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拮尤创佣缘轿捕济挥邢硎艿焦飧鍪馊伲馊冒赂裨趺聪耄智橐院慰埃渴嵌模枷约耗盖资歉盖仔睦镒畎哪歉鋈耍墒恰?br />

    孙志新脑子一热,霍地冲回去,语无伦次的道:“我……我……不佩拥有这枚兽牙。我大概一生……都不能……嗯,做那个……呃,纳鲁的好吉玛。哎……那个,我就是想说,咳咳——这个兽牙我先留着,你父亲正在兴头上,他不仅肯定不会收回去,而且还会因为被拒绝而大怒。他受了伤,情绪波动太激烈对身体不好。唉呀!我他妈胡说八道什么?”孙志新为自己的词不达意怒了,怒道:“总之,我现在不想当纳鲁那个王八蛋的什么鬼吉玛,你也看我不顺眼,看不惯就拉倒,谁怕谁?但你不能不承认我们目前生活在一起,这意味着就是一家人。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总之我会努力对你好!你妈妈来不及给你的,我给你!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妈!呃,不对!我来你当你妈!啊咧?我呸!谁当你妈?总之……哎呀,去他姥姥的,你当我什么也没说!刚才说的全是放p!”

    孙志新当真是急了眼,没头没脑的冲奥格一通乱嚷。嚷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反倒先脸红得跟猴p股一样。好像……一不小心说了很了不得的话呢……孙志新被自己管不住的嘴吓到,灰溜溜的不敢看奥格的脸色,一溜烟滚回帐蓬缩回了纳鲁身边……还是受伤的男人比较好欺负……纳鲁的儿子不太好对付啊,跟他爹一样是个倔货。溜吧,去折腾纳鲁,正好报自己p股之仇,趁他病,要他命!

    见孙志新像被鬼追一样的背影,奥格呆住,嘴巴难以置信的张得老大,手里磨枪尖的动作愕然停在半空中。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突然回想起孙志新情急乱喷的模样,好像真的……可爱透顶,难怪父亲迷他迷得死心塌地。

    “哥。咦?你笑什么?”布库醒过来,迷迷糊糊睁眼看哥哥。

    奥格一怔,下意识摸摸脸:“我笑了?”

    “嗯。”布库很肯定的点头,又道:“我去看下帕帕。”

    “别去了。”

    “嗯?”

    “那边有……吉玛在。你放心睡吧。”

    “哦,好的。”布库终是敌不过睡意,又倒回去继续睡。

    奥格继续磨枪法,磨磨停停,眼光偶尔瞄一下纳鲁帐蓬那个方向。许久之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像是放下心中搁了许久的大石,低低说了声:“吉玛。”

    说罢,长长的吁了口气,像是将长久以来的杂念都呼出去了似的。然后忍不住又笑了下,将石枪枕在脑后,闭眼平静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日更的问题……呃,昨天跟一群朋友出去耍得太疯,累得不行,回家后倒头就睡了……囧。

    22

    22、两人的不和谐相处 。。。

    一整夜孙志新都没有睡好,先头对着奥格喷的那番话他回想起来直想钻进地缝里去死了算了。转念又想起纳鲁给的这枚兽牙,真是跟烫手山芋一样的烫手东西。叫人放也不是,藏又不知藏哪里好,更忆起奥格说的它所代表的意义……孙志新一想到这个就胃疼。超越性别的爱情太惊悚了,孙志新完全接受不了。这就跟他是人,不是猪一样,是明摆在那里的事,要想人变成猪,或者猪变成人,难度有点大……

    他又担心纳鲁的安危,生怕他在夜里发烧没有人照顾,便一直强撑着眼皮不敢睡。每过十五分钟孙志新就会看看手表,用自己的额头去测量纳鲁的体温,判断纳鲁有没有发烧。孙志新第一任女朋友就这么做,她说用额头测对方的体温比用手掌更准确。

    每当两人的额头相碰触的那一刹,总能感觉到纳鲁饱满的额头给人以奇怪触感,孙志新就会毫无理由的脸红。脸红夸张了些,他又不是小姑娘,没那么矫情,程度大约就是微微有些发烫。可孙志新心里总感觉怪怪的是真,而且每隔十五分钟他就会这么怪一次,百试百灵,比来大姨妈还准,一点也不会因为多次的接触而变得适应。

    三点钟的时候叫纳鲁起来喝过一次奥瑞克煎的草药汤,六点又强押着他喝过一次。五点来钟的时候孙志新就差不多已经撑不住,六点喂纳鲁喝过药又过得一阵,因为已经熬了一个通宵,实在是奈不住,孙志新就趴在纳鲁身边沉沉睡去。

    纳鲁睡眼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趴在自己身边守着自己,一颗头颅朝向远离自己的那个方向,原来先短的短黑头发长长了一些,已经快有两寸长。

    瞧着那颗黑色的头颅,纳鲁心里涌起难言的温馨的滋味,竟是觉得这伤伤得挺好,不然依然这人的性子,绝对不肯安安静静的像这要趴在自己身边。

    那人睡得很沉,纳鲁都能听到绵长平稳的呼吸声。他,可是守了自己一整夜?

