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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当然不等了,要是他一年半载的出不来,我还不在这呆长毛了啊。”他又皱起了他的毛毛虫,样子很是为难。

    终于,“我可以把你带回老巢,交给老大处理。也许可以让你在那里呆着,等那家伙拿钱来赎你。”他的脸上豁然开朗的样子,仿佛终于想通并解决了什么大难题一般。

    “你干吗那么着急,也许再等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也说不定,你就可以拿金子走人了。”谁知道他要把我带哪里去,再说,我想见纳布,很想。

    “不是你说的,有眼睛都能认出我吗。我可不想在此久留自找麻烦。”他莫名其妙的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得罪了他似的。

    看来这家伙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没心眼儿。

    而我,再经历了两个月的马不停蹄的赶路之后,终于被他连扛带背的拎回了他所谓的老巢——拘月楼。

    那里是s日国离水梨镇好远的的地方,叫西川。那个老巢是江湖第一大杀手组织的总部——拘月楼。

    52拘月楼的老大

    s日国的西川,山川连绵,清水涟涟,而拘月楼便隐在那一片青山秀水里。拘月楼,顾名思义。夜晚,登楼远望,伸手,便可拘一片银月在怀。

    而倚栏而立的少女似乎想着什么,正在出神。

    一件外套披在了少女的肩上,

    “夜晚太凉,也不多穿件衣服。”那略带责备的语气里透出一丝关心。

    那人的脸上带着个精致的雕花银白面具,只是盖着右半张脸,左脸则是无懈可击的俊美,宛若掉入凡间的仙子。

    他的眉俊朗舒展,他的眼睛迥然明亮,他的鼻子坚挺圆润,他的唇棱角分明,轻轻抿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他有些很寡情。

    他是拘月楼的老大,一月前收留我在此等待收回赎金的人。毛毛虫和这里其他的人都喜欢叫他老大,可是我觉得他不太适合被人那么叫,因为好好一个俊逸非凡的出色男子,楞是被他们叫得粗俗不堪,像个黑社会老大一样。他,闫钰,其实,是个很雅的人。

    “这里风景虽好,可是夜间风冷,我们还是早点下去吧。”他见我站着不动,便又说到。

    “乌拉回来的人说,纳布勒母子都被留在了皇宫里,柯什日似乎并没有让他们离开的意思。”他带来的消息并不好。

    “那我岂不是要浪费你更多的粮食?”我回头皱着眉说。

    “好在你值五千两黄金,而且也不是很能吃。就算养你三五十年,他若来赎你,我还是有的赚。”他的嘴角微微翘起,形成了一个很美的笑容。他总是那么优雅,让我真是无法形容,只一个字,美。

    “要是他不来赎我呢?你的如意算盘不是白打了,赔了夫人又折兵。”我觉得,纳布也许真的来不了。

    “兵是无从折,夫人更是没的赔,大米就多费了些,不过我会找他要回来。而且他最好早些来,要不我可是会算利息的。”他说的竟有些赖皮。

    我给了他一个大白眼,他于是爽朗的大笑起来。

    我们一起下了山,回到了揽月轩。楼里的办公重地,也是一干人等居住生活的地方。

    “你说的是真的?师妹就要回来了?”闫钰的眼里闪起耀眼夺目的光彩。我们在院子里遇见了匆匆迎过来的毛毛虫,其实大家都叫他逸风,是闫钰的同门师弟,不过我更喜欢叫他毛毛虫。

    “是啊,刚收到大都暗哨传来的书信,你看。”那毛毛虫的眼里一样是欢天喜地的表情。

    闫钰几乎是迫不及待的马上接过了信来看,而拿着信的手还有着微不可查的颤抖。看来这小小师妹应该是他们格外在乎的人吧,尤其是对闫钰而言。

    我自己回了房间,那师兄弟俩似乎还有好些事情要商量,而我终究是个外人,该自觉的离开。

    在这里,我终于可以叫回自己的名字,莫言。毕竟若梨已死,她的一切早已经成为了过去。

    我有点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蓝天、碧水、青山,喜欢这里的轻松、闲适、无拘无束,还有,最喜欢这里的月亮。而且,这里的人对我都很客气,主人似乎对我也颇为宽厚。我想这或许是因为我并不是拘月楼里的人,而只是寄居在这里,用以等待换取不菲赎金的某个物件。虽然我如今的身份类似于寄人篱下,但我应该可以算得上是史上待遇最优厚,生活最悠闲,心情最放松的寄居者了。

    这里的月亮,总是那么静,那么亮,发出温柔的光。

    每次推开窗子,远远的望着皎洁的月亮,我的心底就会变得一片澄澈,清净。所有曾经的心绪都会得到月亮的洗涤和沉淀。

    乌拉城里拘月楼的暗哨总会多多少少传来一些那里的消息,如果纳布不再受王的监视,那么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知纳布,接回我,顺便结清银子,哦,不对,是金子。

    我曾经想,上天为何要让我穿越?就只为让我经历痛楚,经历离别,然后在深山静水间苟且偷生吗?

