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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个月已过,十个月后,当你还清了恩情,我再回来找你,好不好?”

    “嗯。”穆佐扬激动地颔首,“介时,我们一起逍遥江湖,做对神仙眷侣。”

    呃……这个,貌似我回来找你的时候,我同样会回来看御清,祁王,跟皇帝。前提是,他们还对我深情。如果我真的太想他们了,也许我会提前来看他们的。

    如果他们不爱我了,或者说另外有了别的女人,我想,终此一生,我都不愿意再见到他们。

    我不想对穆佐扬许下承诺,君家三兄弟,讲句良心话,我都爱,这么多喜欢我跟我喜欢的帅哥,我真的不愿意挑其中一个。

    可他们对我的独占欲却是如此的强,只能说,以后的事,走一步,是一步吧。也可能十个月之后,我又莫名其妙穿回了现代也难说。

    我没有出声,鼻子痒了,我靠在穆佐扬怀里轻轻摩擦了下鼻子,穆佐扬却当我是点头默认,他激动得将我抱得更紧,“萱萱,我等着你。”

    我淡然一笑,“好。到时我会回来的。”

    穆佐扬欣慰地笑笑,尔后又凝起眉,“萱,不知你想先去哪呢?”

    “我也不知道,”我想了想,“我还是喜欢人多地方繁华的地方,祥龙国除了首都汴京城,哪个城市最大最繁荣?”

    本来,我想离开祥龙国的,可是,我的银票全是祥龙国的,貌似祥龙国的银票只限在祥龙国境内使用。

    当然黄澄澄的金子跟白花花的银子一类值钱的宝物到哪都可以用。可我将我所拥有的金银财宝全都换成银票了。到了别的国家,我还得当个穷光蛋,要是把银票又换回黄金,用马车拉也有几大车,不被别人抢光才怪。还是乖乖呆在祥龙国吧。

    “除了汴京城,最繁荣的莫过于麟洲城,麟洲离汴京,走陆路约莫十二天的路程。若走水路,十天就够了。”穆佐扬一脸的不放心,“萱,你一个女孩子家,只身在外,恐怕不是很方便,要不,我派两个人随侍保护你?”

    “不用了。”我淡笑,“太后身边的太监小三子是个高手,你知道吧?我跟小三子打了个平手。换言之,我有足够自保的能力。”

    真让穆佐扬派两个人保护我,那可就麻烦了,处处有人跟着,我要泡仔就不方便了,又或者,我泡仔被穆佐扬派来护我的人发现了,跟穆佐扬打小报告,我岂不是吃力不讨好?

    一个人多自在,用不着几只跟p虫。

    “这事我有所耳闻。想到到萱萱看起来弱不禁风,却有如此好的身手。”穆佐扬眸中闪着赞赏光芒。

    “很多事,不能光看外表,像你,外表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不但有一手精湛的医术,你刚刚抱着我‘飞’过来,似乎武功也不弱。”我一脸崇拜地看着穆佐扬,“我羡慕轻功,能飞檐走壁,多好。”

    穆佐扬想也没想,直接说道:“萱,我教你武功跟轻功。”

    “真的?你有没有时间?”我一脸的高兴。曾经靖王君御清也说过要教我武功,可惜,当时我深居皇宫,我跟靖王连见个面都难,靖王根本就没有机会教我习武。

    穆佐扬宠溺地看着我,“当然真的,你高兴就成了。至于时间上,我最多只能三天出现一次,而且是在夜间,出现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时辰,不然,我离宫太久,会引起人怀疑。一切,只能靠你自己的悟性了。”

    “好。”我点点头。古人会武功的人不在少数,只是武功好差的区别很大。古代的这些老古董都能会武功,我一定也能行。

    “萱,学武很苦的。你要想好,能撑住吗?”穆佐扬的眼中闪着担忧。

    我给他一个放心的眼神,“佐扬,你认为我能跟太后身边的小三子打成平手,我这一身武艺又是怎么来的?”

