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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部分

后抱住他的脖子:“你不开心吗?”

    叶嘉紧紧抓住她的手,沉默许久,忽然道:“小丰,你要答应我: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都不离开我。”他用的是肯定句,而绝非请求、冯丰心里一震,将他的脖子搂

    得更紧一点儿:“叶嘉,我不会离开你的,绝不会,除非,你先不要我!”

    “小丰,没有什么‘除非’!我这一辈子,绝不会不要你。”他拉着她的手更加用来,几乎捏得她心里一抖,“小丰,我总有种不安全的感觉,我怕某一天会失去你!我绝不能失去你。”

    “不,我们都不会失去彼此。为了你,无论什么困难我都能忍受。”她笑起来,轻轻抚摸他的柔软的略微带了点褐色的脖子,她特别喜欢看他的脖子,从来不知道男人的脖子

    也可以这么漂亮,漂亮得令人心动。她付在他的耳边柔声低语:“叶嘉,有什么心事都讲出来,我替你分担。”

    叶嘉强笑:“小丰,没有,我没事。”他顿了顿,又开口,“小丰,我真不明白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为什么人人都喜欢管别人的闲事?”这就是他的心事,他最大的困惑就在这里——为什么,人人都喜欢管别人的闲事,而且,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明明叶晓波二十好几的人了,为什么连自己的感情事都无法自主?

    冯丰但笑不语,不是管闲事的问题,是人人都觉得这些事情和自己有关——哪怕别人娶老婆也会伤害他们的面子——他们认为,他们是在管自己该管的事,而不是闲事。这些,大半生时光都在实验室里的叶嘉是不会明白的,他以为,人人管好自己就可以了。

    冯丰心里只是压抑,难以言喻的压抑。但是,她并不想把这种“压抑”带给叶嘉,只微笑着俯身亲吻他的面孔:“叶嘉,不要再烦恼了,好不好?”

    她的温柔的气息吹拂在脸上,叶嘉回头,一把抱住她,两人在椅子上拥挤成一团,她被抱得坐在他的腿上,分开处,觉得那么炽热的感觉,她面颊一红,叶嘉的亲吻已经如暴风骤雨一般从她的眼睛到了耳朵鼻子然后是嘴巴……叶嘉第一次如此炽热,彷佛如发狂前的雄狮,她被亲吻得喘息不过来,衣服已经开始七零八落……然后,两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倒在了书房的地毯上,他那么用力地挺进,他在她的身体里,她也在他的身体里,两人完全像密不透风的墙,紧闭结合……最深刻的疯狂里,她愉悦,却又忽然意识到,叶嘉,原来他背负了多大的压力!可能是叶夫人的声声明里暗里的警告,让他不胜其烦,他单纯的心思早已受不了这样的重压,所以,需要这样一场毫无顾忌的,痛快的宣泄压力的方式!

    过了许久,他疲惫地躺在她的身上,满脸的汗水,头发都是湿漉漉的。她伸手摸摸他的柔软的湿漉漉的头发,他的脸轻轻贴着她的脸,终于笑得又像那个无忧无虑的小王子了:“小丰,我现在心情好多了。”

    她也笑起来:“叶嘉,我的心情也好多了。”

    那项研究正式进入紧张阶段,叶嘉还没多少心思郁闷,就完全彻底投入了实验室。冯丰一个人在外面,也真正开始努力的念书,彷佛高考前夕,认准了目标,要一往无前。

    周三的黄昏,冯丰听见自己手机里很陌生的女声,柔美,如绵绵的花糖,即便她自己是女人,也腻了有些心醉的恍惚。

    “冯小姐,你好,今晚有没有空?”

    竟是芬妮。

    她不知道她有什么事情,而自己又正好有空,就答应下来。

    她赶到约定的一家咖啡厅,芬妮已经先到。芬妮坐在角落的一个很僻静很好的位置,绕是如此,她依旧戴着大大的墨镜,显然是不欲被任何人认出来。很安静的位置,绿森森

    的花木。旁边放着各种报刊杂志,其中一本红红绿绿的,大标题赫然是:

    大家长表态,芬妮嫁入豪门困难重重

    冯丰随手将杂志翻到背面,没让芬妮看见,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提早来就已经看到了!

    芬妮很热情地招呼她,取下墨镜,洗尽铅华的面上依旧是摄人的妩媚、冯丰顶着她看,表情有点呆,生平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并不是只有男人才为她着迷的。

    “冯小姐,你好。”

    她笑起来,话不对题:“芬妮,你真漂亮,比屏幕上更漂亮。”

    “谢谢。冯小姐……嗯,我可以叫你小丰吧?”她听过叶嘉这样叫她,不自禁地,和她拉近了一点距离。

    冯丰点头,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忽然觉得彼此很亲近。如果她们都能如愿,也许就是妯娌的关系。人生真是奇妙,谁会想到,两个陌生的女人会因为“姻亲”这种原因而某一

    天会坐在一起?

