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花书院 > 都市言情 > [都市言情]流木 吴小雾 > 第 14 部分

第 14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担幻敲春溆兔诺摹!?br />

    程元元和陆领齐看肇事者,意思是听着没有,呢。

    伍月笙干咳声:“儿总算冷,冬也不下雪,可给帮穿貂儿的憋完。”

    并不算太冷,不过y见不着太阳,再刮小风,风很刺骨,到下午将黑,又簌簌下起雪来。雪越下越大,转眼帝豪门口的路就被埋。陆领和几个服务生起扫雪,扫到旁边堆成堆,拿板锹拍拍砌砌,盖出座四四方方的烽火台来。几个没活儿的小姐穿着大衣在门口笑着看,萍萍送客人出来,见他们也笑,进屋跟吧台里娘俩,程元元:“俺儿子就是有才。”

    伍月笙抽着烟直撇嘴:“嗯,儿子可有才呢,还搭个台出来,没安排安排谁去坐吗?老凉快儿。”

    程元元看那吞云吐雾的样就来气,推出去:“去领他上哪转转,吃东西啥的,好容易来趟给人打发扫雪去。”

    伍月笙被推得直趔趄:“么大雪上哪转去?”

    还是被轰出来。

    不远处群服务生扎堆,其中也有穿着浅色羽绒服的陆领,圈人不时爆笑,不知道搞什么明堂。伍月笙扔烟踩灭,走过去看热闹,那半人高的烽火台,上供似的摆条雪雕的大鱼。几双冻得通红的手正忙着制作鱼鳍,陆领用光秃秃的指甲在鱼身上画鳞。刚落下来的雪太凉,拍不实,他不小心就给那艺术品变成鱼块儿,惹得几个半大小伙子叫嚎着扑上来要把他雪葬。再勇猛的小钢炮也奈何不得人r车轮战,冰雪地又稳不住下盘,挣扎不过半分钟就被人前勾后拽给撂倒。

    时有人看见伍月笙,立马相互推搡着把陆领扶起来,各自扛着清扫工具溜烟儿全跑光。

    陆领笑着掏出被人从衣领塞进去的雪团,帽兜里也全是雪,往上翻,纷纷扬扬扣下来,头发眉毛都白,模样狼狈又滑稽。

    伍月笙掏出手套来帮他掸着,嘴上不自觉地埋怨:“家伙跟谁都能玩儿疯。”

    他嘿嘿笑,只今年头回见么大雪,胡乱拍拍身上:“喊七嫂出来吃火锅去吧。”

    伍月笙:“晚儿再吃吧,领去大名鼎鼎的街心公园照相留念。”

    早些年物质水平还都很低,也拿不出钱搞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街心公园个地方还有山有水,几乎成全县居民留影的最佳景,衍生出个以街心公园为轴的摄影产业环来。

    是公园,不过是几个简单的园林小品组建。座假山喷泉,密密的灌木花丛,夹杂几株高大的樟子松。树木之间搁置长椅和石凳,也只是摆设而已,夏的时候也很少有人来坐,到冬更是无人问津,积满灰尘霜雪,看上去有些衰败。不过到晚上却是别有地,尤其是冬的晚上。

    到上冻,冰灯就亮相,最早的时候是政府拿钱请人做灯,后来随着附近影楼相馆越来越多,冰灯成他们在没花没草的冬季招揽客源的主要手段。县里于是将公园周边的地块规划承包给私人搭建冰灯,增加税收的同时也改善市容。又在公园正中间立起盏六头高压钠灯,据每个灯泡都足有千瓦,照得方圆二里地宛如白昼,做为个小县城,立北没有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也在朝着繁荣腐败的方向发展着。

    伍月笙小时候,总是盼着过生日过年,就有由头来照相。也不是多想上相,就是愿意对着镜头假笑,闪光灯亮,生怕眨眼又肯定会眨眼的感觉,然后等着照片洗出来的心情很复杂,看它跟预料中的有什么区别。至于景致倒不是十分计较,何况些私人影楼做出的来冰灯,也确实很粗糙,但是不与冰雪大世界对比的话,也还颇具几分气势。

