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於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乾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於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

    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

    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於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於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

    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於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於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

    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乾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於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

    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姊姊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於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於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徵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夥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夥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夥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

    姊妹组织的东西。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况且……鸿图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宫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於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阴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高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高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根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高不高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说不定根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根本没有实际根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宫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性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性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精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精,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性还比不上一头龙精,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精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淫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

    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高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於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阴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於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射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於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

    常低,阳光只是一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阴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

    “……虽然我们没有什么钱了,可是,如果能够找到鬼怪们秘藏的珍宝,应该价值不斐吧……鬼怪们知道一些线索的……”

    好像有一些很有趣的情报,我想继续听下去,但旁边的大叔抢在我前头,一把就推开了门。

    “金老头,好长一段时间不见了,还在用那什么找不到的鬼秘宝,来骗凯子驱妖啊?”

    我们跟着大叔进去,门内有着五十余人,分成两边。一边是那三名见习神官,还有七名作着剑士打扮的人,其中两个女的手中持长枪,看来还是骑士之类的,除了魔法师之外,一个冒险团体的标准配员,好像都到齐了。

    另外一边,是四十多名村民,为首的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长长的胡须,看来老大岁数了,听见茅延安的声音,抬头转望过来。他身边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正自哄弄怀中婴儿的少妇。

    “茅、茅先生……”

    被称为金老头的老者面露喜色,过来与茅延安亲切地拥抱。看来就像大叔自己说的,他和这里几家旅店主人都很熟,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郡群见习神官集团,对於我们的突然出现与打岔,显得相当不悦,可是似乎被他身上的行头与打扮所慑,又看到紫罗兰跟着进来,一时间也不敢贸然发难。

    坦白说,单是看打扮,大叔这一身武者扮相,瞧来还真是有高手气派,特别是他轻松扛在肩上的那柄“重”剑,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谁都会以为他的实力惊人。

    “雾谷村的老朋友们,你们不用怕,我这次回来,带了一流的魔导师回来,一定能够帮上你们的忙。”

    仿佛有意对那群见习神官们夸耀,茅延安拉过一张椅子,金刀大马地坐下,狂妄地瞪着那群人。如果要摆足气势,大叔本来应该把剑往地上一插,或是劈向桌子,制造点实际破坏立威,不过这柄黑沉沉的大剑既然是摺纸而成,这种穿帮的事当然不能做。

    茅延安朝我使了使眼色,要我站出一步。箭射出头鸟,我当然不会傻到听他使唤,自找麻烦。

    站在村民的立场,能够帮助防卫的力量是越多越好,结果双方很快就有了结论。

    由於当年那位慈航静殿的高僧,曾经留下了某种结界,让鬼物只能每年群众现身一次,所以目前还不用担心受到攻击,但这情形治标不治本,村民们希望,能请来强大的魔导师或神官,一次将这些鬼物消灭;或者,能够找到鬼物们所寻找的秘宝,解决问题的核心。

    姑且不论消灭鬼物,但是寻找秘宝这一点,却是大家有志一同,於是在金老头的安排下,众人都住进了他的旅店。

    旅店方面乱七八槽,看来可能好多年没人住宿了,我们将就着住下,才正筹谋该怎么从那几个见习神官身上,套出一点情报,就有人来访了。

    这个名叫金汉良的汉子,是店主人金老头的儿子,动作勤快地扫着桌上尘埃,向我们介绍他的妻子与数个月大的女儿。

    “茅老师,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们有好几年没有见面啦,家父和我一直在期盼您归来……”

    “阿金,我茅延安是个守信的人,这几年里头,我在外帮你们寻找有用的帮手,现在不是回来了吗?”

    茅延安吹牛不用本钱,一开口就把我和阿雪给牵扯进去,但他和这里人的交情,也确实有帮助,很快就让我们进入状况,多了解事态。

    鬼物的出现,金汉良已经忘记是哪一年的旧事了,只知道在大雾出现的隔年,鬼物会聚集成群,骚扰地方,要求村民们把偷藏起来的秘宝,归还给他们。这件事闹了奸长一段时间,后来慈航静殿有一位高僧来此,与鬼物沟通,然而,这些鬼物没什么记忆可言,不但说不出是谁拿走了秘宝,就连秘宝究竟是什么都说不清楚。

    慈悲的高僧,认为即使强行驱除鬼物,在根本问题没解除的情形下,累积的怨气,仍会从附近地区召来新的怨魂,届时危害更大,於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和鬼物们立下约定,明年一定把秘宝归还,要求鬼物们先行归去,也因此,该年并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那位大师,和鬼物们立下了字据,上头写着将在第二年归还秘宝。”金汉良道:

    “但是,在第二年的那个字样,还有立据日期的地方,大师留下了空间,我们可以在字据上变动花样,把约定的日期不断延后。”

    结果每年鬼物造访时,只要亮出字据,说还没到约定的时限,暴躁的鬼物们就会离去,尽管还会拆几间房子,喧闹一番,但至少不会伤害人命。

    “大体上就是这样,字据分成两份,鬼物手中保有一份,我们也保有一份,每年在鬼物来临之前,两份都要改过来。”

    金汉良道:“可是每年鬼物都来骚扰一次,村民们还是很不安,留下来的人,都生活得很忧郁,我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我有点好奇,鬼物会来骚扰,那你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搬家不就成了吗?外头的世界那么大,何必拘泥於这个小山村?”

    被我这一问,金汉良与他妻子抬起头来,目光中满是茫然,道:“是啊……为什么不搬走呢?可是,这是我们祖先辛苦开垦,留下来的地方,我们……人们怎么可以丢下祖产呢?”

    最怕听到的回答就是这种,标准的村夫村妇,一辈子被祖产束缚,祖先留下的东西,非但没给他们好处,反而成了最大的包袱。我摇摇头,大叔却抢先我一步说话。

    “这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这次可是找到了厉害的帮手喔。”茅延安说着,伸手往后一拉,却不是扯我,而是把阿雪扯了过去。

    事情忽然掉到头上,阿雪显得很吃惊,但是“咦”的一声还没出口,茅延安已经抢先介绍,大声道:“别被外表骗了,你面前的这位女士,可是阿里布达王国历史上最强魔导师的传人啊。”

    “哦?怎么阿里布达出过强力魔导师,我却从来不知道呢?大叔,那请你告诉我那位魔导师的大名是什么?”

    “小子你真是孤陋寡闻啊,那位魔导师就是……干豆腐。”

    “干、干豆腐?”

    还以为大叔会扯些什么夸张的名字,想不到却冒出了这么一个怪名,一时间,每个人都一脸怪怪的望向他。

    “怎么?不要告诉我你们没听过干豆腐的鼎鼎大名,他是近五百年内最杰出的法师之一。”茅延安滔滔不绝地说道:“他早年在峡道上与黑暗炎魔决斗,坠落深谷之后复出,披上一件神奇白袍,改头换面,变成了真。干豆腐,从此威风八面,斩妖除魔,再也没碰过对手,这么伟大的法师,你们不知道吗?”

    “喂,等一等……大叔,你说的那个人,我有一点印象,但是应该不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吧?”我迟疑道:“好像是叫……甘道夫吧?”

    “啊!对,就是那一碗,就是那一碗干豆腐!”被我纠正,茅延安一点愧疚的表情都没有,高兴地拍掌大笑。

    “可以了,闭嘴去干你的豆腐吧。”

    我懊恼之至,看着这个手舞足蹈的摇滚大侠,觉得这次真是来错了地方。

    “不管如何,我诚恳地拜托几位,希望你们能够协助我们。”金汉良爱怜地看着身旁默默不语的妻子,缓缓道:“今年,我有女儿了,我希望她能够不受骚扰地成长,这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了……”

    听了没什么感觉,因为他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我们会有什么好处,不过阿雪在旁边听得泪眼汪汪,还想靠近点去瞧瞧小婴儿,一脸慷慨激昂的样子,我就知道事情不好。

    所以,有时候,我宁愿把紫罗兰的脑子,装进阿雪的头壳里……

    如果不是因为大雾挡路,其实我并不愿意把时间花在这里,但不仅阿雪弄不清楚状况,连大叔都在推波助澜,拍胸担保。

    “大家不用担心,以我爷爷的名字发誓,我们一定会找出事实的真相。”

    “喂?大叔,你爷爷是何方神圣?”

    “啊?我也不知道,有人说好像是个人走到哪里,凶杀案就到哪里的伟大侦探。”

    “狗屎,你连你爷爷是谁都不知道,这里的事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拿他发誓?”