    芬妮一杯接一杯的喝咖啡,竟似喝咖啡也会喝醉似的,慢慢地,就有些微醺了。

    “小丰,我听晓波说,他母亲在你们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叶夫人,她是个好相处的人吗?”

    她并不转弯抹角,是来打探情况的。

    冯丰看她的眉眼,令人惊艳的容光也掩饰不住的隐隐的憔悴和忧虑,想必,她这些日子和叶晓波的日子过得并不很轻松。冯丰也不伪饰,叶晓波的母亲何止是不好相处,她简直恨不得将自己和芬妮这样的穷女人或者“狐狸精”赶出地球,撵到火星上去。

    芬妮默不作声,取一支烟,看向冯丰。冯丰摇头,表示自己毫不介意。她点头、拿烟,手指修长,姿势熟练而习惯,又无比优雅,将一个寂寞女人的心事在烟雾里缭绕得云山雾海的,竟带了几分憔悴的妩媚。冯丰忽然想起“我见犹怜,何况老奴”这个典故,说的是东晋的权臣恒温娶了公主做老婆,公主虽然凶悍,可也管不住丈夫心猿意马三妻四妾。一次,恒温讨伐蜀国,灭了当时的蜀政权,抓获了蜀主李特的妹妹小李姑娘。这个小李姑娘艳绝人寰,恒温如获至宝,收在家里,夜夜y乐,自然再不将老妻放在眼里。公主大怒,c起两把菜刀就去找小李姑娘的麻烦,刚走到门口,看到小李姑娘正在窗前梳头,长长的头发乌黑发亮,光可鉴人,真是美不胜收。公主看得呆住了,半晌,长叹一声:如此美人,我见犹怜,何况老奴!扔了菜刀就走了。

    可见,女人的美貌,美到一定程度了,就是无所不往的武器了。可是,芬妮,她都美丽到这等地步了,即便小李姑娘复生,也未必强了去,为什么叶家就容不得她呢?也许,“我见犹怜,何况老奴”也是骗人的把戏?

    芬妮还在讲述她和叶晓波之间的风波。她的声音慢悠悠地,又略略带了些磁性,听起来,格外柔媚。这些日子,她和叶晓波的摩擦也越来越深,起因是李欢比赛期间很忙碌,不能全心看股票,叫叶晓波暂时停一段时间。可是,前期股市的利润太刺激了,叶晓波不仅拿了自己的全部资金,更力劝芬妮大力投入,说是“股指期货”可以赚到一笔天文数字。

    二人和李欢商量,李欢要芬妮慎重,可是,叶晓波兴致勃勃,说自己的朋友有内幕消息,于是,原本就拗不过他的芬妮半信半疑之下,只好听了他的,将自己的一部分积蓄也拿出来交给他,希望凭此博一把。叶晓波这次重金投入,几乎也算得上孤注一掷,没想到,不几天就大跌,甚至连续两个跌停盘,所投入的心血完全如水漂一般再也溅不起一个浪花。

    用很多男人的钱和用一个男人的钱

    叶晓波遭此挫败,一向顺风顺水的公子哥儿,哪里受得了这个?整天心急火燎,却又不得要领,完全不知该如何继续。现在只有李欢c盘的那部分股票看好,虽然盈利也十分可观,但是,比起他在股指期货上的巨大损失,例如根本不足以弥补那天大的亏空。

    再过两个多月就是他父亲的六十大寿,他原本想通过股指期货,在家族面前露一下脸,让他们看看,叶家四公子并不是废物,没有家族的力量,照样能够风生水起。可是,偏偏老天不遂人愿,这次弄得一败涂地。他不眠不休地要力争扭转乾坤,捞回损失,可是,那个朋友却避而不见。他再去找其他朋友,想借点钱再博一把,东山再起,可是,往日可以“两肋c刀”的朋友,一个个都似乎人间蒸发了,偶尔找到一两个,每个人也都有合情合理的借口推辞。

    他心里憋闷着,脾气越来越坏,芬妮稍有违逆他的意思,两人就会争吵起来。前天,二人又因为股票投资的问题发生了严重的争执,叶晓波甚至已经两天没回家了。

    冯丰听了芬妮的叙述,才发现,叶晓波,真的是个幼稚的富家公子。自己没法承担失败的责任,男人一落魄,就要将原因归结到女人身上的话,那真是可怕的一件事情。

    芬妮,她找不到任何人可以倾诉,所以,只能找同病相怜的冯丰。可是,冯丰却根本无法安慰她。

    两人对视片刻,芬妮的声音越来越黯淡:“小丰,你知道他父亲的生日吧?”冯丰点点头,她知道这场盛宴,还知道叶夫人早已将自己列入了“黑名单”。

    “他叫我和他一起回叶家,他当然是在赌气,可是,小丰,你想,我怎么能和他一起回去?他的家人只怕要将我当众赶出去……”

    不是“只怕”而是“一定”!叶夫人,她甚至已经给叶嘉另外安排好了女伴,对于叶晓波,她又怎会轻易放过?