    “我明白了。”穆佐扬轻颔首,继续道,“那么就从现在起,我先教你内功与凝气吐纳之法。”

    我神色一敛,变得认真,“好的。”

    至穆佐扬教我武功那天起,时间过去了半个月,我已经能跃起四尺的高度,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我是个可造之才。

    穆佐扬每三天,一到夜里,就会出现四个时辰,在这时间里,他都会倾尽全力地认真教我。而我,很争气,在他不在的时候,我都会努力练习他教我的每一句口诀,每一个动作。

    时间过去了两个月,经过一番不懈努力,我已然能畅快地在枝头飞了。换句话来说,我用了两个月时间,习得了一身好轻功。

    我白衣飘然,足尖轻快地点过一排排树梢,翩翩降落,姿态美如误落凡间的仙子,看得穆佐扬一阵目瞪口呆。

    “萱萱,你天姿聪颖,天赋极高,真不敢想像才两个月,你的轻功居然学得如此之好。”穆佐扬讶异地轻叹,“你知道吗?你现在的轻功造诣,我当年用了两年时间,你却才用了两个月。”

    “呵呵,我本身就有武学底子,对打架比较在行。”我笑笑道,“或许我习武的天份高,可是,每人特长不同,你的医术方面,天份不是照样很高么。”

    “可是我的萱萱,就是个奇才。”穆佐扬定定地看着我,“萱萱,若你想学医,我愿教你。”

    “不用了。”我径自摆摆手,“习医要看一大堆书,我现在不想学。”我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泡帅哥。

    “若哪天你想学,我随时奉教。”穆佐扬怜悯地摸摸我的头。“对于我心爱的女人,我会用我的一生呵护,给尽你一切,我所能给的。”

    “佐扬……”我内心深深地被他触动,“你是个傻男人。”

    “我不擅长说甜言蜜语,但,还是那句话,对你,我心甘情愿。”穆佐扬紧紧地抱着我,涩涩地道,“萱萱,你要走了对吗?”

    我身体一僵,“被你看出来了。”

    “我的心绪无时无刻都放在你身上,岂能不发现。”

    我沉默不语。

    因为习武,我原本要泡帅哥的计划被耽搁了两个月,虽然这两个月中,我跟穆佐扬时常有“爱爱”,可是,那种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却深深牵动着我的心。

    我来古代后没几天就进了皇宫,一直呆在宫内,好不容易诈死出宫了,又呆在这深山老林四个月,我都快闷得发霉了。

    我必须到外面的世界瞧上一瞧,不然枉费了老天给我的穿越机会。

    虽然穆佐扬教我的武功,我学得不怎么样,但我学得了一身好轻功,再加上我本来就是现代跆拳道跟柔道的高手,自保根本没什么问题。

    我不舍地望着穆佐扬,“佐扬,我已经让刘嫂帮我准备好了包袱,准备前往麟洲城。”

    “萱,能以习武之名让你多留两个月,我知足了。只要你记得我们的约定就行。”穆佐扬装着潇洒的笑笑。

    我知道他很舍不得我。我用力地回抱着他,“放心,我会记得的,现在还剩下八个月,最晚,八个月后我会来找你。”也会去找君氏兄弟。

    穆佐扬点点头,他的眼里蓄着隐隐的湿意,泛着浓浓的不舍。

    我的心蓦地一疼,真的想就这么留下来,可是,我不能。

    虽说穆佐扬在我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却填不满我的心房,他这株帅树吊不死我。我及目望去,青山环绕,郁郁葱葱,我张颖萱要的,是整个“森林”!

    走的时候,我没有让穆佐扬送我,我怕离别时的伤感,更怕舍不得他而就此留下。

    我女扮男装,手执一把折扇,怀揣巨额银票,带着一个简单的包袱,租了辆豪华的马车,前往我此行的目的地——麟洲城。

    我去那的理由不止因为麟洲城的繁荣仅亚于汴京,更主要的是,地方大了,帅哥也多。

    我租的这辆马车,车厢内很大,里面有舒适的卧榻,亦有张小桌子,桌子放着可口的美食。

    不论是从外观还是内观,这辆马车都是有钱人才坐得起,容易引起贼人的觊觎,不过,我让赶马车的车夫走官道,道路宽敞平坦,不颠簸,也不容易遇着强盗一类的。

    我舒服地斜躺在马车内的睡榻上,掀开窗帘,看着窗外的风景,两面山峦层叠,景色优美,大路两旁时不时经过几家客栈,由于是官道,不止道路两旁的客栈多,连过往的马车也挺多。

    我让马车夫白天慢悠悠赶路,晚上就找客栈住宿,并且住的是客栈里最豪华的厢房。这样赶路的日子过得一点也不疲惫,就连马车夫都说我简直是在度假。

    呵呵,萱萱我就是喜欢过好日子,有条件的话,何必委屈自己呢。

    以平常的速度十二天就能到麟洲的路程,我时不时让马车夫停下,观赏风景,走走停停,硬是龟速地花了十八天。

    还没进城,就听到城内鼎沸的人潮声,我兴奋地带着包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看着城楼上方那三个气势豪迈的石雕大字“麟洲城”。

    我付给了马车夫双倍的包车钱,马车夫当即就走了,人家要养家糊口,去拉别的顾客,可不像萱萱我这么悠闲。

    我嘴角擒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跟着进城的人潮缓缓走进麟洲城大门。

    守城门的卫兵却突然拦住我,对我不停地上下打量,眼中闪着惊艳,“你是干嘛的?”

