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泰格不以为然的撇嘴:“她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除了那柄石锤,别的我还看不上眼。”

    孙志新呵呵乐了两声:“拿过来。我还是看看吧,万一发现有用的,也不算和她白打了一场。”

    奥格冷言冷语的讥道:“怎么不是白打?整个梭矛族穷得我什么都看不上眼!”

    孙志新心道:你这个傲娇货,能入你眼的东西只怕数不出几样来……

    奥格还在道:“我跟塔里木,齐格力一起带人去清理梭矛族的营地,只找到一些没吃完的食物。数量很少,我看那样子还很像当时吉玛跑回来时扔下的那些,被他们给捡到了。哼!”没好气的瞟了孙志新一眼,奥格又道:“要是以前吉玛不下令扔下那些食物,那帮混蛋没得东西可以捡,一个个的早饿死了,还用打?”

    当初要是能把它们保下来,谁会扔掉食物轻身逃命啊?被那要命的气旋追着,谁都大恨爹娘只生了两条腿,还顾得上食物?搞笑了不是……孙志新于是猛向奥格s眼刀,觉得这死孩子才乖了几天,现在又很不可爱了,那嘴巴刁钻毒辣y损缺德得真真欠抽!

    奥格不知怎地就喜欢跟孙志新抬扛,把孙志新的眼刀只作没看见,又道:“我们翻遍了营地,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就拾回了搭帐蓬的皮革,一些陶锅陶具,嗯,木柴找到不少,让整个营地的人都很高兴。乌兰哈特那柄石锤也让里肯拾到了,先前康大叔想要,后来被塔里木抢了去,说用不到吉玛的刀和剑,这东西使着也行。”

    泰格正在将手里的皮囊递给孙志新,嘴里道:“找到了陶具也不错,多余的可以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换,也算得一笔财富。”

    孙志新深以为然,只是估计乌兰哈特带领的游荡部族这样的易碎品肯定带得不多,所以这笔财富当然多不了。而且总是听人说起可以交换物品的其它部族,却总是没有亲眼见到过,因此所谓的财富目前只能是不动产,变成不了其它更有用的东西。

    至于眼前这个皮囊,孙志新的想法跟泰格差不多,并不认为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话说史前时代的游荡掠夺民族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金子,还是宝石?有个p用啊!一来社会的发展不见得就发展出了它们的硬通货用货,二来这样的东西在目前情况下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孙志新真的对皮囊里的东西没啥期待。

    但手一伸进去,孙志新就有些微楞。

    作者有话要说:

    乌兰哈特的遗物,就像是摸奖,猜猜会摸到啥?

    ps:

    评留言,昨天有位书友砸到手指了,还缝了针,好像很惨很惨,大家为他祈福吧。可怜的娃……这几天那手先别用,就用脚吃饭吧。要对自己有自信,猴子就可以这样,我们都是猴子变的,再倒回去用脚,应该能行……噗!

    说笑的。我知道砸到手指有多疼,会给生活上带来多大的不方便。十指连心,受伤了最是疼痛,夜里怕是连觉都不好睡。记得不要沾水,免得感染。现在天气寒冷,包扎上也没事,一但折掉包扎后会好得比较快。另外忍忍痛,尽量不要吃止痛药,那玩意吃多了没好处。可以试试跟朋友聊天,或是看小说什么的分散注意力,痛感会变得轻些。以前有个同事开刀住院,我就提一副麻将去看望它,美其名曰:止疼药!那厮只要一搓开麻将就哪里都不痛了……所谓麻将治百病,便是说的这个。

    184、乌兰哈特的遗物 02

    触感柔软,孙志新本能就猜想它们大约是女人的物品——乌兰哈特就算再彪悍,也还是一个女人,性格习惯里还是有着许多女性与男性不同的喜欢细致生活并且很讲究的特点。

    光从那只皮囊的外形看,它就显得比一般的皮囊精致,在缝制上还显得很别具匠心。从侧面就说明乌兰哈特虽然凶悍狠辣,某些地方依然很女人。

    再次仔细去看皮囊,它的口径大约有现在的马桶包的一倍半大,形状也跟那差不多,深度约有一米一、二左右,上部的端口本是用皮绳系紧,现在已经被泰格解开扔到一边。整个皮囊的大小由此显得不小,装的东西也多,看上去让一个女人背负好像不太合适。不过想想乌兰哈特那一身和她形像完全不相符合的怪力,她就是一个怪力女土匪头子,孙志新心里倒也释然。

    皮囊摸上去手感柔软,像是用上等的鹿皮制做成,从手感上来说甚至比部族原来未曾学会硝皮技能时制做的皮革制品还要好一些。而且由于主人的长时间使用,它显得有些陈旧,好些地方的毛绒已经被磨损得露出下面更紧实的皮质。

    它一入手的时候孙志新倒没注意到这些,待得手指接触到里面的物品,感觉到它们不同于一般的存放方式而再一次仔细去观察它时,他才突然注意到这些细节。

    种种细节都表明这个皮囊在乌兰哈特生前极受重视,那个就算是孙志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胆寒不已的狠绝女子究竟会在自己的皮囊里装进了什么东西,才会这样重视它,以至于常常拿出来抚摸观看?

