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不是。”泰格摇头:“我担心他会危害到他自己。我们两人的吉玛是个安份的人吗?他做事是有分寸,可他也胆大包天喜欢胡来,天知道他会搞出什么事来。玩一圈就玩了那么久?项圈呢?我可不信。”

    纳鲁喷笑:“现在知道我的感受了吧?家里有个这样的人……头疼。”

    泰格出神的想了一阵,也笑:“不行,我得看着他,这家伙总是喜欢惹事生非。”

    “别管他,他爱闹就让闹去吧。反正每次都是有惊无险,事后也有好处大过坏处的事情发生。那家伙性子野,管不住的。”

    泰格斜眼瞅回来,道:“就只有你才有那么宽容!”

    纳鲁叹了口气,一脸宠溺的笑:“我最喜欢的人,我不纵着他宠着他,谁来爱护他?”

    泰格受不了的笑:“那好,你不管,我来管着他。”

    “管不了的。”纳鲁呵呵的笑,与泰格一起相携回帐蓬。

    …

    …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心里放不下大奔,就连和纳鲁亲热的时候都敷衍得很。孙志新一边没头没脑的像蚊子叮人一样亲纳鲁,一边眼珠子乱转着在帐蓬里寻找合适的工具。

    “干嘛,你给我专心一点。”纳鲁不满的道。

    “我很专心。”孙志新在他嘴上叭了一口,心里却想着:用自己的吹箭筒子灌大奔?自己那根可是精品制造的为数不多的几根之一,舍不得。不如就用奥格那死孩子的,嘿嘿。致于煮r汤用的锅,家里没有多的,可喜欢多吃多占的两位智者那里有,特别是玛斯,去她那里抓一个来就行,大不了用新的服装样式跟她换,以她的狂热程度一定肯换。

    “小新……你给我专心点。”纳鲁伸手探进孙志新腿间,用越来越熟练的技巧撩拨着,终于将孙志新的心思导了回来。

    一番忘情的亲热过后,纳鲁亲吻着孙志新的耳朵,亲昵的问道:“心里在打什么鬼主意,就不能跟我和泰格说?我们两个可以帮你,别忘了,我们是你的鲁玛。”

    孙志新平复着喘息,道:“知道了,你们都是我的男人……哎,这事你先别管。放心,我不会整出祸事来。”

    就怕听到这一句……纳鲁受不了的叹口气,知道自己拿这人没辄,只能任他野去。

    轻轻放开孙志新,纳鲁起身穿起自己的布衣,又在外面套上皮制的外衣。孙志新光着身子爬起来给笨手笨脚的纳鲁系上系带,他那指节粗大的手指一直不能好好的对付这些细碎的事件。纳鲁极是喜欢这种温馨甜密的感觉,一手伸过去搂住孙志新的细腰慢慢的摩挲着,任由他在自己身上身下的忙活。自家吉玛照顾自己呢,这感觉真好!他却不知道孙志新今天打的主意是要把自己早点赶出去工作……

    大奔和群狼的事情能跟纳鲁说吗?当然不能!虽然大约能知道就算说了纳鲁只怕仍然是会依着自己,可那是一群雪原狼,同为捕食者的它们和部族抢食争斗已久,冒冒失失的提出来自己都觉得不可行,更不要说死脑筋一心顾着部族安危的纳鲁。自己的亲亲阿纳达纳鲁大叔,会被惊得一脸黑线的茫然瞪着自己吧?就他那死脑壳,绝对一时半会接受不了这种跨越种族的友谊。

    进一步想,狼群的存在万一引来猎人们的反弹及慌乱怎么办?这已经不是几个人之间接受与否的问题,而是要避免两个生物种群之间发生磨擦的问题,马大哈如孙志新都不敢乱来,只想暂时保守秘密,让两个种群互不干涉的各自生活。所以,目前不能跟纳鲁说,也不能跟泰格说,一切还有待等待合适的契机。

    等收拾停当以后纳鲁终于离开去参加修整加固dx的工作,孙志新才像出x的小鼠一样游出来,鬼鬼祟祟的去找玛斯。

    他前脚才走,后脚哥本就找上门来,却是闯了个空门,没找着孙志新。

    四下里瞧了一眼,哥本抓住路过的布库:“你吉玛呢?”

    布库搔着头皮,迷惑的看着哥本:“哥本叔叔你有事找他?早上看到他一眼,现在我没看到他。好像是帕帕刚走他就走了。刚才哥哥还气怒着要找他来着,也没找着。”

    “你哥?”