    又赶上是假期,闲逛的人很多,人都多多少少恋群,哪儿热闹往哪儿奔。陆领就是其中之。

    他不太热衷照相,但对伍月笙所的大名鼎鼎充满向往。步行十多分钟之后,果然看到人山人海,镁光灯缤纷闪现,派熙攘。现在很多人都自己家买数码相机,跑来偷景。之所以是偷,因为园景是公家的,冰景却是个人的。常常见到边的鬼鬼祟祟摆好普士,对面忽然白光惊曝,跟着便迅速消失。旦被冰灯主人抓到,要交取景费的。

    转圈下来看不少偷拍被抓的,陆领乐得不行:“们家儿的人怎么都么爱照相啊?灯也不咋好看啊。”

    伍月笙维护家乡名誉:“照出来的还行……”身边匹冰雕的大马,两个小孩子正被大人抱着骑上去照相。忽然笑着问:“见过骆驼吗六零?”

    陆领愣下才知道不是乔喜龙:“见过啊,动物园么。”

    伍月笙笑笑:“有次和李述在街心公园看见个骆驼趴在地上,身上披的五颜六色那种鞍子。肯定是假的。李述也是假的,真的哪能那么花哨。结果刚完,那骆驼站起来,脑袋伸到花坛里吃草,边嚼边斜愣眼睛看,那眼神好像‘们才他妈假的呢’。把们俩乐坏。”

    越想越乐得直不起腰来,那骆驼的模样真是太吊,就跟能听懂人话似的。

    陆领本来儿也不觉得事有什么好笑,但是伍月笙笑得那么大声,他也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果然喜剧是要两个人才能看的。

    个人看喜剧,有趣的事没人分享,本身就是种悲剧,再好笑的片子也笑不痛快。

    过往行人纷纷侧目,个小孩儿很坦白地着看阿姨为什么笑得如此二百五,脚下没留神绊到电线上,刮倒根补光灯。虽然砸不着自己,伍月笙还是下意识地往闪两步,敏捷地站上层冰雕的台阶。陆领担心地看着那双鞋根:“悠着儿。”

    伍月笙自负地:“稳着呢。”

    陆领坏笑:“怕给人冰刨露。”站在下边,向伸出只手,“下来。”

    他没戴手套,摊开来的掌心,三条线川字排开,纹路清晰明朗。

    不像的掌纹,相互纠结着叠加着,裂痕般细碎而又浅杂,纵横纤陌地布满瘦长的手掌。

    手递过去,被他握住,扶安全步下滑溜的冰台后,也没有放开。

    因气冰冷而略微僵硬的小羊皮手套,在他的掌心中,渐渐恢复柔软。

    牵着手走段,陆领突然停下,举起的手看:“戴手套,应该焐着手。”

    伍月笙也停下来,却是被人手里串亮晶晶的红果子吸引:“怎么没见着有卖糖葫芦的?买两串来照相。”

    陆领听见的嘟囔,嘴上劝:“不适合拿糖葫芦照相。”眼睛却四下搜索着。猛然有人从后边飞快地跑过,带起道凉嗖嗖的风,他下意识地缩缩脖子,低骂:“靠,给下大灯行吗……”

    伍月笙则顺着那疯跑者的背影,意外看到彤红片:“在那边儿。”

    陆领还在摸着鼻子暗自庆幸,心想要换乔喜龙就得挂彩。冷不防被拉着跑,脚下直打滑,连连长呼:“驭——”

    伍月笙竟然真的站住。

    陆领倒是没收势冲到前边。

    将目光快速拉回至他的脸上,句:“又不想买。”

    他纳闷地转头去看就在几步之外的小摊。

    三轮板车上摆只玻璃柜,里边c满糖葫芦,三五个小孩兴致勃勃地围在那儿,不断改变主意指,试图为自己挑选出最完美的那串。个穿着笔挺的人也混在其中,微微倾身,隔着透明罩子注视着串串卖相诱人的零食。个人的服饰气质与卖糖葫芦的小摊格格不入,但是很奇特,他的眼神极其认真,几乎可以用研究来形容。

    陆领思索下,问:“他是不是在琢磨,种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伍月笙哧地笑出来:“人家没么有怀疑精神。”

    陆领大乐:“意思是他比贪吃?”