    “那你回不回去?”

    芬妮摇摇头:“我不想自取其辱。”

    冯丰忽然对她有点刮目相看,八卦小报上,经常刊登一些明星和富家公子的绯闻,真真假假,为了炒作自己,哪怕富家公子老远同她打个招呼,她也有办法说成别人向她求婚了。若是能堂堂正正出现在富家公子的家庭盛宴上,那还不得被当成“婚期已近”?

    而芬妮,面对这样的机会,既不屑炒作,也不愿意自取其辱。她也有她的尊严和傲骨,绝非借机想昭告世人或者给叶家制造压力。

    “我和叶晓波在一起,人人都以为我占了多大好处……”芬妮的脸在烟雾中若隐若现,“事实上,我和他在一起,他每次送的礼物都是鲜花、公仔、唇膏之类的,相反,我倒经常送他昂贵的领带、服饰之类的……他们是富家公子,最怕女人贪图他们的钱财。有钱人之所以是有钱人,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除了挣钱还比别人节省,不该花的钱就决不花,而不是电视上演的,动不动就斗富斗阔。叶晓波并不是纨绔子弟,他受的教育让他很慎重,尤其是在金钱上特别谨慎,警惕着女人有没有占他的便宜,是不是因为钱才和他走到一起。他常常说,他不为我花钱,是因为尊重我,觉得拿钱衡量感情太浅薄了……小丰,说来好笑,我用过很多男人的钱,只没有用过男朋友的钱!”

    我用过很多男人的钱,只没有用过男朋友的钱!

    芬妮是真正喜欢叶晓波的,一个清醒的女人,冷静地分析自己希望不大的爱情,芬妮,她并不是一个花瓶,即便是花瓶,也是古董级别的。

    冯丰有些无地自容,自己拿着叶嘉的卡,花叶嘉的钱,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叶嘉的,虽然有时也自我安慰,自己也在挣钱,也能养活自己——可是,天知道,自己挣的那点钱,要过现在这样的生活,完全是痴人说梦。

    而自己,一直都还心安理得的,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以为,女人用男人的钱是天经地义的。

    事实上,贪图钱财的莫非是自己?

    她不知该说什么,只听得芬妮说:“……小丰,我真羡慕你……”

    羡慕自己?有什么好羡慕的?

    “你有名牌大学的学历,身家清白,也没那么多富豪的妻子憎恨你……”

    “这,很重要吗?”

    “这还不重要吗?!已经够重要了。”

    冯丰有些愤愤不平,叶晓波本人难道就是处男了?芬妮有美丽还不够么?芬妮其实不知道,她口中这些所谓的“优点”,在叶夫人的眼里是一钱不值的。因为,她的“儿媳妇”人选,几乎个个都有除了这两项以外的更多优点,比如身家背景。

    她嗫嚅:“叶晓波,他是很喜欢你的……”

    “也许吧。也许他是很喜欢我的。可是,爱情的力量有时是不堪一击的。”

    只要有爱,万事皆休,谁能如此?

    芬妮都看得如此透彻了,又为何还要纠缠一份这么复杂的感情?冯丰想,自己何尝又不是如此?

    两个人竟然有了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芬妮有些自嘲,神情也放松了些:“对了,你星期我晚上有空吗?我们去看李欢的比赛吧,他可真受女孩子欢迎,有很大把握夺冠的……”

    好啊,正好去看看李欢到底有多受欢迎,同时,也好近距离看看其他“超级帅哥”。

    第二个周五的下午,她的手机响起,接听,是芬妮的声音,带着笑意:“小丰,李欢今晚比赛,你来加入他的亲友团吧。”

    她想也不想,立刻答应了下来。

    在电视台的门口,一大群一大群的fans拿着灯牌、大幅的海报、横幅、花束……人山人海的女孩子,其中,李欢的歌迷阵容远超其他选手。

    在约定的地点,芬妮戴了大墨镜,悄悄向她招手,冯丰立刻过去,两人从侧门进了演播厅。李欢的歌迷会会长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跟将军似的指挥大家如何欢呼如何喊口号,歌迷代表如何发言,一切都弄得井井有条。

    芬妮悄然道:“我都不知道该作些什么。哈,作歌迷也很累的。”冯丰更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只知道投票,其他什么也不行了。”