    “嗯,吉玛好像把他的吹箭偷走了,哥哥在发脾气。我不小心告诉他看见吉玛从我们的帐蓬里出来的事,正在后悔……吉玛真是的,拿哥哥的吹箭干嘛,他自己有啊?再不行也可以拿我的去用嘛,尽管它小了点儿,用起来也很不错的,比大人的更省劲。”

    “噗!”哥本喷笑了一声,会干出偷自家儿子东西事的的人,果然也只有孙志新。又问:“他又去找孙小鲁了?干嘛不等我和阿尔法?”

    “不是,孙小鲁昨天晚上自己回来了。”

    “咦?小狼找到了?那只小家伙呢?”

    “应该是跟在吉玛后头。从昨天起它就一直黏着吉玛。”

    哥本曲起自己那条残废的腿不让它受力不舒服,偏着头想了一阵,道:“我说布库,你有没有感觉你吉玛不太对劲?”

    “哈?”布库睁大了眼。

    哥本点头肯定:“你吉玛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是什么?”布库也来了兴趣,又道:“不对,吉玛要是发现什么有趣的,肯定会告诉我。”

    “那可不一定。”

    “不信。”布库对自已的吉玛死忠得很。

    “那你跟我来,咱们吊在他身后,看他在搞啥名堂好不好?”

    “好啊!”布库果然受不了这个诱惑,兴致勃勃的跟上哥本。不过那心里还是维拥孙志新的,就又道:“万一当真是吉玛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怎么办?这一次就不叫伯纳和鲁高因去了。”

    听听,都是谁家的孩子的口气?即然是秘密,自己想知道却不让别人知道,已经深得孙志新的恶劣之风……

    …

    …

    孙志新从玛斯那里用披肩的做法换到了一口大口径的陶锅,又在它里面装满了食物,背上也背着食物,手里拽着偷来的奥格的吹箭筒子和孙小鲁一起往大奔那里赶,一点也没发现哥本和布库正尾随在后。

    除了这些,孙志新还临时在奥瑞克的帐蓬里配制了一些冻伤药,又去找妇女们拿了一些织好的亚麻布当绷带裹伤用,这会儿正紧赶慢赶的往狼窝那边跑。

    “瞧瞧,背这么多吃的到处乱钻d,可不是有古怪怎么地?”哥本道,把布库抓起来放在自己的肩头。

    布库揪着哥本的头发,越来越感兴趣,嘴里一个劲催道:“哥本叔叔,快点!一会儿说不定就看丢了人,吉玛滑溜得很。”

    “好!”哥本脚下加劲,偷偷摸摸的跟在孙志新后头一路摸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ps:

    俺家老姐加了一个群,里面全是有了孩子的妇女们,没事就聊织毛线,说自家孩子老公的话题,很是好玩。在她们眼里,孩子全是宝贝,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老公侧全是废物,属于可有可无那种附属品。我挺喜欢去偷看我姐的聊天记录,经常笑得抽风。比如某女讨厌其老公,一个月只和老公做两次,美其名曰‘半月谈’。

    我才知道那个党内刊物杂志还可以这样解读的……噗!

    于是我又好奇的问姐:假如那半月里她连‘半月谈’都不乐意,那她老公怎么办?

    姐答:请他自己‘手谈’一局!

    噗!

    喷血!

    原来围棋术语也可以这样用,狂笑!

    149、人狼,狼人       大奔……嗝儿!

    第三次走通往大奔的狼群那里的通路就更熟悉,孙志新很快来到了狼群当中。狼群再次见到孙志新的反应更淡,负责警戒那头雪原狼瞅了孙志新两眼,没露出任何排斥的神色就把眼光转到了孙志新的背蒌里,被那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儿所吸引。

    孙志新直奔哈里斯身边,见他又钻回了大奔狼腹下的软毛里,双手搂着大奔的脖子睡得很熟。一张英俊人的俊脸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睡颜,无论怎么看是一种享受。老实说,他与大奔配到一起让人想起一幅名画,和谐得有一种水r交融的感觉。

    “哈里斯。”孙志新摇醒他。哈里斯迷迷蒙蒙的睁开眼,习惯的露齿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招人了些,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拖他起来,打着手势道:“把背蒌里的食物拿去喂狼,我来煮r汤喂大奔吃一些。”

    哈里斯乖巧的起身,拿食物喂狼去了。孙志新则生起火,把锅架上去煮r汤。

    d里骤然生出火来,群狼都有些惧怕,目光警惕的看向火堆。冻伤比较轻的还能移动着自己下意识起身远离火堆,走到更靠近d壁的地方。哈里斯逐一抚摸着安抚这些畏火的动物,把食物送到它们嘴边。

    孙志新一边煮r汤一边用眼光打量着哈里斯的动作,他对付每一只狼的动作都差不多,先是轻轻拍拍它们的头颅,微曲着手掌从头顶往颈后抚摸,放回来时轻轻整理一下狼耳朵上的绒毛。再把另一只手伸到狼颈下,五指活动着搔狼的颈部皮毛,再往前移移到下巴那里,轻轻搔弄那里的短毛和胡须。

