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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自然,她本是低调、从不与人争强好胜的个性,或许是自卑感作祟,她丝毫不想在她面前示弱,吸一口气咧开嘴巴将所有的压心底的幸福全漾上了脸来,笑颜如花的说:“还不错,只是以前没都发觉这个男人跟小孩子似的黏人。”

    曹远樱嫣然一笑,“他一直是这样,干什么都非得拽上个人陪着。这个人肚子里有几段花花肠子我都看得透透彻彻。你们现在只管甜蜜着,但总有吵的时候,姐姐给你句忠告,在他气头上的时候,你顺着他,哪怕是他的不是,你也得顺着,这当口无论你做什么都是火上浇油,只管攒着起待他气消了罚他跪搓衣板。”

    晨曦仿佛已经嗅到了硝烟味,她不动声色的笑着,“我惹不着他,但他老惹我,都是我生气来着。”

    曹远樱撇嘴一笑道:“我说他最近总这么忙,打他手机没一次是通的,敢感情天天在家哄你玩呢。这个死没良心的东西,有了女人就不要朋友了,这在我们那些人嘴里,属于人品有问题。”

    晨曦摇头,“这就真冤枉他了,他比英国首相还忙,这星期我都还没见过他。”

    “他爱这个职业胜于一切,你应该多理解他。”

    晨曦点点头,脸上笑容依旧,但心底结了个大大的死疙瘩,这样的语气和态度,仿佛豁达的大老婆在对小老婆耳提面命,她甚至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不知不觉干出了鸠占鹊巢的事。

    还在为她的话纠结着,突然猛烈一阵颠簸,身子被重重撞在了卫生间的门上,机舱内一阵惊呼,她眼睁睁看着刚刚还亭亭玉立站着的曹远樱此刻就像片叶子般飘了出去,低吟一声便没了动静,她面色惨白的顺着门滑到了地上,在剧烈的上下颠簸中慢慢爬到曹远樱身边,看着她仰面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一脸的痛苦。

    晨曦撑着地板扬起脸无助的张望四周,焦急的喊了起来,“谁来帮忙啊,有人受伤了!”

    飞机降落时救护车已经在机下等候,医护人员将曹远樱和另外一个受轻伤的乘客全身固定好搬抬下了飞机。

    她手脚冰凉的站立在一旁,听着同班组的空姐在议论纷纷,“……这都不好说,可能只是扭到,也可能是错位,骨折。”

    “上帝,脊椎错位或骨折都可能会高位截瘫呢!乘务长不会这么倒霉吧!”

    “别乌鸦嘴了!”

    晨曦心一紧,呼吸顿时困难起来,隐隐记得在她被甩出去之前,她将她往门上推了一小把,可能就是这一下,她救了她。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份心理负担一时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不知道她被送往了哪家医院,晨曦拿着行李在机场出站大厅没头苍蝇般彷徨了半小时,想着整个过程她都看得清楚,她并没摔得多重,吉人自有天相,她不会有什么事。坚定了这个信念,她招了辆计程车去她预定的酒店。

    这趟学习培训的会场设在一家三星级宾馆,为了方便上课她便入住在了这里。再走两条街就是花园酒店,路过时她多看了一眼,灰秃秃的一片,像闹市里一深藏不露的隐士。

    这个地方四季如春鸟语花香,但湿度极大的闷热天气让她极端不适,语言有障碍,再加上方向感不行,没课程时她便老老实实窝在宾馆里看港剧,只等到晚上天气凉下来才在方圆百米的地方转转。

    最后一天课程结束后,她正收拾零碎,一个女孩忽然跑到她面前歪着脑袋巴眨眼睛,那神态仿佛是在说,猜猜我是谁呀?贺晨曦愣愣的看了半天,那女孩实在是忍不住了,便笑着说:“第一天便觉得你眼熟,今天总算想起来了,你不是五班的贺晨曦嘛!”

    晨曦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六班的何静!”

    高中时五班六班毗邻,来来去去面孔都熟,虽不曾说过话,也是知道个大概。异地逢老乡,一下便熟便热络起来。

    晨曦问,“你住哪儿?”

    “花园酒店。”

    “好阔啊。”

    “我领导说,随便住,报销呗。”

    “我咋没这么好的领导,话说我还没住过五星级呢。”

    “一样一样,我也是头一遭,都是乡巴佬进城。走,上我那坐坐。”何静热情的挽着她的胳膊说,“这次来广州收获还真不小,一下见着两位高中同学。”

    “还有谁?”