    隐约的,孙志新现在倒真对里面的东西有些期待了起来。

    撑开皮囊,探入手指,竟然发现里面的东西并不散乱,里面的东西被人重新拿更加轻薄的皮革重新包扎过,分作一包包的装在里面。

    如此一来孙志新便更加好奇,里面的会是什么?按乌兰哈特这个重视之极的包好存放的态度,就跟放瑞士银行也差不多。

    布库见孙志新表情奇怪,长时间手伸进皮囊里都没有吱声,不禁心里大奇。里面是什么东西,竟连神通广大的吉玛都不认识?

    连忙把手里正在玩着的燧石装进自己的小包包里,挤到孙志新身前来问道:“吉玛,里面是什么,连你都不认识么?”

    孙志新摇头道:“不是。我还没打开,我只是觉得……”

    纳鲁抬起自己的狼头颅看向孙志新,孙志新冲他笑笑道:“里面的包装得……嗯,包裹得很不一般,就算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也是乌兰哈特很看重的东西。依我猜,只怕里面的东西不是那么简单。”

    “咦?”泰格来了兴趣,道:“那快打开来看看那个凶恶的女人藏了什么东西。”

    对于史前人类来说,这类东西历来都是战利品,乌兰哈特已死,那些东西就全收归已有。泰格本打算扔掉这个皮囊,临时因为帐蓬里被恶人占据才气怒之下拿来瞧瞧。

    孙志新点点头,将皮囊里的东西全掏出来,挨个摆地上。

    皮囊里的小包裹有大有小,大的有小西瓜那么大,小的仅有拳头大小,全都用细绳捆得妥妥当当,看上去干净整齐得很。

    本着最珍贵的东西往往不大的原则,孙志新从最小的那个包裹开始拆。

    解开系着最小的包裹的皮绳,孙志新一看里面的东西,不禁微微有些失望。却见里面有一小块天然的黄铜矿,已经被人打磨得极平滑,隐隐能照出昏黄的人像来。另外有一只多齿的骨制东西,外加一根木制的精致小树枝杈。

    “是什么?”布库问道。在场之人谁也没认出哪是啥来。

    孙志新起初也有些迷惑,随后就明白了。将铜矿举起照向布库,笑问:“能不能从里面看到自己的样子?”

    布库瞅了几下,点点头:“能看到。不过还没有河水照着清楚。”

    孙志新道:“河水可不能像这个东西一样随身带着,想照就能照。这个东西,我管它叫做镜子,用来照着自己观看用。”

    又举起多齿骨器在头发上梳了两下,道:“这个叫梳子,嗯,骨梳,可以用来梳理头发,护理它们,是女人喜欢的东西。我就说乌兰哈特的头发为什么那么好,当时能把我和她一起吊住,最后被泰格抓住扯了我们两个上来,敢情它们一直被打理得很仔细呢……最后这个,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一枚木簪。”

    “木簪?”布库还是不懂。

    孙志新笑笑,伸手将布库的头发胡乱挽起来,将那枚疑似木簪的东西c过去,头发便被固定住了。现在的布库看上去像个机灵的小道童,模样很有趣,也有些搞笑。

    孙志新看着这个模样的布库笑了两声,道:“没想到乌兰哈特这个凶悍可怕的女人其实也有着小女儿心思,也爱美爱打扮,才把这些东西重之又重的收藏起来。瞧见了没?簪子就是拿来做为这个用途用的。小布库,你可以学着这个木簪的样子自己试着做几根哦~将来拿来送自己喜欢的女人,她肯定会很高兴。”

    说到这里,不由得心中一动,又看回了那面用作铜镜的铜矿。铜矿!还是纯铜矿!能捡到这个东西的地方必然有着铜矿石——如果能找到它并利用起来,整个部族想不壮大都难!从石器到铜器,完全就是一个质的飞跃!乌兰哈特这个女人也真聪明,竟然知道打磨纯铜来当镜子使。她到底是抢到的这个东西,还是捡到它自己磨的?只可惜她已经死了,却是问不到她在哪里找到的这块铜矿。