    “嘿嘿,贤侄你太嫩啦,这是这一行的行规,自从七百年前的金田一大侦探变成不朽神话后,每一个侦探在开始侦查之前,都要用自己爷爷名字发誓的。”

    “……”

    在村子里待了几天,村中大雾依旧浓厚,外头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们三人一兽可说是被困於此地,要是因此耽误了回国的日期,国王陛下的脸色肯定不会好看

    到哪去,到时候就算有什么褒奖,也会变成贬官了。

    调查秘宝位置的事情,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进展。我甚至把所有村民找来,一个一个地毯式侦询地问过了,但每个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於当年情形的回忆,既模糊又混乱。

    更糟糕的足,在我与他们的对话中,明显地感觉出来,这个村子、这村子里头的所有人,欠缺一种想要突破逆境的昂扬生气,无分男女老少,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眼神茫然空洞,问几句话就失了神,看来困居在村子里多年,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已经不太正常了。

    雾谷村的村民古里古怪,但另外一批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那群见习神官集团,在村里翻箱倒柜地寻找珍宝,连一瓦一梁都不放过。单看他们的动作,确实还满有娱乐价值,让我充分见识到人类的想像力,多么荒唐的地方都会想到去找。

    大雾中看不清楚对方身影,还算相安无事,但偶尔他们与我们近距离对面,相互看不顺眼的两帮人,就难免言语冲突,只差没有动起手来。

    相较之下,对於净念禅会的调查,大叔就颇有进展。透过攀谈与询问,大叔问到了一些讯息。

    净念禅会,似乎是慈航静殿内部组成的一个同修会,这样的小团体本来有不少,但净念禅会的一些主张,与慈航静殿本身冲突,并且快速吸收新进成员。

    当前大地上的宗教、神官系统,都由慈航静殿所掌握,这样跨国而存在的庞大组织,自然不为诸国所喜,但慈航静殿从不干预各国政事,顶多只是在庞大天灾发生时,跨国运送物资救灾,因此而广受好评。

    但慈航静殿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某些国家,因为暴君或是暴政,人民正处於痛苦之中,慈航静殿明明有着统合诸国,推翻其暴虐政权的力量,却困囿於自身主张,只能消极地救灾,不能积极地解决问题根源,所以倡议改革,让光之神宫更直接强势地介入各国政局。

    这样的声音,以净念禅会为主,甚得年轻子弟的拥戴与支持,扩展极为迅速,在光之神宫中势力越来越大,最近更私下招兵买马,似乎要有什么大动作。

    “这么说,你们之所以要加入净念禅会,是因为想要救世吗?”

    “这当然是基本目的,不过……还有一个世俗一点的理由,听说禅会的会长,就是

    如今神宫最当权的高僧,只是为了不引起注意,才组织禅会。我们这些低辈子弟,又不是贵族,又没有背景,如果循正常管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升到高位,但如果加入禅会,与高僧们同一阵线,很快就升迁有望啊。”

    听起来满有道理的,很像是某种老鼠会的直销方案,不过,这番话倒是与那天娜塔莎的话吻合,她也是说,慈航静殿的高僧在幕后策动南蛮之战,人物还直指当今光之神宫的掌门心禅大师,看来慈航静殿这个大派,幕后果然大有问题。

    但令人不满的,是茅延安的套话技巧。之所以能这么快突破那夥人的心防,问出秘密情报,主要是因为我们到这村子的隔日起,大叔就整顿仪容,梳好头发抱起琴,找那群人中的两名少女,一起唱歌、吟诗。几首恭维她们相貌的四行诗、几个自编的花环、几张特别修饰的人像画,就把人家哄上手了。

    摇滚明星的魅力果然非同凡响,随着人像画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大叔套到的情报也越来越多,像刚刚问到的几句话,据说是大叔躺在床上,一手抱一个裸女,淫笑兮兮,这样子问出来的。

    “大叔,你真行啊,用这样的方法问话,人财两得,真是恭喜你啦。”

    “唉,有什么办法,为了任务与大局,我即使不愿意,也不得不忍泪牺牲啊。”

    一个人无耻起来,也没什么话说不出来了,看他这么得意洋洋的样子,真想让紫罗兰扑上去,把他的狗头一口咬掉。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距离起雾已经没有多少天了,金氏夫妇的愁眉着脸,看得连阿雪也叹起气来。这两天附近山区的阴气明显地转浓,照时间算来,鬼怪群也快要出现了。

    虽然只要拿出字据,骗骗鬼怪,就可以如往常那样地解决,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我这个人一向不会主动往危险的地方跑,如果明天再没有进展,我打算先离开雾谷村,省得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算盘打得不错,但事情却没有如我预期地进展。就在这天傍晚,我正在和阿雪调情,紫罗兰趴在屋子角落睡觉,忽然外头闹了起来,我们抢出去一看,只见那几名见习神官嚎叫着跑回村子,人人被头散发,满脸是血,身上的伤痕明显是闹出了事。

    他们还拖着几具尸体回来,看样子还是残尸碎块,不难想像战斗的惨烈。灰蒙蒙的浓雾多了一层血腥气味,空气中的阴冷感觉急遽加重,莫名的哭啸声渐渐清晰,回

    绕着雾谷村震响,给予人不祥的感觉。

    诡异的情形,似乎诉说着同样的一个讯息,我心叫不妙,才刚想要招呼阿雪,预备逃跑,一声绝望的呼叫,已经从村口响了过来。

    “鬼……鬼来了!”