    “静筠啊,这你应该比我清楚,你们以前总是焦不离孟的。她现在在花园酒店做部门经理。”

    话音落下,何静发现晨曦有些沉默了下来,许是觉得她无聊,便随口找话题,“静筠的老公我还见着了,挺老实一男人,公务员,每天开个小威驰来接她。你呢?结婚了吗?”

    晨曦回过神来,说:“还没呢。”随后又补了一句,“兴许快了。”

    想上学的时候,她文科好,静筠理科好,那年的高考还是3+1,关键时刻静筠放弃了和男生比谁的思维更理性,和她一起选了历史,最后分数比重点线高三分,她又放弃了她心心念念的新闻专业,转为冷门的酒店管理,被广州最好的一所高校录取,到她毕业那年,酒店专业招人火爆,每一步决定都看似无懈可击。

    她一直都羡慕静筠果敢的个性,也很喜欢她那份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不像她,麦芽糖般黏黏糊糊。

    可是郭远一席话还是让她心里蒙上了尘。

    就像她起初喜欢的郭沫若,后来发现这个人竟是个骑墙派,趋炎附势,毫无文人倚重的傲骨。一首《献给江青同志》看得她倒胃不已,再来一首马后炮的《水调歌头》,好感更是消失殆尽,再加上两任妻子都其被始乱终弃,此人在心中已被彻彻底底拉下了神坛,失望不已。

    只是郭沫若除了姓郭,和她半点关系没有,静筠毕竟是六年的挚友。

    所以当她站在了面前,她还是百感交集。

    她穿着酒店制服,挽着发髻,很有成熟少妇的风韵,她似乎很忙,没说多什么,只是问了她酒店和房间号,说有空去找她,说完便匆匆离开。

    以为她只是场面话,只是没想到傍晚时分,她真的站在了她房门外。

    她扬了扬眉问:“不欢迎?”

    回过神来,这才把她让到了屋里。看了看屋里的环境,静筠笑道:“早知道你来,我可以给你开间房间。”

    晨曦环顾了一圈,说:“还不错啊。”

    手机响了,静筠接起来说了两句,挂了电话对她说:“走,找个人带我们去吃点有特色的。”

    这个人便是她的先生郑非。这人长得中等个头,胖胖的身子,笑容可掬,看起来很踏实,想着和这样的人组织一个小家庭人生也算美满了,但静筠却对他诸多挑剔,一会儿说衣服没束好,一会儿说越来越胖,一会儿又数落开车习惯不好,郑非扭头冲她笑,说看看你同学我老婆,多疼我。

    晨曦嗯嗯的点头,静筠哼笑这戳了戳他脑门说,“你还挺能自我安慰的,天天在机关当孙子当惯了吧。”

    晨曦有些发怵,想她若在人前这样说郭远,他指定当场翻脸,这个男人还真是难得的好脾气。

    车子停在一家淮扬菜馆面前,静筠一看,又开始发飙了,“我是说的特色是本地特色!你怎么不带我们去非洲菜馆啃树皮?”

    郑非挠了挠头说:“你不是说要贵的嘛,这可是我知道的最贵的一家了,菜不错的。”

    晨曦急忙打圆场,“都说淮扬菜好吃,说实话我真还没吃过。”

    郑非找车位,两人先走了进去,她忍不住扯了扯静筠说:“给他留点面子嘛,毕竟是男人。”

    静筠笑道:“在我们家,我就是男人。”

    饭过半旬,静筠对郑非说:“吃饱了就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一会儿我们吃好了,再叫你回来。”

    郑非抹了抹嘴笑呵呵的说,得令。

    晨曦心里生出一种糟糕的感觉,想这郑非该不是一条吧儿狗化身成人了吧?

    郑非走后,静筠从包里掏出一包软盒云烟,用她涂着白色甲油的手指夹着,刚深深吸了一口,临街玻璃墙被扣得砰砰响,郑非在外面貌似愤怒的挥拳,一会儿又在肚子上画了道弧,晨曦茫然,看着静筠呲牙冲他瞪了一眼,回过头说:“我怀孕了,他不让我抽烟。”

    “啊!那你真的不该抽的。”

    “偶尔一根不碍事。”

    两人随意扯着闲篇,静筠弹了弹烟灰说:“看气色你最近过得是风生水起,12年的等待瓜熟蒂落,也算是人生一大喜事儿吧。”

    晨曦垂头笑笑,没有说话。

    “其实有时闲着没事的时候我就在想,你那墨守成规的性格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向来是不破不立,但求惊世骇俗,可是到头来发觉大费周章转了一圈,还不如原地蹲着的你得到的多。”

    晨曦笑道:“我觉得你拥有很多,那么好的老公……”

    “该结婚了,就找一个靠得住结婚,仅此而已。”吐出一个烟圈她问她:“等到他的那一刻是什么感觉?我想象不出,是不是想电视里演得那样执手相看,泪眼凝眸?”