    我笑道,“来泡帅哥,哦不,是来泡妞的。”

    我这么一说,其他几名守城卫兵连同边上正要进城的老百姓都哄然大笑。

    要知道,萱萱我现在可是一袭帅气的男装打扮,当然要说是泡妞了。呵呵。

    “看你小子长得人模人样,读过书没?”守卫又开始发问了。

    看着其他进城的人潮,守卫都没盘问,单单问我,八成因为我长得太好看,他们无聊,朝我找乐子。

    谁让萱萱我穿着男装就是一潇洒的公子哥呢。

    我微微压低嗓音,声音显得略微低沉,却又带着好听的磁性,“官爷说笑了,小弟何止读过书,简直是才高八斗。”

    “你小子可真会自夸。”其中一名守城卫兵随手指着城门上方那硕大的麟洲城三个大字笑道,“你能马上作首诗,并且包含这麟洲城之名,我们哥几个就服了你小子。”

    “是啊是啊。”其他几名卫兵随口附和着,但他们认为这根本不可能的事。

    一些好事的人看这些官兵故意为难我,都驻足看热闹。

    我望了眼那巍峨的城墙,眼眸转了转,摇开折扇,潇洒一笑,淡淡吟道:

    初望麟洲城,满眼风光北固楼。

    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

    年少万兜鎏,坐断东南战已休。

    天下才子谁钞风流?张某。一朝醉卧美人怀。

    哗!四周喧哗一片,都在赞叹我的好才华,我不在意地笑笑,在那几名官兵佩服的目光中大步走入麟洲城。

    倏然,我感觉背后有道目光一直注视着我,我嘴角含笑,蓦然回首,笑容却僵在了脸上。

    第一卷  095章  逍遥任清风

    汗死!我居然看到了风挽尘!挽尘不是挂了么?该不会是大白天见鬼了把?

    我双手揉揉眼睛,再仔细瞧,是挽尘没错。

    风挽尘坐在一匹高大雪白的骏马上,英气勃勃。他一袭华丽的白色锦衣,腰间系着洁白绣金丝的腰带,在腰间正中央的位置镶扣着一枚漂亮的圆形扁薄翠色玉石,一身搭配得当的衣服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更加英姿勃发。

    他的头发整齐地梳束起,在后脑勺处绕出一个小髻,白洁的发带系在发髻上,风轻轻吹着,发带微微飘动,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清爽怡人。

    他的五官依然是那么白皙俊秀,绝色帅气,却又不失那股令人我见犹怜的风韵,只是他现在坐在高大的骏马上,又为他增添了几许威风凛凛。

    哇塞!帅啊,暴帅啊,帅得流油,哦不,说错了,是帅得发亮,我以为他早嗝p了,想不到几个月没见,我的老情人风挽尘不但没挂,反而更帅了。

    我口水忍不住如清泉般狂肆滑落,干!好想c他!

    我与他大概隔了二十米远的距离,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视线在空中与我交汇。

    他的目光很灼热,是那种饱含兴味的眼神,很陌生,带着深深的惊艳。

    不用想也知道他是惊于我俊美的相貌。要知道萱萱我现在虽然穿着男装,我的男装装扮绝对是个帅到门的公子哥。

    对于风挽尘陌生的眼神,我没细想,光风挽尘没死的事,就足以让我兴奋异常了。

    我一把抹掉嘴角的口水,一脸的欣喜地小跑到他马前,抬手捉住他牵着驭马缰绳的大掌,颤抖地道,“挽尘,你还活着!太好了!你还活着!”

    我的语气带着微微的哽咽,心态异常的激动。

    ‘风挽尘’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他抽回手,一脸冷凝,“兄台,请自重。”

    我失望地收回小手,“挽尘,你说什么?你认不出我了么?我是萱萱!”

    “轩轩?可是取字‘如轾如轩’?”风挽尘挑起眉头,似乎是在记忆中搜寻者有没有我这号人物,最终,他无奈地轻摇了下头,拱手一揖,“在下楚流怀,与兄台素未谋面,兄台是否将在下误认为哪位故人?”

    我愣愣地看着‘风挽尘’,挽尘他居然不认得我,还说他叫楚流怀?连我名字中的‘萱’字都给他错理解成‘轩’,搞什么飞机啊?