    也许是,连上天也讨厌我淡漠的态度,对待所有的事物,即使是大爱大恨,于我,竟也像是大石落入死水中,片刻后水花也无,涟漪也无。我似乎已经习惯,总会有背叛,总会有欺骗,总会有伤害,总会有离别。如果我还要硬把那些当回事,我真不知道,自己的心,还可以承受多少。

    我习惯忘记,忘记柯什日给的伤害,或许别人管那也叫宽恕,怎样也好,我只是不想总记着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伤害。

    我习惯淡忘,忘记纳布勒给的温柔,或许别人管那也叫薄情,怎样也罢,我只是不想总记着那些已经不再属于我的幸福。

    53小师妹白月

    我以为众人宠爱的小师妹,应该是容貌艳丽娇俏,性格活泼可爱或许还会有些娇宠任性。

    可当我站在那一大群人身后,从缝隙里看到那个风尘仆仆跳下马来的女子时,才发现,这个小师妹和我想象中的竟然相去甚远。

    那是一位静如皎月,雅如青莲,素如寒梅的清静女子。她的脸庞素净,眉眼恬淡,举止优雅,那种略带冷然的感觉竟是和我有些神似,只不过,我可能比她还要淡漠的多。

    她的眼睛在看向那俩位师兄时,目光柔柔,充满着重逢的喜悦,他们三人交相挽着胳膊,在众人的簇拥之下,进了前堂的大厅。

    闫钰的目光在她进来之后便再也没有离开,那个清清淡淡的女子,拥有着闫钰如此深刻的情感,可是她到底知不知道,又到底有没有打算要接受呢。我总感觉她看闫钰的眼神虽有温情,却不够特别,似乎正在为了什么而心不在焉,甚至是在一群人围着她问寒问暖的时候。

    “月儿忙着赶路一定是累了,大家也都下去吧,让月儿休息一下。”他似乎早已经发现小师妹的心不在焉,于是遣退了众人。

    原来她竟然叫作白月,我是否应该认为那所谓的拘月楼,揽月轩,其名由来,都仅仅只是因为这个宛如皎月的女子。

    “发生了什么事吗?月儿,你似乎不开心。”那个一脸柔情的男子关心的问着他的月儿。

    “没有,只是累了,休息一会就可以吃饭了,我好饿啊。”她的表情竟有些类似撒娇,可即使是她刻意掩盖,还是会不经意流露出心事重重的忧伤。

    “太子要大婚了,我早已知道,月儿不用瞒我,你知道瞒也瞒不住。”的确,拘月楼算得上是跨了s日国和胡国的最神秘,最强大的组织,收集各项情报对它而言只是小事一桩。

    “师兄,我……该怎么办?”刚才还是满冷静的眸子,如今,在他的大师兄面前竟闪着点点泪光,显得六神无主。

    闫钰用手轻拍着白月的背,白月已然将头抵在他的肩头,低声的啜泣着。她需要安慰,需要依靠,显然那个肩膀已经是她早已习惯的依靠,在她有任何不开心的时候。

    “月儿,不哭,我的月儿。”他只是低喃着,他很清楚,这个时候,他的月儿只是在发泄她心中的郁郁,根本不会听他说什么,而当她哭过以后,她还是会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一如既往的追逐太子的身影。

    闫钰心中不觉苦涩,月儿,你可知道,你喜欢了太子,可太子注定不会只有一个女人。你若真的跟了太子,往后的日子,绝不只是今天这几滴眼泪而已。你,为何从不回头,你若回头,你不会看不见有个人始终在那里等你,给你全部,也给你唯一。