    整个情形的发展,相当复杂,不过,那群见习神官除了在村内翻箱倒柜之外,似乎也把他们的搜寻范围扩展到村外。

    由於没怎么花时间与村民接触,所以他们得到的情报不是很齐全,只晓得村子是靠着高僧的结界,暂时保住了平安,而他们在搜寻时,意外地发现了奇妙的气息,光明魔法的感应,引导他们发现了一张残破的符纸。

    彼此所学出於同源,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是由於封印的残破不全,导致鬼物能够突破封锁出现,如果在旧有封印之上,另外覆盖上新的封印,那就可以把鬼物完全镇压,永除后患。

    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不自量力的后果,实在是很严重,在他们撕毁旧封印,还没来得及重新施咒的瞬间,异变就发生了。

    与人类相约的契约被撕毁了,感应到这一点的鬼物群,自沉睡中觉醒,由附近的山林中迅速地群众过来,发出尖锐的鸣啸,朝附近的生者扑杀过去,首当其冲的牺牲者,就是那群破坏契约的人们了。

    在过去的修业里,他们多少都曾经跟随慈航静殿的僧侣,进行驱魔、净灵的工作,对於死灵应该是早就看习惯了。可是,在导师的庇护下见习,与独力承受鬼物们的攻击,这是完全不同的事。

    用没有接受过祝福、祈祷的兵器,去斩急虚体的鬼物,那根本没有效果;而三名见习神官唱颂咒语的速度,也全然跟不上鬼物的进攻,特别是在颤抖声音说出的情形下,被敌人杀得落花流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几乎只是才一接触,在尖啸中成形的鬼物群,就用锋锐的爪子,撕杀了两名剑士。

    生物死后变成鬼,并不一定会保有生前的记忆与灵识,很多时候,只会浑浑噩噩,沦为只懂得追逐生人气息的邪物。最富含生人精气的东西,就是刚撕下的血与肉,所以幽魂的攻击都是根据这个模式来行动,理所当然,看在人类的眼里,那种残肢碎尸,就是一种足以令人战意崩溃的恐怖。

    仅余的生还者,发疯似的朝村子里奔逃,一路上大呼大叫,后头跟着一群嗜血如狂的鬼物,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及时跑回村子,得到庇护,恐怕即使逃脱,也全都变成一堆疯子。

    村子似乎被一层结界所包围,型态上来看应该是光明魔法,但我却感觉不到应有的神圣气息,不过,所有的鬼物都被挡在村子外头,张牙舞爪,变化着可怕的形象,发出悲惨的尖啸,却无法突入进来。

    “好、好险啊,幸好他们进不来。”

    “你神经病啊,大叔,这样子我们也出不去了。”

    我不是黑暗魔法师,但是对於亡灵、鬼物、黑暗魔法的理解,只会比这些见习神官更多。幽灵平时都处於游荡状态,但若是有了一个特别的吸引源,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本能地朝那边移动,现在雾谷村就等若是成了吸引源,整个山区的所有幽魂、邪物,都会朝这边过来,单是现在往外头看,那数量就已经不只是百余道幽魂了。

    “趁着幽魂还没有完全聚合,我们还有机会杀出去,紫罗兰的雷火比骑士刀剑管用得多,现在……”

    我的主张才一提出,就宣告仆街,因为某个多事的中年大叔,回答了笨蛋阿雪的烂问题。

    “什么?我们走了这里会怎么样?大概会被屠村吧,那些怨灵的样子你也看到了,都已经怨成那个样子了,如果突破结界,总不会进来和这里的人拍拍手吃果果吧?”

    就为了这么一番话,阿雪又拉着我,要我留下。我没有办法不答应,因为任何人如果被一双神力手腕勒住脖子哀求,都会立刻妥协的。

    不仅是那群见习神宫,整个雾谷村的村人,精神都处於崩溃边缘。在发现鬼物将村子团团包围住之后,每一个村人都像发了疯一样,抱着头发出哀嚎。

    “鬼、鬼又来了……”

    “鬼又要杀死我们的亲人了,不,不要杀我的儿子啊……”

    “日子还没到啊,为什么这么早就来了……”