    如果说是一个陌生男人的行为,还可以理解,因为‘萱’与‘轩’同音,这个‘萱’字通常是女人会取的名字,这个‘轩’字一般男人才会取的字。

    我细细盯着‘风挽尘’眸光,发现他的眼中没有我熟悉的那股感觉,有的是遥远陌生的距离。

    难道眼前这个酷似风挽尘的男人真的叫楚流怀,是我认错人了吗?

    可是一模一样的脸庞,风挽尘不至于是这个楚流怀的双胞胎兄弟吧?兄弟也该是同姓才对。

    想到此,我淡淡地问,“不知道楚兄可有相貌与你相似的兄弟?”

    楚流怀不解地看着我,随即否认,“没有。”

    不,他一定是风挽尘没错。搞不好,风挽尘因为什么状况失忆了。

    我跟风挽尘爱爱时,发现他的胸前有颗小痣,我只要把楚流怀的衣服扒掉,就知道他究竟是不是风挽尘了。

    呵呵,貌似我很 异想天开,对楚流怀来说,我只是个不认得的陌生人,而且我现在穿着男装,他以为我是男的,又在大街上,看楚流怀身后跟着几十名侍卫模样的属下,并且都骑在高高的骏马上,楚流怀的身份肯定不低,会让我当街扒衣服才怪。

    所以只好粘着他进房间扒衣服喽。当然,这要有恰当的时机。

    见我又开始发愣,楚流怀淡然地道,“从刚刚兄台所作的诗中可意出兄台姓张,又得兄台告知姓名。兄台是叫张轩么?”

    我本来想说不是,可全翔龙国的人都知道‘已故’的皇后名叫张颖萱,我要是把我的名字说出来,以我的才华在麟洲城搞不好很快就会出名,届时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就让他误以为我叫张轩好了。

    我轻颔首,“正是。”

    楚流怀眼中闪过一丝欣赏,“适才张兄随口所作的诗大义凛然,又不失风流尔雅,可见张兄是位风流才子。只可惜在下还有要事在身,若是张兄愿意,可来麟洲城内最大的朝暮客栈找在下,届时在下一定与张兄开怀畅饮。”

    “这样啊,好吧。我一定会去找你的。”我要查清你是不是挽尘,不去才怪。

    “即使如此,在下先告辞了。”楚流怀对我抱手一揖,骑着骏马潇洒地远去。

    看着楚流怀坐在骏马上渐行渐远的绝色背影,我第一次注意到,男人骑在马上是那么帅,尤其是帅得过火的男人更是酷得没天理,害我都花痴地跟着小跑了好几步。

    人家骑马,我走路,我当然没人家速度快了,我又不打算使轻功追上去,那样掉面子,多不好。

    直到看不到风挽尘,哦不,他不承认他是风挽尘,我应该称他为楚流怀才是,直到他的身影看不见了,我才缓缓回过神,却发现四周不仅我一个人在发花痴。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n名古代女人,有老的,有少的,都对楚流怀纷纷侧目,凡是楚流怀经过之处,皆引起女人驻足观看。

    靠死,管你是楚流怀还是风挽尘呢,反正你这么帅,注定是萱萱我的囊中物,这么帅的帅哥,我是不会便宜别的女人的。

    朝暮客栈是吧,既然在朝暮客栈能找到你,那我也住那家客栈去,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古泡仔的真理。

    朝暮客栈是麟洲城第一大客栈,我随便问谁都知道这家客栈怎么走。

    按着路人给我的方向,我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找到了这家外观豪华,客源甚广的客栈。

    大街上人来车往,{当然,这车指的是马车},人流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店主们有些忙碌地做生意,有些则热情地吆喝着。

    麟洲城哈哈哦热闹撒!

    我既然来到了麟洲,对这里的人文地理,自然事先做过一番调查。

    这儿的风景名胜,我没啥子兴趣,人嘛,我只喜欢对帅哥,而我,来这儿主要是被一个帅哥的名气慕名而来,那位帅哥名叫任轻风。

    听闻任轻风年仅二十四岁,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五年前,皇帝君御邪登基的时候就钦赐任轻风祥龙国第一才子的封号。

    任轻风深得皇帝君御邪的器重。可是任轻风却无心于仕途,皇帝不愿意放过如此好的人才,特赐封任轻风为逍遥侯,准任轻风不上早朝,不为常纲所羁绊。

    麟洲城属于逍遥侯任轻风的管辖地,换言之,在麟洲城任轻风的官最大。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听说任轻风是个绝世大帅哥啊。

    萱萱我玩了皇帝,玩过王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