到时候连临时抱佛脚都抱不动。 尤其是那些政府官员,你必须跟他们搞好关系,不然的话,你的企业就很难立足,今天这个稽查稽查,明天那个审核审核,后天员工惹事生非你都会很麻烦。

    现在公司做大了,经常有些什么捐款啊,赞助啊,企业联谊啊,这些你都得去,因为那是个圈子,不管有用没用都是一种关系。我还参加了几个深圳企业联合会或者行业协会,这些联谊会经常搞活动,而活动就是打高尔夫吃饭什么的,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人。在深圳,你如果不会打高尔夫球,那就不能步入上流社会,打打高尔夫,有时侯可以做出许多新的生意来。我不仅自己去,我也经常带着杨在田和李自为去,我不怎么带王巍巍,因为我不想叫别人以为我和她有什么关系。

    这天,我和李自为在沙河打球,他对我说:“现在陈崇兰那里似乎出现问题了。”

    我放下球杆忙问:“怎么回事?”

    李自为说:“现在他这个欠薪很严重。”我知道他现在这个项目,当时我也想干,但我发现这个所谓的政府工程根本没有办法拿到全额工资造价,因为一部分费用流入了主管招投标头头的手里,这些费用包括在工程建筑预算成本里,而这些是不会写进合同去的,中标方拿到工程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工程款逐渐扣除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但是其中的“猫腻”大家眼明心亮的。所以我没有去和陈崇兰去争,我知道其埋藏的隐患巨大。有时候,有文化和没文化就是不一样,陈崇兰当时看不清楚吗?他肯定明白,但是,他为什么要干?还不是胆子大?觉得自己能应付过去,这不,麻烦来了吧?

    想要发财首先就是要懂法,但是懂的目的不是守法,而是怎样去突破它的制约,让它成为自己的赚钱工具,不要以为谁都是法盲,官和“权”们被抓了说放松了思想教育、不懂法,你可不能相信!说不定他知道的比法学家还多呢,不然你看明明是贪污、挪用、受贿的,却成了财产来源不明,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量刑的区别大了去了。所以学习法律知识才能保护自己,这里的保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和陈崇兰的区别也就在这里,我懂法他不懂。所以,我不去争取那种我自己根本把握不了的项目。陈崇兰那个项目资金根本不能完全到位,资金来源基本是,上面拨一点、银行贷一点、建筑商垫一点、业主垫一点。所以想要民工工资月月到位,一般来说是天方夜谭,每个月能够保证生活费用、然后按工程量进度的多少支付一点零用已经是比较不错的。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20 6:20:52

    我的预感正确了,这个项目陈崇兰即使干下来也要扒层皮。我问李自为:“他现在大约欠了多久?”

    “欠了差不多三个月了。”

    我咬着牙琢磨了半天说:“这样,你派几个可靠的工人打入他们内部,然后鼓动他们的工人闹事,最好能闹到政府去。”

    以后事情的发展一如我所料。对于信誉好的公司来说,找工人很容易,到处都是民工,随便哪里都可以招上工人,那些可以带点民工的小包工头是最后一层“管理人员”,如果可以给个职务,算是班长吧。这些班长带着从农村进城的民工,最多和公司项目部私底下写一个“劳务协议”,不需要去做公证,更不会劳烦劳动部门签劳动合同,当然我们的劳动部门也不会自己跑去管这些,喝茶、看报纸也比去管这些破事强,说不定这个工程是哪个管的,得罪了自己的位置还怕出问题呢。

    可是,对于陈崇兰这样的公司就不同了,你欠工资就有人不做,一有人不做你欠薪的事情就马上在行业里传开,你再找工人?难!现在有人来应聘,那些班长那还会问你的来历,能干活就好。但是,陈崇兰为什么欠薪这么长时间消息才传出来?主要是陈崇兰的手下比较黑,一般的欠一两个月的工人要是有不满,早就被他们吓跑了。现在,我们安排的人进去了,没几天,就知道这些人有的要寄钱回家买种子化肥,有的家里人有病,有的孩子要交学费,然后,他们就开始鼓动大家要钱,开始还是在工地要,陈崇兰手下打伤了一个工人。这下好戏开了锣,民工们走出工地,来到区政府前面时,一下子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我们事先安排好了人,尤其和他们强调了到了政府以后,一不要吵,二不要闹,要听保安的,他们让在哪儿坐就在哪儿坐;不让在哪儿坐,咱们就不在哪儿坐。无论如何,不能让人家认为这些人是去闹事儿的。政府有条规定,不准恶意讨薪。一、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采取爬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这些都属于恶意讨薪。我们不能叫这些工人背上恶意讨薪的罪名,所以,坚持有理有据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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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若如浮云闲  发表日期:2008…5…20 6: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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