    第五十章''

    糖冰棱剔透玲珑,扁扁片贴在果子后端,晶亮的红果,颗颗圆滚饱满,用竹签穿成串,密密匝匝整整齐齐地c在草把上,形成个鲜艳的半球形,像京剧里华丽的珠玉凤冠。任谁看都会不禁侧目,伍月笙对它更是没有抵抗能力,每见必买,而且是挑那种特别长的,拿在手里微微发颤。

    伍月笙是视觉系动物,连吃东西也要漂亮的。

    其实并不贪吃,只是见到外型不错的东西,就算不想吃,也会忍不住买下来,总是乱花钱。程元元又觉得孩子小时候吃苦,现在有条件,在经济格外纵容,导致根本不懂浪费为何物。后来随着年纪大,见的世故多,才逐渐收敛,但也没完全消除购物狂的潜在因子。李述知道是应该纠正的,却仍然做不到去指责。

    同样的行为,别的孩做是骄奢,换成伍月笙,他却莫名地心疼。

    大概每个人都是样,会有两套甚至更多衡量是非的标准。

    付完钱,接过自己中意的那串糖葫芦,李述忽然想:好像被五月传染。自嘲地笑着转身,看见手牵手走过来的两个小朋友,他无奈地把找回的零钱又交给摊主:“再给拿两串吧。”

    三个大人各持根糖葫芦,站在路边吃得咔喳做响。伍月笙把上边的糖片嚼光,又慢吞吞地吃两个形状最好的山楂果,便开始不专心,有下没下地啃着。李述知道又吃够,不等出声,就见已经把自己那串解决掉的陆领,大大方方地向摊手:“吃多牙疼,给吧。”

    伍月笙乐不得地打发出手,嘴上却不情不愿地:“也不怕齁死。”

    陆领用竹签子比划着刺,狠狠瞪眼。

    李述笑着看:“们出来多久?逛累吧,找地方坐坐?”

    伍月笙:“吃火锅去吧?”

    陆领面脸颊鼓鼓地嚼着颗山楂:“随便。”

    李述:“算。儿变化挺大的,也不知道该去哪。”

    伍月笙笑笑:“对,们大城市来的,不熟悉屯子。”转身前边带路去。

    李述对着的背影摇摇头:“丫头老是样,有时候满不在乎地就些让人下不来台的话。”

    陆领找到知音般:“对对对,妈都谁遇上人谁倒八辈子血霉,没心没肺,谁对好都白搭。”他把实在吃不下去的小半串糖葫芦随手投,扎到路边雪堆上,喃喃骂道:“人俩人吃根够,偏不够。”

    李述迷样地看着他:“那呢?”他问:“明知道白搭还对好。”

    陆领擦着沾在嘴角的糖渣:“没法啊。不媳妇儿吗。”

    陆领第次到立北的时候,程元元带他出来吃东西,来的就是家渍菜白r锅。紫铜锅子圆木炭,正宗地道,以致他回去之后还念念不忘。所以伍月笙进门就打电话让程元元来买单,陆领总惦记来立北就是冲着顿饭的。

    程元元推开雅间的门,眼看见李述,饶是种见文工施礼乐遇商纣动干戈的人,也不知道该什么话好。怔怔下,:“唉?小木?么巧……”完自己听着也话里有话似的,当下恨不得自掌嘴巴。

    陆领腾出身边的椅子招呼坐问:“怎么半才到,真奔结账来的?”