    纳鲁心里停跳一拍,然后又继续跳动,一颗心越跳越欢快,终于忍不住伸手出去将孙志新的头扳过来,把他的脸朝向自己。

    孙志新不耐烦的挥挥手,又咋巴咋巴两下嘴,继续睡。照顾病人不是个轻松工作,他真是困得不行。

    纳鲁一点都不想惊醒他,只借着一丝晨光仔细的看孙志新的脸。在这之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仔细看这样安安静静不反抗的孙志新。因此孙志新的动作让纳鲁怔了怔,好笑觉得这人睡着时也像只小兽一样不肯安宁,眼光就毫无忌惮地在孙志样脸上扫来扫去。

    越是看,就是越得觉得那人长得当真与众不同。孙志新的脸是削瘦俊朗的,小脸才自己一个巴掌大,脸形线条俊美,五官特别的精致,额前的发际边缘在前前额收束成一个小尖峰——纳鲁并不是知道这样小尖峰有个很别致的名字叫美人尖,就是觉得特别的好看。他眉长眼大,眉形修长而斜挑,满是英气。眼睫毛很浓,和其它出现在自己眼里的毛发一样深黑油亮。鼻挺唇红,嘴唇的线条峰峦起伏,显得饱满而诱人。经过一夜煎熬,他眼下出现了两个黑眼圈,就那样大剌剌的挂在小麦色的皮肤上,平时英气勃发阳光俊朗的模样里透着几分病弱,让人怜心大起,只想抱到怀里来好好的疼。

    孙志新所拥有的五官样式纳鲁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只觉得和女子的柔美完全不同,却又比那还美得更多。孙志新一点都不柔美,相反是雄姿英发的一身好男儿健爽阳光之气。以前纳鲁还没觉出来,现在看仔细了,就觉得孙志新就该是这样,才是与众不同的孙志新。纳鲁不会细腻的去描绘他,就是觉得这人是自己看过的最好看的人。不仅好看,还有趣,因为他下巴上冒有一圈熬夜熬出来的胡子渣,参差不齐的生在下巴上,像被野兽啃过一样的乱,偏生又给人一种毛绒绒的感觉,引得人直想去摸去几把。

    这人啊,生就一脸像是英武和灵性揉和到一起的长相,初看不会觉得惊艳,但会越来越好看,直到后头移不开视线,就像自己一样,彻底的沉迷进去。

    看得越久,就越觉得整颗心像是被揉烂了,倒进蜜,用力的搅和,拌成浓汤那般,甜软而柔烂;又像是陷进某种蜜糖样的烂泥里,被那香甜的滋味吸引得浑身没有力气,无法将自己拨出来,逃得开。

    纳鲁心底化成一片,控制不住的去摸孙志新变得有点长的短发,叹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我纳鲁,是你的鲁玛。鲁玛和吉玛,合到一起就不会分开。”

    史前人类的情话估计就这水平,淡得跟清水一般。只是那里面山盟海誓的味道自一片平和的话时透出来,很是叫人惊心动魂!只可惜孙志新睡得沉了,一个字也没有听到。他若是醒着也绝不肯这样老老实实的听这些。世间之事便是这样,永远矛盾着不可能让人轻易的就趁心如意。

    只说了这句,纳鲁就不肯再说,只是愉悦的翘起嘴角,享受这份难的静谧相守时光。在晨光里像赏画一般一直看孙志新的脸,直到孙志新醒来。

    孙志新是被猎人出发的动静惊醒的。纳鲁虽然受伤,族里的生活却要继续过下去,没了他照样要去打猎获取食物。只是缺少了纳鲁这个团队领袖,必然会效率大降。

    孙志新被猎人们的吵闹声猛然弄醒,这都是帮子野男人,字典里没压低嗓门这个说法。他们全都闹哄哄的涌进来,关心纳鲁的伤势,又发现纳鲁被孙志新照顾得很好,伤没愈,气色倒好了许多,已经可以坐起身叮嘱今天打猎需要注意什么。