    脑里想着这个,心里只觉大是可惜,漫无目的说着:“镜子、梳子、簪子,全是女人用品。可以用来打扮自己,把自己变得更美。”

    “是吗?”布库很怀疑。他可没觉出来,只觉得吉玛把自己头发挽起来后又c了根怪东西在脑袋上,让人着实别扭得很。当下心里不喜,将木簪从头上拨下来递还给孙志新。

    孙志新随手又将木簪递给奥格,道:“你怕是有喜欢的女人了吧?拿这个去送她。”

    奥格手都不伸,冷脸道:“没兴趣。”

    “咦?”孙志新大奇,照道理说奥格这样的年纪正是春情s动的岁数,怎么会不想女人?

    泰格倒是有些懂心高气傲的奥格的择偶眼光,冲奥格不太厚道的笑道:“可惜,你生得晚了赶不上,毕达拉察阿苏可不是哪里都有。你想找个跟你吉玛这样的人啊?我看难!”

    奥格顿时不自在了,有些羞怒的道:“他那样的?哼!也不怎么样!”

    尼玛!我这样的很差吗?孙志新大是不爽,老子有本事忽悠走两个族长,小子,你行吗?臭小子,我是你爹,敢这样轻视我,我用眼刀砍死你!

    见孙志新像小孩一样跟奥格斗气,纳鲁止不住闷笑,伸出尾巴去扫孙志新的手,提醒他继续打开包裹。做完这个动作才觉得坏了——越来越没个人样……那尾巴就僵在半空中,活像受惊的松鼠。

    孙志新又打开第二个包裹,赫然发现里面是十颗黑珍珠!虽然没有当时泰格送自己那些大而圆润,不过观其品质,也是没有斑暇的品质非常优秀的家伙。

    黑珍珠虽然确实稀少而珍贵,但目前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多半是乌兰哈特的女性收藏之一。看哈里斯好像很喜欢这些个事物,孙志新递了两颗过去让他拿着玩,其余的让泰格收着,也许以后有机会时可以拿来与那个啥啥咐目前只听过传闻的部族交换。

    将珍珠递给泰格的时候倒是让孙志新想起了上一次泰格送黑珍珠给自己时的情景,心里头不由得大暖,也许那个时候他便对泰格动了心。当即忍不住转头去他,发现泰格竟也在转头看着自己,显然是想到了同一件事。两人不禁相视一笑,顿时好一阵j情四s。

    纳鲁大是吃味,啊呜一口咬在孙志新腿上泄忿。他下嘴很有轻重,在孙志新腿上磨了半天牙,连牙印也没留下。

    这便吃醋了?孙志新大乐,讨好似的挠挠纳鲁的下巴,这才继续拆包裹。

    接连的几个都没的拆出什么好东西来,都是一些男人家看着没用处,女人们喜欢的小玩意儿。像其中一包就是连孙志新也不认得的干花品种,虽然已经干瘪得脱了水,都没有了往日艳丽的颜色,可闻上去仍然异香扑鼻,难怪乌兰哈特会收藏着它,也难怪纳鲁去嗅的时候会猛打喷嚏,狼鼻子确实太灵了些。

    待拆到第八个包裹上时,孙志新脸色陡然一变。

    这是什么?

    看着那几个红艳艳的东西,一时间孙志新连大气都不敢出,竟像是怕自己口气出得大了,这些东西就会消失一般。

    它们……真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个东西?!

    “是什么?”泰格见孙志新脸色大变,忍不住问道。

    “好像是……辣椒!”孙志新捻碎了一个,沾了点到嘴里尝尝,一股辛辣焦躁的熟悉味道立时散发开来,果然是自己极喜欢吃的辣椒!

    顿时间孙志新欢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会喜出望外的叫道:“真的是辣椒!哈哈!哈哈!乌兰哈特终于聪明了一回,可算抢了些好东西!”

    “什么是辣椒?”感觉到孙志新惊喜之极的兴奋,迪塞尔坐过来,低头看着那些红艳艳的,又隐隐约约着一层鲜亮油光的小尖圆锥事物问道。乍眼这么一看,那些事物倒是挺可爱的,就是数量不多,只得二十余枚。

    “是一种食物,更大用处是用来做为调料。大家不是嫌食物的味道太单调么?有了它,食物的味道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真?”迪塞尔拿起孙志新先头捻碎的碎片尝了点儿,那辣味才在嘴里化开,便忍不住失声惊呼:“哇,痛……好痛!这是什么鬼味道?”