    李述笑笑:“脱不开身吧?又到都出来玩的时候。”

    程元元脱大衣:“可不是,半拉月得出去借小姐。现在精神头也供不上,阿淼那不争气的还整早产。也不能那么不是人,孩子刚满月,就让人来上班。”

    伍月笙挑话里的毛病:“那人不早产,挺个足月的肚子,好意思让人在那乌烟瘴气的地方给看吧台啊?”

    李述疑惑着:“阿淼是哪个?”

    伍月笙想想:“腰上有大块胎记,后来在上边给纹对儿凤凰。”

    么李述就有印象,兀地失笑:“记得以前就经常怀孕。”

    程元元撇撇嘴:“嗯,那才肥沃呢,撒籽儿就长苗。”

    把陆领笑得直呛,伸胳膊去够餐巾纸又被锅沿儿烫手,疼得孙猴子样张嘴哈哈喘气,连连甩手。伍月笙边骂他,边叫人拿瓶冰镇矿泉水。店里横是经常有人挨烫,服务员送来冰水,居然还附加支京万红。不过陆领烫得不太严重,药膏也没涂,矿泉水放在桌上,贴着烫红的手背止痛,左手抄起筷子照吃不误。他前两年骑摩托车肇事,当时候右臂骨折打石膏吊个多月,痊愈的时候已经成半个左撇子。伍月笙听大笑,打小就么毛毛愣愣的也好,回头真整个缺胳膊断腿儿啥的,也不能太落妈埋怨。

    程元元心里也有类似的庆幸,不过听伍月笙把话出来,就觉得很不中听,筷子并就要抽。

    陆领拦住丈母娘,好奇地问:“哎七嫂?阿淼以前不是小姐吗?咋还真有人把娶回家去?”扭头看看伍月笙:“以为就埋伏那么冤大头呢。”

    伍月笙着烟,斜睨他眼:“拉倒吧,程淼跟苏亮能比吗,论模样论心眼儿,根本不是档次的。”本正经问程元元:“嫁个什么玩意儿?残疾人啊?”

    程元元摇摇头,苦笑着叹口气:“嫁谁啊?要上外地还不准能嫁出去,立北就p大儿的地方,谁不知道干啥的啊。程淼那不就是浮精神没心眼儿么,哄不住客人呐,人咋地就咋地,才整就怀孕。不又怀上么,去做流产,不到俩小时回来,跟顿嚎,大夫告诉,回再做,辈子就要不孩子。想要孩子就生下来吧,那咋整?反正也挺可怜的看那出。”

    伍月笙忍不住骂:“虎啊?非整个孩子干啥?”

    李述轻斥:“五月?”

    陆领低头吃着过咸的韭菜花,小声嘟囔:“谁都像提要孩子跟要命似的可完。”

    伍月笙翻翻眼睛,再看看李述和程元元,硬是把话憋回去。

    程元元瞅气氛不对,赶紧换话题:“不过人阿淼生那胖闺可漂亮,明白有空领俩去看看。小木会儿上哪儿住?要不跟萍萍给留个门儿?肯定乐意。”

    李述从前就听惯种话,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淡笑着:“还是回旅店吧,明要起早走,今不能熬太晚。下次吧,来之前打个招呼。”

    程元元大笑:“那就不跟萍萍见着,要不还得怪没领来呢。”

    接下来的话题基本上都是帝豪每演出的不同版本的搞笑剧,几个人笑得太忘乎所以,不知不觉多喝几杯。俩钟头下来,都有儿醉醺醺。毕竟量有深浅,程元元和李述喝得最多,前者饭后买单时,还能挑出来服务员多算两瓶酒。李述明显不是对手,被陆领扶着去洗手间吐两次,坐着都已经很勉强。陆领喝酒进快出得也快,喝多少n多少,到最后也没什么醉样。伍月笙他是用身体做作弊。倒是喝得实在,瓶还没喝完,靠在陆领身上困得睁不开眼睛。陆领深知的酒品,开始不让喝,架不住程元元都没事,也就放任。