    大凡犬科动物都受不了这种轻柔的抚弄,无论哪只狼被哈里抚到,都舒服得闭上眼。看那情形,简直是舒服得想直哼哼似的。

    雪原狼舒服了,哈里斯则更开心,乐呵呵的把狼头搁自己身上,还恶作剧的去扯狼的嘴皮子,扯成狼外婆般的怪形怪像。

    孙志新看得失笑,说哈里斯智力低下吧,偏偏他对狼这种生物就是有一种独特的亲和力。无师自通的就是知道怎么与它们相处,当初孙小鲁是,现在的狼群也是。古怪的是狼群对他的接受度也很高,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天生应该是狼的伙伴一样。现在么,傻子青年天性里的那种纯朴善良狼群感觉得到,一只只的都很享受它亲昵的抚摸,慢慢的平静下来。

    趁着在给大奔炖r汤的时间,孙志新走到狼群身边,逐一查看狼脚上的冻伤。

    比起接受孙志新,狼群给出的反应就要慢半拍。被孙志新抓起前爪或是后足,那只被握住的狼总会本能的反抗一下,然后才会在孙志新带着安抚意味的抚摸动作下平静下来,静静的看着自己被孙志新握在手里的部位。

    对狼群这个反应孙志新有些吃味,他一向都很有动物缘,对动物有着非常优秀的亲和力,现在哈里斯出现了,他就被比了下去。

    “乖一点,我在给你看伤。”

    孙志新轻声道,知道犬科动物其实并不能听明白人语——大奔这头妖怪除外。但它们能听出人语里音调的亲近意味,这能起到安抚它们的作用,那只狼便乖乖的任由孙志新捣古。

    仔细查看它的冻伤,问题不是很严重,就是伤口的肌r微微有些发黑,已经肿胀膨大,不及时处理的话才会真正引发致残的大问题。

    “接下来有点疼,警告你不许咬我!”

    孙志新掏出瑞士军刀放到火里烤烤消毒,再用淡盐水洗净降温,用它轻轻去除伤口表面的腐r露出新鲜的创伤,再涂上冻伤药后用同样经过简单处理的亚麻线布绷带裹上。

    割除腐r的时候难免疼痛,被治疗的雪原狼却出乎意料的懂事,肌r本能的抽摔着想要退缩前爪,被孙志新紧紧握住也不反抗。它能感觉得出来,眼前这人像跟狼群相处了一阵子的哈里斯,有一种温和且让人信任的气息,所干的是一件在帮助自己的事。

    事实也证明了,处理伤口时虽然疼痛,可一但完毕以后涂上那种味道让自己不太喜欢的糊状物,伤处很快就变得温暖舒服,比之前实在好得太多。被处理完毕的雪原狼便乖巧的侧过头来,温和的舔着孙志新的手掌,试图用这种方式记住他的味道。

    被感谢了呢,孙志新心情大好,呵呵笑了两声,拍拍它的头以示鼓励,转战下一只受到冻伤的狼。

    哈里斯在一旁认真的看,待得孙志新处理了几只以后也跟过来,割除腐r啥的他不会,涂药裹伤之类的倒是现学现卖的学着做。整件事情他做得无比认真,就是像个蹩脚的护士一样技术实在不咋地。

    十九只狼处理完毕孙志新才感觉出来狼也有个性,有的暴躁,有的温顺,有高傲的,有孤僻的,也有性子活泌不安份的。对于疼痛的接受程度,有的疼痛忍耐力高,有的疼痛忍耐力差。很搞笑的是疼痛忍耐力好的几乎全是母狼,公狼就要差很多,有只看上去年龄不大的公狼在整个过程里痛得直哼哼,龇牙咧嘴的抽抽得一脸怪表情,跟小姑娘泫然欲泣的表情很接近。裹完了伤还会撒娇,一直把头往两人手心里拱,以图得到更多的抚慰。

    “你这家伙……”孙志新好笑的摇头,仍是慷慨的一直抚摸它的狼头,任由它一直钻进自己的臂弯下面,睁着两只滚圆的眼睛露出像淘气的青少年一样的眼神。

    这家伙长得漂亮之极,全身的白毛跟纤尘不染似的,两只耳朵毛绒绒的质感更甚其它的狼。它一双狼眼比起别的狼少了些嗜血的冷厉,更多了几分天真懵懂的味道。它的性子也更活泌,高兴的时候狼尾就没个消停,一直像真正的犬只那样摇晃,就是幅度小一些。而且它也黏人,眼光总是喜欢追随着哈里斯或是孙志新跑,两人移动到哪里,它的眼光就看到哪里,实在招人得很。

    十九匹狼里孙志新对这头年青的公狼印象犹为深刻,见它那双狼眼实在璀璨似星辰,干脆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银星。

    “嗨,银星。瞧这里!”