    很快,八点到了,开场是众选手的一场整体show,这次,李欢穿一身舞台服装,看起来,完全像一个艺人了。他混在众星里,却看得出导演组精心设计的结果,他的出场方式 和亮相时间,都是最新颖最多的,充分表明了对他的器重。芬妮悄悄捅她一下:“李欢还真帅。”冯丰点点头,“以前,我怎么就没发现呢?呵呵。”

    二人正在议论,李欢的目光飘过来,冯丰怕他看见自己,立刻正襟危坐。好在李欢的目光一下移开了。

    李欢本来是往自己的“亲友团”里看芬妮在不在的,因为芬妮说了今晚会出现在亲友团里,没想到居然看到冯丰。那么多人,光线也并不很充足,甚至导演的镜头并没有特意切换到他的歌迷团,可是,他依旧那么准地看见她来了。

    她来了,她就坐在下面,坐姿端端正正的,连手里的荧光棒都拿得很低调。他又意外又喜悦,心里忽然有种少年人一般的紧张,想将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然后,众多选手退场,准备下一轮的比赛。

    终于,前面几个选手陆续退场,轮到李欢上场了。这一刻,冯丰竟然有些紧张。营造的烟雾效果散去,李欢端坐台上,面前摆放了一张古琴。他穿着一套雪白的汉服,头上造型了发式,整个人看起来,竟然如翩翩胜雪的白衣公子。她从未发现,粗暴的李欢,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这和他作为暴君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人——虽然,同样身着古装。

    震天的“欢欢”声,冯丰在歌迷如痴如狂的呐喊里完全分不清楚这究竟是梦还是真。李欢不再唱其他歌手的歌了,他唱的是一首自己谱曲填词的歌,自己弹古琴——冯丰突然隐隐觉得这曲子好生熟悉,仿似李欢当年在宫廷里自己谱写的。以前,他常常和他的宠妃们一起欣赏宫廷歌舞,自己也能谱曲填词,现在拿出来show一下,完全是小菜一碟。

    他可曾想过,自己千年前写的曲子,如今,竟然会在1000年后的舞台上,灿然唱响?这个时代,其实待他何其厚道?哪里如自己去古代那般生死难安,完全没有任何施展拳脚的机会?

    台下观众固然如痴如醉,台上的评委也互相交换眼色,因为他们对这种音乐类型太陌生了。他们完全不知该如何评价,自然也无从挑刺。其中三人窃窃私语了一会儿,不停地笑,不停地点头又摇头。冯丰这一刻,关心评委的神色胜过关心李欢神色——这些强不知以为马肿背的评委们——他们会如何评价他们不懂的东西?

    李欢出事了

    一曲终了,台下掌声雷动,大屏幕上,短信飙升,在评委的溢美声里,李欢第一轮就过关了,成为当晚唯一一个直接晋级的选手。

    李欢的手放在胸前,向台下四面的观众鞠躬,他的一举一动,完全像一个现代化的“绅士”了——冯丰想,娱乐圈才是最令人“穿越”的,这比李欢的改变还更大得多。

    李欢的目光又看了过来,带着微笑,冯丰也笑了一下,只是灯光昏暗,猜测他根本看不到自己,心里反倒如释重负一般。

    李欢晋级了,芬妮无心再看,两人立刻离场。芬妮一直兴致极高:“李欢不知开心成什么样子,他一定会大红大紫出人头地的……一定比他想象的更加成功……”

    冯丰看外面依旧人山人海的歌迷,忽然有些迷茫:对于一个做过皇帝的男人来说,做大明会让他欣喜若狂到“出人头地”的感觉吗?她一时回不过神来,完全分不清楚是自己曾经去过古代还是李欢来了现代——或者一切不过是梦一场?

    芬妮还在谈笑风生,她却没听进去她到底讲了些什么,直到两人告辞,她才发现自己没有上出租,而是一个人走在冷冷的大街上。

    电话响起,是李欢的声音:“冯丰……”

    “嗯,恭喜你,李欢。”

    “冯丰,陪我坐一会儿好不好?我已经出来了,你在哪里?我马上来找你……”

    他的声音十分急切,她听得一怔,不由自主道:“你干什么?你哪里能走开?”

    “比赛已经结束了。冯丰,陪我一次好不好?”她看看时间,原来已经晚上11点了,比赛的确已经结束了。

    “冯丰,你等着我吧,我们好久没见面了。”

    他的声音太过迫切,冯丰忽然有点不安,立刻道:“不行,我要回去了,叶嘉等着我呢。”

    对面的话筒寂静无声,然后,她再讲话时,依旧没有任何声音,想必,李欢已经挂了电话。她只好挂了电话。

    对面的李欢其实并没有挂掉电话,只是沉默着听她拒绝自己!过了一会儿,听得一阵忙音,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