    不知道过了多久。

    “月儿,不哭了,洗洗脸,该吃晚饭了,哭得像花猫一样,逸风肯定笑死你。”闫钰说着想要搞好气氛的话,其实自己的眉头也不曾舒展过。

    “做了我爱吃的吗?”白月终于抬起头,她应该是哭够了也发泄够了。

    闫钰的嘴角终于翘起,“当然,有素椒,有鱼香豆,还有香辣黄花j,菜都比较清淡,口味偏辣,你肯定喜欢。我还让达叔他们事先煮了你最喜欢的盐水小核桃,等过几日完全晒干了便可以吃了。”他宠溺的看着白月。

    “真的,太好了,还是拘月楼好,好过京城一百倍。”她回望着她的师兄,她的师兄总是这样,细心又温柔,永远都知道她喜欢的是什么,永远都把她摆在第一位,不像那个混蛋太子。想到这她心里不仅黯然,是啊,她心中的太子,在他心里,第一位的永远是江山。

    “那月儿便住这好了,别回京城了。”尽管闫钰知道这不可能,可是他眼里还是会闪出期待的光。

    “这个时候怎么会有小核桃?要是晒干了,我可以带回大都吧。”她似乎转移了话题。

    “是去年就存下的,煮了好多,都给月儿带回去好了,省得逸风这家伙又嗑坏了牙。”他们似乎想起了记忆中共同的某些乐事,一同笑了起来。

    54原来纳布不会来接我

    “月儿,这是莫姑娘,暂时在我们这里小住几日的。”闫钰把同在饭桌上的我介绍给了他的小师妹。

    我也奇怪,其实白月也一样的奇怪吧,为何一个外人出现在他们师兄妹三人的饭桌上。

    “这是我小师妹白月,应该还小你几个月吧。”尽管我早已知道她的身份,但他还是这样对我说着,算是正式把小师妹介绍了给我。

    “她身份可金贵着呢,值五千两黄金。”毛毛虫逸风看着他师妹略带疑惑的眼神终于多嘴的说到。

    “逸风。”还没等他说出什么更多的内幕,闫钰已经喝止了他。

    毛毛虫皱了皱眉毛。又专心与他的j腿打交道,他还真是能吃。

    我看着满桌子的菜,举箸却无从落下,似乎每一样都带着辣的口味,而我,对辣味真是敬谢不敏。

    “莫姑娘,似乎菜不对口味?”闫钰似乎注意到了我。

    “莫姐姐是不是吃不了辣?这一桌子的菜都满辣的。”白月善解人意的说着。

    我尴尬的举着筷子,不自然的咧嘴笑了笑,我并不是想引起谁谁的注意好不好。

    “逸风去让厨房弄些口味清淡不辣的菜肴吧。”他看着猛吃的逸风说。

    “真是麻烦,遇见这女人开始就一直麻烦,真是的。”他当然不情不愿的。

    这顿饭,人家三人回忆着昔日的美好,而这似乎都和我无关,好在我这人淡漠,不会觉得被忽略,也不会觉得如坐针毡,只是只顾的坐在那里,吃着我面前的白饭和一盘清炒的香菇。其实,如果没有我在,他们这顿饭会吃得更自在。

    我抹抹嘴,从椅上站起来,“我吃好了,想先回房了,你们也好痛快的聊聊。”我看向闫钰,他看着我似乎在想着什么,眼里似乎还有一丝若隐若现的同情。

    该死的,我讨厌的表情。

    “算你有自知之明。”毛毛虫低声在嘴里咕噜着,可我还是有听到。

    闫钰横了一眼逸风,示意他不要多嘴乱说。

    “也好,那莫姑娘就先回房好了。”

    我终于走出房间,回手关上他们的房门,站在那深吸了一口气,欲转身离开。

    “师兄,怎么会让她呆在总部,这里不是从不让陌生人来的吗?”白月不解的看着闫钰。

    “你问逸风。他带来的。”

    “她不是值银子吗?看我干吗?我们就算很有钱,可是五千两,还是黄金,难道不要吗?怎么说也是我辛苦赚来的呢。”逸风瞪着眼睛咋呼着。“我哪知道纳布勒那家伙,人都出来那么久了,兄弟们曾几次找过他,他也不把人接走,我看那麻烦的丫头就有气。”

    “人家不是把余下的钱都给你了,还多给了不少,让你照顾她。”闫钰轻声说着,语气平淡,没有露出什么多余的情绪,就只是在陈述一项事实而已。

    “谁要他多给钱,赶紧把那丫头接走才好。”他气哼哼的说。

    “你啊,就是你,接下了人家多给的钱,所以我们只能留她在这,还得好吃好住,谁让你收了钱,一收又是五千两,那够她连吃带住的到80岁也花不完。”闫钰有些嘲弄的看着逸风。