    一群猎人看到纳鲁恢复得大家想像的都要好,大为兴奋。一边大赞孙志新的治疗方法,一边热情的向纳鲁祝福,这才轰轰烈烈的开拨队伍。

    孙志新着实的困,如此吵闹让他实在耐不住了才睁开眼。他本想打算充耳不闻继续睡来着,偏偏又没有猪的睡功,只得困难的睡开眼。

    一睁开眼,猛地想起什么,霍地往纳鲁面前跳。才一跳就觉得腰酸背痛,用趴着那个姿态睡久了,背上像扛着一块铁板,腰更像被人打成了粉碎性骨折,拼都拼不起来。

    “哎呀呀呀呀……”孙志新失声痛叫,用贞子爬出井口似的动作在原地扭了半天,这才龟爬似的移过来,把额头凑过去贴在他额头上。

    很好,体温依然正常。昨天晚上是危险期,熬过危险期再小心的养,以纳鲁这种野兽般的体质,没准伤势会以一种让自己会觉得匪夷所思的速度愈合。

    纳鲁瞅着扭曲成牵线木偶一样的孙志新,早已经忍不住闷笑。他的吉玛就是这般可爱,生就了个率性而跳脱的性子,永远在让人无法预料的时间,让人无法预料的地点,作出让人无法预料的事。转念又想到自己的吉玛是为了哪般才会变成这样僵硬,心里就升起浓浓的满足和欢喜,刚出口的闷笑就压了回来,变成情难自禁的叹息。

    孙志新就是一缺心眼,哪里想得到纳鲁这般英武粗犷的雄壮男子在情浓时也会有这样的细腻情思。他正因为纳鲁没发烧而放心的松气呢,忽听纳鲁用一种欢喜的口气道:“小新,你好热情。”

    孙志新一怔,霍地把额头拿开,一脸黑线的不看纳鲁。热情?热情你乃乃个头!爷是来看你死没死。你要是万一挂了,爷的长期饭票也就打了水漂。

    纳鲁于是又叹气,果然是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可爱啊……

    纳鲁不是话多之人,乖觉的感觉到孙志新没多少和自己说话的欲望,便老实的躺在那里,眼光一直追着孙志新转。

    他喜欢看孙志新,又不懂、也不会去掩饰自己爱慕的心思。孙思新就觉得倒了大霉,那眼光看得他坐立不安,菊花抽痛,总觉纳鲁那头禽兽拿眼光细细密密的在织一张网,而自己就困在网中央,就等着纳鲁这个精英猎人来收网,一举成擒。

    孙志新这个愁,愁得好似一群太监上青楼,简直快愁死了。心里泪流满面,不要啊……都是男人,本是‘同根’生,‘相j’何太急?爷,你放过我吧。还有那极度不负责的穿越大神,让我下回穿皇家后院,那里女人多,还全是美女。别像现在一样,成天被个男人守着,老拿猫咪望着金鱼缸那样的眼光看他。

    他倒也不想想,穿那里的结果肯定是会被咔嚓掉的……

    于是一上午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里过去了,奥瑞克送过一次草药汤来。孙志新不知道他是用什么草药熬制的,估计含有镇痛的成分,因为纳鲁喝过以后眉头过一阵会放松些,不再因抵抗疼痛而皱到一起。

    老实说,纳鲁这个伤员非常好伺候,不喊不闹,连呻吟都听不到半声,更不会提任何无礼要求,简直是天底下最乖的伤病员。照顾这样的伤病员会让人很有成就感。当然,假如他不拿那种会让孙志新觉得芒剌在背的眼光看他的话,事情就会很完美……

    他总不能去控制一个人的眼光的对不对?除非把纳鲁的眼睛挖出来当灯泡踩了。

    这种血淋淋的虐杀事件新志新还真没勇气去干,只好拼命把心转开去想别的东西,总之就是要努力忽略纳鲁的存在。

    可是,干啥好呢?

    挺想跟猎人们去打猎,只可惜谁也不让他去,嫌他个头矮,又敬重他的身份。他是毕达拉察阿苏嘛,天杀的毕达拉察阿苏!

    采蘑菇?去不了,身边有个病人呢,还是自己名义上的男人,自己堕落成了他的男妻,得守着自己的老公……囧。

    选蘑菇?用不着,族里的人已经很熟悉目前见过的品种。万一采到新品种时会拿来让自己辨识,用不着自己跟着。不得不说这些史前人类远比自己想像的更加聪明,办事也很有团队精神,且听话。

    做午饭?时间不到啊……不能浪费族里少年们辛苦捡回来的柴。整个部落没有一个闲人,凡是能动的都在做自己能所能及的事,像少年们,每天清早猎人出发后就要去林里拾柴。以前一直都这样,直到最近有了采蘑菇大业以后才略有变动。但那柴依然是要挤去时间去采的,整个部族使用的干柴他们提供了很大一部份。