    眼神涣散,口中淌着唾沫,村人们的意识在听见掹鬼重临那一刻,就宣告溃散了,多年前鬼物第一次出现,袭击村子的那一天,看来造成了很惨重的死伤,让村人们留下深沉的打击。

    第五章

    补给一时间不成问题,但情形却未有因此好转。被数百怨魂包围狂啸,和置身十万敌军之中,究竟哪一种经验比较恐怖,这一点就很难比较了,不过,被迫留在雾谷村的我们,所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少。

    驱魔不属於我们的能力范围,鬼物之所以进不来,那也是因为村子的结界,与我们无关。换言之,在鬼物正式入村来讨秘宝的契约之日前,我们只能这样子乾耗下去。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有一名见习神官带着两名剑亡,不愿意坐在这里等死,试着念咒冲杀出去,才一眨眼功夫,他们三人的身体,就成了像被贪人鱼啃过的残渣。

    在所有村民中,金老头一家还维持着起码的理智,或许是每次都负责和鬼物交涉,次数多了,人也比较镇定一些,还能够协助我们去稳定秩序。

    阿雪的表现有点怪,虽然她平常就傻里傻气,但金家的那个小婴儿似乎很讨她喜欢,结果没事就往那边跑,去逗弄小孩,而且见到我的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地脸红,逃躲起来,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而所有人当中最显得碍眼的,则是茅延安。大叔好像完全看开了一样,整天就是抱着琴,弹弹唱唱,好像包围在外头的那些鬼物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也不见得在你认为自己会死的时候,就刚好死掉,也常常会死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啊,这样才有意思……”

    有意思才怪,我敢打赌,大叔一定偷偷瞒着我们什么,很有可能就是当鬼物突破

    结界冲杀进来时,逃命的密招,所以我暗中嘱咐紫罗兰,盯死大叔的一举一动,省得被他偷偷开溜出去。

    阿雪的个性太过单纯善良,怎比得上大叔狡若老狐,比较起来,我宁愿相信紫罗兰的通人性,由它来盯,可收奇兵之效,让茅延安没得提防。在南蛮之行后,这头豹子与我的关系改善不少,暂时是可以维持友好的。

    这个打算还不坏,就在我委托紫罗兰的隔天晚上,当我正要闭眼休息,紫罗兰忽然出现,低声咆哮,要我跟着它出去。

    我的猜想果然没有错,因为在这种所有人都已经睡着的时刻,金老头却和茅延安偷偷地去了一个僻静角落,窃窃私语着。

    为了不想被他们察觉,我不得不谨慎从事,隔着一段距离来偷听,话声模糊,但是大致上还是可以听得见。

    金老头抽着一管旱烟,满足皱纹的老脸上写着不安,看着对面的人说道:“事情……都已经这么多年了,其实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着个我看得出来,老朋友,你实在应该早点把这些事情忘掉的,记住这些,对你、对你的家人、对整个雾谷村都没有好处啊。”

    茅延安淡淡地说着,语意悠闲,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时候的微笑表情,看在我眼中,除了“阴险”两字,找不到别的形容词。

    “可是,老茅子,我不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啊……”

    “如果老金你认为这么说就可以改变什么,你大可以把这些话对那些鬼魂说啊,我茅延安烂命一条,无所谓啊。”

    两人交谈了一会儿,都是金老头在反覆担心一件事,大叔则是劝他早点把此事忘记,不能再提、不能再想,否则危及全村。坦白说,有些用词听起来根本就是威胁了,从金老头一面说话,一面偷偷望向茅延安的胆怯表情,我可以肯定,大叔当年一定在雾谷村干过什么缺德事,最有可能的是……

    “把……埋在那里,我怕……”

    “住口!我不是要你不可再提了吗?”

    金老头的那一句话,被他藏起了最重要的名词,跟着又被大叔面色严峻地喝断下半截,两人之间的气氛紧绷,相互沉默下来。饶是这样,我也已经能够掌握事态,晓

    得雾谷村的鬼怪秘宝究竟落在谁手里了。

    (好你个茅延安,这笔帐我记下来了……)

    还无法肯定整件事情的真相,但至少最重要的关键已经确认,我拍拍紫罗兰以示奖励,要它紧盯着金老头和大叔,因为这两个人很有可能跑去挖宝。假如鬼物们突破结界,我或许有必要用那件秘宝来换取生存。

    村子周围的结界,似乎不如我们预料得那么坚固,特别是在那张契约被毁后,鬼物群以缓慢,但确实有在推进的速度,逐渐缩小了包围圈。雾中的狰狞形影一刻比一刻更清晰,尖锐的哭嚎声,更是无时不刻在耳边回响。

    也许是错觉,但我常常看到村口的怨魂,变化形象,隐隐约约显出一张嚎哭中的女性面孔。极有可能……那就是怨魂聚集起来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