    “真是贪吃又贪财,我怎么会有你这种无脑又鲁莽的师兄。”白月也一起落井下石的奚落着逸风,嘴边却带着很开心的笑。

    逸风挠挠脑袋,如果奚落他,逗他,可以让师妹开心的话,那样也挺好的。

    想着他也一起傻笑了起来。

    可是,门外的我却再也笑不出来了。原来是这样,原来纳布不会来接我了。如果还可以等待,好像我呆在这里也名正言顺,因为总觉得有一天,会有人接我离开。可如今算什么,毛毛虫已经开始嫌我麻烦了,那个斯文内敛,心思不会外露的闫钰如今又会如何想。

    是啊,这里是总部,又是那样一个神秘又庞大的组织,我在这里,怎么好。

    从今以后,我在这里的心情将再也找不到昨日的坦然和平静,尽管这里山峻水美,与世隔绝,可,显然不是我安身立命之所。

    我真是鄙视自己,原来自己的心还是在等待着纳布,那望眼欲穿的半年,还有在拘月楼里的无数日子。不是要忘记他吗,忘记他火热的眼神还有他阳光般的笑容,忘记他的温柔,忘记他救我出樊笼,也忘记他总是在每次给了我期待后,便马上给我的绝望。

    我,终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依旧渴爱的女子而已。

    55见到太子和六殿下

    尽管听说拘月楼从不让陌生人进入,可是,今天,这里还是来了两位看起来不像是常客的客人,并且显然是身份尊贵的客人。

    闫钰一行人不但外出迎接,竟然还屈身跪拜。我以为那个山中老大不像是个会向人俯首行礼的人。

    “参见太子殿下,参见六王子殿下。”我也只能随波逐流的与众人一起跪倒在地,原来竟是太子和六王子。是来接白月的吗?应该是吧。

    “快快平身。”太子已经快走数步,抬手扶起给他见礼的闫钰。尽管他的样子像是不忍闫钰跪他,也似乎对闫钰颇为厚待和尊重,但事实上,他还是拿准了火候让闫钰和一干人等结结实实的跪拜了他。

    真是没好感,白月喜欢这样的人?我在心里一百个不赞同,他哪里有闫钰好。

    我做着与众人一般的动作,说着与众人一样的话,心里却在想着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感到有一簇冷峻的目光向我扫s,便抬起头望向那缕目光的发源地。

    原来是太子。

    尽管那儿站着两位来者,可我知道,他就是太子。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威严有些像柯什日,不怒而威,让人莫敢不从。除此以外,不同的是,他身上还兼有铁南的冷,让人无法靠近,不敢直视,甚至还有闫钰身上才有的沉稳和内敛。他几乎拥有成为成功的帝王所需要的全部的特质。

    他生着一双凤目,凤目里永远都是用不完的心思,还有数不出是多少种的想法。凡人看不懂,但却能知道,那里永远不变的,就是没有情感的波动。如果那双眼里有一天只出现一种情绪,或者是某种强烈的情感,那一定是看他的人眼花了,我心里这样觉得。

    他的嘴唇很薄,那是刻薄无情的长相。

    好吧,说句公道话,他看起来很不错,身材,相貌,浑然天成的气势,还有超然非凡的品位,的确是可以让包括白月姑娘在内的众小姐们放心暗许,甚至不惜飞蛾扑火。

    他,的确是火,可以让爱上他的女人们会灰飞烟灭的火。

    他与柯什日一样,绝不是女人的好归宿,他甚至不如柯什日,因为他甚至连一丝真性情也无,除了江山,他的最爱,不会再是其他。

    我终于忍不住撇撇嘴,为白月的追求感到惋惜。

    虽然我对太子没什么好感,不过,说到太子的品位,我还是会毫不吝啬的给予超级充分的肯定。因为他的脚上竟然穿了一双若氏生产的马靴。单层皮的,上面或怒放或含苞的簇簇梨花显示了这双马靴在若氏商品中的顶级地位,竟然像是我当年玩心大起时随意绣的,因为那几处梨花恣意散漫的开着,不若其他人绣的那般中规中矩。是我绣的吗,我还需要再仔细的看看。

    我心里莫名其妙的就涌起一股巨大的几乎要将我淹没一般的喜悦,因为那双马靴给了我巨大的成就感。我第一次在外面看到陌生的人穿着若氏的商品,而这个人还是高贵的太子,他给了我肯定,肯定我曾经做过的事。这也是穿越以来,我第一次找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生活过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