    亚麻?它们还泡着呢,沤麻这个步聚用原始的办法要六到二十天,现在它们还是草的模样,没法子变成亚麻纤维。

    真烦人!干啥好呢?孙志新无比烦恼。

    纳鲁便瞧见孙志新蹲坐在帐蓬门口,一脸的烦闷,唯有一双灵动的黑睛珠却在眼眶中滴溜溜的转来转去,片刻也不肯消停,着实好看得好。纳鲁嘴角就越发弯得高,孙志新烦闷,他可一点都不,光是瞧他的眼珠子就觉得充满了趣味。

    瞧,这就是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真实写照。

    只是那眼珠子实在太灵动了些,纳鲁瞧久了竟然眼花,忍不住哈的笑了一声。

    孙志新回头白了他一眼,继续想事情,心思则转到了纳鲁身上。

    老实说,纳鲁这么抱着伤躺在熊皮上,孙志新都替他觉得难受。这可是个顶天立地的雄性男儿,本应该驰骋在天地之间挥洒与生俱来的热血豪情。可因为受了伤,只好窝在帐蓬里屈就。如果他要是没受伤就好了,可以和猎人们一起和野兽拼搏,舒发那种野性男人的优秀战斗意识,而不是无聊在躺那里和自己大眼瞪小眼。

    可是,这里的科技是如此落后,他们的武器都还是石制,甚至简陋到用木g、木枝和野兽战斗,让孙自新都替他们抱屈。更糟糕的是防护,一个个差不多全是l…体上阵,那爪子抓过来,利牙咬过来,没避开被抓到或是咬到,能讨得了好?如果他们的武器能提升一些,再有点防具,包括纳鲁在内,所有有猎人都会把ap和dp上升强大的一个档次,没准儿纳鲁这次也不会受伤,病怏怏的躺在那里看得人纠结。

    正烦着呢,笼子里的树蛙被挂在那里呱呱的叫,听着更烦。

    “闭嘴!”孙志新怒道。眼睛瞪着那几只七彩斑斓的小东西,突地一怔,脑里好像想到什么。

    23

    23、吹箭。。。

    其实在这之前孙志新不是没有想过改善部族里现有武器的办法,制做新武器的念头更是时不时在脑里盘旋。但受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自己能想到的全部用不上。开玩笑,孙志新满脑子里装着的刀刀枪枪制做办法,全是需要金属来锻造才能制做得出来。在这个还没有出现任何金属制品,甚至连烧陶制品都极为珍稀的时代,那些个想法一点用处都没有。一帮子史前人类用的武器全是就地取材,不是石头就是木头,或是两者组合。没见奥格天天磨石枪么?所谓的石枪,就是在木头柄上绑了个尖锥形的石块而已。天天磨它,是为了让石块变得更加锋利,要知道战斗会磨损它,就需要不断的保养。

    无聊时也曾问过狩猎经验丰富的齐格力和其它几名猎人部族使用的打猎方法。目前的打猎方法综合起来就是以下一句话:潜伏,搜索,发现目标,一哄而上,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打的时候要迅速,跑的时候要更加迅速……

    说白了就跟打群架没有区别,发现敌目标以后一哄而上一阵乒乒乓乓的乱打狠揍,形势喜人就趁你病要你命,形势不对就鞋底抹油飞速闪人。就拿武器来举例也跟打群架有异曲同工之妙。石头的作用不就跟板砖差不多么?都是拿来拍击投掷目标的,只不过效果没有板砖这个神器惊悚而已。真要严格对比,目前的狩猎方式还不如打群架。因另一个和板砖效果同样惊悚的神器——石灰粉,打群架的时候用得上,狩猎可一点用不上。石灰粉那种下九流招数对野兽没用,它们不会像人那样傻,等着你过来往眼里扔。

    也就是说,真正能发挥出威力的是近程攻击,远程攻击效果仅有惊吓效果。像石块可以作为远程投掷武器使用,但对于野兽来说,顶多会感觉到痛。换句游戏用语来说,即是已方攻击力不足,对方的防御值太高,真正能发挥的杀伤性很小。比如奥格,他手里的石枪如果运用正确,也确实可以做为投枪来投掷。但石制武器再锋利,比起金属武器的锐利来也差得太多太多,所以石制投枪不仅难以剌穿野兽厚实的皮毛,就算剌穿野兽毛皮时同样会威力大减。

    当时齐格力是这样说的:投枪技巧不是大家不会,而是它的杀伤力实在太少,无法有效的杀伤野兽。不仅这样,投掷石枪还会产生一个很让人头痛的搞笑效果。先假设投枪能正确命中猎物,又在有效的范围里剌穿了毛皮。结果,因为不能有效的杀伤,不仅野兽被惊动逃跑,或是转头杀回来,那投枪也被带着远离……没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制做一柄石枪非常不容易,猎人们都爱它爱如珍宝,谁也不肯舍得让野兽带跑它。就看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