    “不是……”

    “那是怎样?”

    “你怎么了?“

    “我就是想知道倾尽所有不想后路的爱一个人,是种什么滋味?这些年每一步我都计算精准,甚至能预见未来十年的路,没有惊喜,没有意外,连老公都找个捧铁饭碗的,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没意思。”

    晨曦不解,“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生活有意思?过了今天就不知道明天?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细水长流,才是最稳定的状态。”

    “细水长流……”静筠哼笑道:“就是少了个人,可以一起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啊。”

    “郑非挺好的。”

    “他是我在酒吧里认识的,那天心情不好,没两句就领着他去酒店开房间,他紧张得手都在抖,跟做贼似的,你说我怎么会喜欢这样的男人?我曾经以为我以后要嫁的男人一定要有舍我其谁的气魄。”

    “你应该生在古代君王侧。”

    静筠呵呵一笑,掐灭了烟蒂,“现在也有,以前遇见过一个,英俊霸气却不失温柔,可惜的是使君有妇。能在合适的时间遇见合适的人,真是凤毛麟角,以前老笑你傻,现在却不得不佩服你,若你早早放弃,现在也不过是落得和我一样,找个性价比最高的人凑合一辈子。”

    晨曦并不明白这样有什么不好,但六年处下来,她早习惯了静筠的思维方式和她的大相径庭。

    一根烟掐灭没过两分钟,她的手又伸向了烟盒,晨曦一把按住说:“不是说一根吗?烟太多对宝宝发育不好。”

    静筠作罢,手指点着桌面,做弹烟灰状,“其实你这温吞个性和我老公才是绝配,怎么会跟了郭远?还记得以前我老说他的坏话,他有没有跟你秋后算账?”

    晨曦摇了摇头,静筠“哦”了一声微微点了点头,一抹失落一闪而过,侧头看着街景,自我解嘲的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晨曦不知此话怎讲,疑惑的看着她。

    “大学时我给你写信说我和秦俊杰谈恋爱,其实人家连我叫什么都没记得。现在回想起来,有些事我都做得相当可笑,我承认当年我说郭远坏话的原因不过是想吸引他的注意,可惜他始终不肯正眼看我一眼,连我去你家在他面前三番四次的经过,他也不看我一眼,我知道我长得不算漂亮,但我想他既然能看上你,想必眼光也高不到哪去。可是无论在他面前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他都只看一眼,就再没别的反应。其实背着你我试探过他,我说如果你玩弄晨曦我饶不了你,他倒是一本正经的说他是认真的,我问认真到什么程度,他说你想象不到的程度。那时候我以为他真的是对你心无旁骛,他真的是喜欢你吧。或许是他太过优秀,可以让人忽略他的瑕疵,再加上你也是个不计较的人,说实话,要我,绝对受不了这种事,哪怕再爱。”

    晨曦越听越不对味,有些迷糊起来,捕捉不到这句话的中心思想到底在哪,“你说的这种事?是哪种事?”

    静筠看了她一眼,“郭远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和曹远樱之间是种什么关系?”

    晨曦顿时明白过来,思索了一番说:“郭远说如果曹远樱是个男人,他们会是一同去嫖妓的朋友。形容得有些粗俗,但他们的关系就是这样,曹远樱的个性跟苏打饼干似的,郭远也是一撅就折的性子,他们很合得来,是最好的朋友。”

    “如果是男的,一同去嫖妓;如果是一男一女呢?那就该一同去上床了吧?”她的目光径直打在贺晨曦的脸上,想看透她面部一丝一毫的变化。

    室内的冷气不够凉,鼻尖微微沁出了汗滴,握着的筷子也腻腻的打着滑。

    静筠笑道:“你也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纯洁的友谊了是不是?”

    晨曦顺手捻起一个大汤包,咬了一口,滚烫的汤汁烫得舌头都要起泡,但她硬是忍了下来,完完整整,一滴不剩的将它咽下了肚。搁下了筷子她半天缓不过来,吸了好几口冷气才镇定下来。

    “这是个误会,那天晚上他们并没有同一间房……”

    静筠打断了她的话,“房费里含了一盒避孕套的钱。”

    她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放佛失了魂般抓起筷子又放下,最后又拿起一个汤包,这次一口咬下去,汤水淋漓的顺着下巴滴了下来,衣服手上,一片狼狈。

    回到酒店,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只有一个念头便是郭也远骗了她。她知道他和女人有染,还不只一个,但曹远樱却让她受打击深重,她承受不了这个女人打着红颜知己的名号和她的男人做苟且之事,女人是个奇怪的生物,她也许会原谅丈夫去嫖妓,却永远不能原谅他啃食窝边草。她不知道这两人是无耻到一定程度了,还是来太能演戏,想着机场那两人老友狗狗的一幕,晨曦忍不住狠狠冲天花板骂了一句,狗男女!