    “错,那个感觉不是好痛,是好辣!”孙志新小心的收捡一共二十三枚辣椒及那些个碎屑,这个才是乌兰哈特的遗物里真正的宝贝!

    大奔被辣着了,不停的往外吐口水,道:“谁会喜欢这个味道啊?古怪,还让舌尖发疼。”

    孙志新眯起眼笑:“是吗?等以后我用这种调料来制做烧烤的时候,有本事你别来吃。我告诉你,这东西会吃上瘾,越辣越想吃,吃起头就停不下来!”

    迪塞尔还是很怀疑,不过孙志新的烹调手段他是见识过的,心里忍不住有些期待,又道:“就算是吧,我等着尝尝。就是才这么点儿,不经吃啊。”

    孙志新一粒粒拾着散落下来的圆圆扁扁的辣椒种子,眼神晶亮的笑道:“不怕,只要有这个,想吃多少辣椒都可以!”

    大家都不懂什么叫种植,但孙志新说的话倒是没有人怀疑,又催着他继续拆包裹。

    又是一阵无惊无喜拆出很多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从看上去像古文物的头盖骨到稀奇古怪的兽牙,从疑似饰品的东西到五彩斑斓的鹅卵石——不得不说乌兰哈特真是不普通人,爱好与性趣当真古怪得紧,实在不好形容。

    本以为除了辣椒之外再不会给人以惊喜,直到拆到最后一个,最大的那个包裹时,孙志新已经没有了什么耐心,直接将包裹着的轻薄兽皮霍然撕开,一个不提防之下使得里面众多的细碎东西猛然间洒了一地。

    那一粒粒的褐色小东西实在不起眼,半点也看不出值得乌兰哈特郑重包裹着起收藏起来的必要。泰格大失所望,看着一地滚落的东西颓然道:“没用的东西。这个乌兰哈特真是……小新?”

    孙志新却瞪着一地散落的细碎东西惊得呆了。它们现在已经静止了下来,在火光映照着散发着孙志新熟悉之极的光泽,星星点点的,饱满而凝实,一颗颗都直若珍宝!

    这些东西哪里是没用?简直是有天大的用处!因为它们全是:

    小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嫁去远方的高中女同学携夫携子回老家,我们一帮子交好的老同学自然要去凑热闹。

    女同学姓孙,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小名叫二娘,姓孙小名二娘,可不是孙二娘咋地?

    只是这位孙二娘远不如梁山的女好汉孙二娘,胆子小得紧,别说是开黑店杀人包人r叉烧包,就是看见一只小强什么的也会被吓得花容失色,尖叫声高昂得堪比女高音。我一直挺她老公委屈:就她这样的,除了拿来生孩子暖被子,其余的用处好像不多。

    把这话对她老公说,其老公深以为然,以我四目相对,很是戚戚然;把话对我那女同学说,则换来一顿粉拳伺候。不过以她的力道,就跟按摩没啥差别。

    我带来的那帮好友还不信她当真那么水,结果中午前杀j,该女硬是杀了那j好几刀以后仍是让那只老母j从手里逃脱,又从东厢追到西厢,从厨房追到厕所也没有把它杀死。好好一个聚会,被她搞得跟凶杀现场一样,满地鲜血淋漓,j毛横飞……还是我看不过了,夺过刀后才刀起头落——整个世界突然就清静了。

    于是众人侧目我那女同学——真是极品啊!

    然后又觉得,好像我身边的人个个都是极品……

    185

    正文 小麦

    孙志新为什么会认得这种带壳小麦?他当然认得!

    孙志新这人性子野,喜欢旅游、探险,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关的活动。走的地方多了,看的东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认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麦子和蒜苗幼苗的区别,他可以;大学的同学闹出青豆是青豆,黄豆是黄豆,不知道青豆摘下来晒干了就是黄豆的笑话,他却不会。

    因此一见到满地滚落的带壳麦粒,孙志新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个不得了的东西。

    问题是,乌兰哈特又是怎么认得它,并把它郑重的收藏起来的?若说乌兰哈特收藏辣椒的行为孙志新还觉得能理解,那东西红艳艳的看着很可爱,会引来乌兰哈特喜欢并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现在的某些少数民族一样,仍有着喜欢用晒干的干辣椒来装扮屋子的民族风俗。

    但这些麦粒怎么会被乌兰哈特郑而重之的收藏起来,孙志新有些想不通。一个总是依靠掠夺为生的部族首领会着重万分的收藏着小麦这种东西,孙志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