    顿饭吃完已经接近零,程元元忙着把软乎乎的儿弄回家去睡觉,看陆领状态尚可,让他送李述回宾馆。

    李述住的立北宾馆,当地人都知道,陆领拦辆出租车,几分钟就到达。李述下车又大吐通,陆领扯着他的羊绒大衣,紧喊着:“别弄衣服上别弄衣服上。”

    折腾,李述酒劲散不少,还清楚记得自己房间号是05,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几层。陆领拿着房卡从层跑到三层,总算开门,连搀带拖的把人弄进来,三下五除二;扒他大衣和鞋子,扔到床上用棉被蒙好。

    李述忽然翻个身:“照顾好五月。”

    陆领转身就走:“轮不着话。”

    李述:“知不知道多难……看着成为别人的妻子。什么都不能做。”

    就是乔喜龙那热情的法国人,也从没当着他的面过种话,顶多是把伍月笙往死里夸,以证明自己被吸引也是无能为力的事。而床上个喝到半死的家伙,竟然把话得肆无忌惮。陆领浓眉纠结,他不想跟喝醉的人般见识,打开门,迈出半步,又退进来。站在他床前:“走就应该做好回不来的打算。”

    微弱的灯光下,俯视他的个人,有着不妥协的五官和坚定的表情,如同语气样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李述想,或许样的霸道,才会有勇气去镇住五月不停摇摆的心吧。

    陆领受不眼前的李述的眼神,穿透他,看向别处,若有所思,思有所痛。

    跟伍月笙偶尔流露出来的如出辙。

    各种疑惑交织成网将他缚牢,将灯调至最亮,陆领拉张椅子坐在李述对面。

    趁人喝酒就煽动其暴露隐私,此种行为很无耻。不过涉及自己媳妇儿,再没有好奇心的人,也无法安于无知。

    陆领的问题十分大方:“当时为什么要走?”

    瞬间明亮的光线,照s他粉饰于晦暗角落里的东西,李述有轻微的晕炫,脑中涌现出片片模糊的记忆。他艰难地坐起来:“因为爱上。”

    :叫程五月。

    于某个夏季,拦截他的阳光,突然出现。指着他精心绘制的作品歹言批判,把他平稳的生活改写得塌糊涂。小孩个性骄纵,嘴巴恶毒,发狂兽般攻击身边所有的生物。全然的自,只要自己开心,别人死活也不顾。偶尔晃动的心绪和眼神,会在背过身的那秒,被自己狠狠嫌弃。

    他心疼那层由伤痂凝固而成的坚硬外壳,开始着迷于蝶变般的成长……种种胡作非为,如今想起来的,只剩得逞后零星的笑容。

    恶名昭著的丫头,惹得人神共愤,可他只觉得,配不上。

    那些眼光又羡妒又不屑,不能动摇事实:妈妈是全县最有钱的人。尽管的家世招人指,可惜终究是个笑贫不笑娼的和谐社会。

    他悠然自得,是因为无所有。旦企图拥有,势必要舍弃什么。

    但是有种效应很难解释。

    个人,因个人,而舍弃切,得到的是敬佩;因个人,而获取切,得到的是唾弃。

    自己还是其次,怎么也不想让为那流言蜚语中伤。

    他直觉得他不屑媚俗,可真正到表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陆领听得直瞪眼:“什么意思?怕人找不着人倒贴?有钱当然是花,那时候不是没钱吗?不是还有以后吗?不也什么都没有吗。对更过份,动不动就‘还得靠养活呢’,告诉考完注会之前什么工作都不能做。”越越愤怒起来:“就跟养儿子似的。”

    李述端着只纸杯,坐在床头静静看他。

    他举止言行间是不太合理的大子主义,对被老婆圈养件事,自然该有很大意见。但是他的意见并不是来自世俗的因素,仅仅是因为伍月笙太张扬的做法,尽管如此,仍掩不住眉宇间的快活。

    那是种绝对的自信。

    李述抚着略显粗糙的杯沿:“父母是做什么的?”

    陆领被出奇转移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