    但彻底冷静下来,她又觉得自己有些武断,这都只是静筠的一面之辞,偏听偏信对他也是不公平。

    她努力挖掘记忆,想从平时的言谈举止里找到蛛丝马迹。她对曹远樱这个人一直有些敏感,郭远并不常说起她,偶而说起时,她都仔细观察他的神态,很淡定,倘若不是腹黑到了一定段数,修炼不得如此神态自若,可能真是冤枉了他。

    还在胡思乱想着,接到了郭远的电话,此刻他正躺在某一国某一家酒店的浴缸里,慵慵懒懒的问她在做什么,今天去了哪玩。听说她哪儿都没去,在宾馆里窝了三四天后,他便嘲笑她是圈养的动物只会原地打转,没有出息。

    一阵喧哗的出浴声后,她听见他欢畅的呻吟了一声,“迪拜的顶级酒店真不错,床比云朵还软。决定了,蜜月,这算一程。”

    晨曦对他说风就是雨的的作风嗤之以鼻,拍掉趴在腿上明目张胆干坏事的蚊子,不动声色的说:“我在飞机上遇见曹远樱了。”

    “哦,都跟你说什么了?”他的口吻依旧淡定。

    “她能说什么?”

    “我怎么知道。”

    “你觉得她会跟我说什么?”

    “我又不是她肚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

    “嗯,没说什么,就是送餐的时候还多给了我两块巧克力。”

    “只要不是毒药,给你就拿着吃。”

    犹豫再三,还是没把曹远樱负伤的事告诉他。

    瞎扯了几句,手机发出弱电警报,晨曦便说:“不说了,手机没电了。”

    “好,最后一句……”但他的最后一句没是能说出来,手机便自动关机了。

    只是这最后一句不用说她也知道,每次都是这句做结束。

    想你了。

    “嗯,我也是。”她搁下电话。

    回去的航班她又碰到了来时的那几个空乘,晨曦忐忑的向她们问讯曹远樱的伤势,一个空姐说,性命是无虞了,就是颈椎骨头有些变形,有些骨裂,具体症状和落枕差不多,就是扭动脖子不能超过90度,现在转回骨科医院治疗去了。

    晨曦松了口气,想着这几天去医院看看她。

    飞行途中她做了个噩梦,梦见曹远樱长成了她的模样,她却变成了曹远樱的模样,伤心欲绝的看着郭远和她在一块亲昵着,她冲上去分开了他们说她不是贺晨曦,我才是,郭远看着她异常的冷漠,还是将曹紧紧搂在了怀中,说晨曦长得什么样会有人比我更清楚?我说她是,她就是。她看着曹远樱披着自己的画皮依偎在郭远的怀中一脸y笑,那么丑陋,她绝望的扭头狂奔,找到了块镜子,看着镜子中伤心得扭曲的脸,却还是那么楚楚动人……

    最后她急醒了,眼眶还有湿意。

    她将这个诡异的梦想了很多遍,反复推敲它的寓意,觉得这是曹远樱的怨念太大,甚至大到延伸进她的梦里来抱不平了。打了寒战她决定一下机就买束花去看望她。

    下飞机时接到郭远的一通电话,说南非下雪,跑道结冰结得厉害,飞机无法起降,她表示理解,告诉他她给他带了深井烧鹅,和若干热带水果。挂电话前他说,我真想你,还想你的身体,晚上一想起你我就硬得不得了,真想你就在身边。听得贺晨曦脸红得蔓延到了耳根子。

    她赶到医院时离规定的探病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查到了曹远樱的病房,她按了电梯直上4层。

    晚上的医院宁谧,走道的灯光也很阑珊,护士穿着走路无声的软底鞋,家属说话也都是压低了嗓音,她放缓了脚步走到门前,护士正查完房,见她要进便没带上门,晨曦本是想进去的,只是一个熟悉的声音让她霎时收住了脚步。

    “别胡思乱想了,这点小伤算什么?怎么会留下后遗症。”

    柔弱的女声听起来楚楚可怜,“可我现在就跟僵尸一样……”

    “傻子,落枕有时还得疼一礼拜,你的颈部受了这么大的冲击力,这点伤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就因为一个气流摔成了半身不遂,但人家还参加残奥会游泳比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