    唤了几遍那头年青的狼才明白是在唤它,扭头过来咧开嘴,表情倒像是在傻笑,又把孙志新给逗乐了。

    就跟活泌的孩子更招人一样,银星的表现使它得到的食物就是比别的狼更多。这家伙倒也慷慨,会把食物分出去,然后才吊着一条后腿蹦跳着挨到孙志新身边来,抱住自己的r块一边嚼一边伸头望r锅,大有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味道。

    r锅里的r汤孙志新用芋头和干r块一起炖,加了少许的盐和其它调料。以前孙志新就知道大奔的口味跟人类的口味相差无几,更喜欢自己享调的熟食,就按自己喜的方式烹调。考虑到它现在状况才适度减轻了调味品的量,避免剌激到它也许变弱了的肠胃。

    玛斯这口陶锅实在不小,很符合她喜欢多吃多占的霸道性格。一大锅r汤在那里煮得喷香,就是孙志新和哈里斯闻到都觉得肚饿。

    再过得一阵,r块炖得烂柔,芋头也尽数被炖化,整锅r汤r块和芋头形成的浓稠汁y充分的炖合到一起,形成了即好下咽又好消化的美味浓汤。

    孙志新把它放凉到适合吞咽的温度才对哈里斯打手势:“来,你抱着大奔,扒开它的嘴巴。”

    哈里斯盘起腿,将大奔的头拉过来仰靠在自己上,双手伸过去一点顾忌都没有的就扒得它嘴巴大张。

    好大的嘴……所谓的血盆就是这种。

    孙志新伸头往大奔的‘血盆’里望了望,很不厚道的把奥格的吹箭筒子c了进去。

    整个过程并不美妙,大奔就算昏着都觉得不好受,整个身体开始抽摔,只喉间呈本能反应的往外推送异物。

    “嘿!忍忍,谁叫你咽不下去食物?”孙志新一鼓作气的将竹筒子往里食道里c得更深一些,掏起大锅喝了一口,嘴对着吹箭筒子往里灌r汤。

    孙志新的嘴可比不了大奔的大嘴,一口气重复了十余次才能将r汤灌进去。那个场景看上去就跟洗胃似的,着实惨不忍睹。

    灌了一些之后孙志新累得不行,和哈里斯互换,他来抱着大奔的头,哈里斯继续喝r汤往下灌。

    如此灌了近一小半锅,大奔终于有了反应,睁开眼来大咳着,拼命摇头想把嘴里的竹筒吐出去。

    “醒了!果然是被饿昏了头!”孙志新大喜,望着大奔的眼,问道:“能不能自己吃?”

    大奔虚弱的点头,嫌恶的瞪着那根已经被自己吐出来,先头还c在自己嘴里的竹管子。此等凶器,真是会要了狼命。

    能主动吃食了就好办,仍是哈里斯换回去抱着大奔的头,孙志新用勺子舀了r汤往大奔嘴里送——不好意思,那勺也是从奥格那里偷的……

    喂了一阵,实在是勺小嘴大,孙志新索性拎起大陶锅往大奔嘴里倒。大奔得了食物补充欠缺的体力,慢慢可以活动起来,先还是小口的咽,到了后头变成大口的吞,那气度简直跟牛饮似的,一锅r汤非快的就见了底。

    孙志新探头看看见底的陶锅,无可奈可的冲大奔摇头:“没了。下次我再多带点来。”

    大奔舔着嘴,意犹未尽的看向陶锅,把那锅叼过来,仔仔细细的舔得如同用最上等的餐具洗涤剂洗过一般光亮。孙志新无语得很,看来再威风的狼王饿得狠了也没啥风度可言……跟乞丐也差不离。

    哈里斯喜出望外的搂住狼头一阵狠搓,没头没脑的伸嘴去叭狼脑袋。孙志新无语过后也是喜不自禁的去扒拉大奔的大脑袋,笑道:“这可算活过来了!害得我c心,真是的!来,前腿放这里,让我再瞧瞧有没有其它的伤。”

    大奔头颅静静的放在哈里斯腿上等待体力重新回归身体,舌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舔孙志新的掌心,满眼里流露着欣喜与感激交加的眼神。

    他就知道,有些人与其它人不同,他们更宽容,更易接纳与众不同的事物,孙志新是,那个长着黄金头发和天空蓝眼的人也是。何其幸运才能与他们相遇互救,看见孙小鲁被孙志新发现的那天他就有了一种感觉:生命的路程转了一个大弯,先祖早已经用孙小鲁为他们搭上了线,以后有这两人相伴,大约就不会再寂寞了。

    ……

    作者有话要说:

    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