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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

的人,就是我。〃

    想起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城市的灯火阑珊来,还是不免有些伤感。想起那里还有个叫肖伟的男人,心就痛得要命。但是我没有办法,我亲口告诉他,生活常常着我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而且我常常有找不着方向的感觉。我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他去爱,更不值得珍惜。我自己可以疯疯癫癫,但是我没有权利让别人跟着我一样被生活弄得五迷三道。

    每个人对待生活都有着不同的看法,那是我们的权利,别人无法干涉。

    我把预先封好的两个红包分别交到爸妈手里,客气地说礼轻情意重,还望父母大人笑纳。我妈热泪盈眶地接过了,随即从包里也给了我一个红包,常言道〃来而不往非礼也〃,只是我妈给我的红包,比我给他们的那两个合起来,还厚几倍。

    我拿到红包后就乐得嘴巴都歪了,晚上等他们睡着了悄悄打开来看,沾着口水啪嗒啪嗒的数,足足好几大千呢!

    这时手机响了,过年这几天接电话都接疯了,一听到电话的声音就莫名其妙地开始狂燥起来。

    〃新年好。〃

    〃新年好。〃我也这么答道。

    〃在家过得好吗?〃

    〃很好。谢谢。〃

    〃以后还会来成都吗?〃

    〃一定会的。〃

    〃确信?〃

    〃确信。〃

    〃为什么这么确信?〃

    〃因为那里有我整个的青葱岁月,还有很多美好的回忆。〃

    〃需要我等你吗?〃

    〃你等不到我,我走到哪儿都是断了线的风筝,抓不回来。〃

    〃可是我爱你。〃

    〃我知道。〃

    〃我还有机会吗?〃

    〃不知道。这话我听过很多遍了。〃

    〃我还有机会吗?〃

    〃不知道。世事难料。〃

    〃想起我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我24小时不关机。〃

    〃好,一定会的。〃

    〃那就这样,再见。〃

    〃再见。〃

    挂掉电话,想起了肖伟用大拇指和小指头做打电话的模样,觉得心里一阵酸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现自己不爱哭了,即便很想哭的场合,也哭不出来。所以我很心痛,心里很酸,可我的眼泪生生出不来,被我挡在眼睛里。并且我告诉它们一定不要出来,如果滚落下来了,那我肯定心碎了。

    从成都离开的那天,一路上心情都极端压抑和烦闷,在机场看到晓晓和肖伟,本来我又想裂着嘴巴大哭的,可始终就是没有哭出来。而且我想就这样一直走进去,不要回头。

    可我还是回头了,因为这是个我生活着的城市,就在我回头的那一瞬间,我看到肖伟的眼睛,突然间觉得我们都很可怜。

    其实我是个很适合四处奔波的人,我不应该停下来,我得马不停蹄的变换着生活的地点和方式,否则我会容易感觉到压抑和烦闷。

    北京这个春节里的雪,下得很大,足足七八寸厚。我终于见到王蕾的男朋友了,看到他的时候我想到了我妈要是看见他,就不会再说这小模样生得真俊了。不知道怎么的,看到他想起我很多年前在成都见的那个网友来,他们之间竟然有着很多让人震惊的相似。

    现在跟王蕾站在一块儿,终于没有那种我是她妈的感觉了。

    真好,可以平衡一下我这么多年来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

    他过来问我:蕾蕾说你才从成都回来?

    我点点头。

    他飞快地拿手指弹了一下烟灰,说成都是个好地方,有机会我要去逛逛。

    我说是,乐队在那边很受欢迎,那边的酒吧娱乐里少不了乐队。

    王蕾这时c话说你丫要是去了肯定就不回来了,准累死在那里,那里美女如云一个个儿像华清池里泡着的仙女,你还能回来么你?

    他男朋友大笑,说那我还真得去去。(欲知结局,请关注本书)

    第四部分 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第49节 后记

    写完这部长篇小说的时候,风小了,雪停了,我刚好过完了一个索然寡味的冬天。之所以说冬天是索然寡味的,是因为我不太喜欢冬天,冬天在我的印象中总是惨淡和苍白的,像块用旧了的湿抹布。

    我一直都十分感叹自己的青春,我感叹得叫自己去珍惜它,甚至有一种舍不得离别的情绪。在这点上我父母和我身边的很多朋友跟我有着同样的感受,我妈就常常在我面前回忆她的那些知青岁月,尽管当时很苦,可过后想起来是甜的。而回忆的感觉又是如此的美好,像在细细的吃着点心,慢慢的品着咖啡,耳边回旋着一段轻柔舒缓的音乐。

    我的好朋友就跟我说过,过往了的,都是云烟,你得慢慢把它看淡或者看透。每个人的青春都只会有一次,但是每个人都有一次,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写作的过程十分痛苦,常常会遇到大脑处于空白停顿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变得烦躁。为了缓解这种烦躁的情绪,我总是把电脑音响的声音调到最大,重低音把家里的地板都震了起来,我才能慢慢进入状态。只有这样了,才能调动我的情绪,否则我无法继续。

    我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人,要么在最吵闹的环境下写,要么在最安静的情况下写。最爱的仍然是老狼的歌声,喜欢《流浪歌手的情人》。我几乎是以每天一万字的速度来写这部小说的,前后大概连续写了20来天,写完后发现食指都被键盘磨破了皮。由于时间的仓促,我也没去仔细修改,肯定其间会有漏d的地方,甚至会漏d百出,所以我企求每一个读我作品的人原谅,同时也十分感谢每一个读我这部小说的人,你们的阅读就是对我最大的赞赏和鼓励。

    写这部小说的过程是伤感的,没有人愿意去提及那些曾经属于自己的伤感岁月,更别说把它叙述出来了,很多时候我都怀疑自己写不下去了。我喝了无数的咖啡,听了很多的音乐,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疯疯癫癫的,才写完了它。这样的情绪也让我久久难以释怀,叫我莫名痴狂。其实我也很无奈,我现在最大的等待,就是希望春暖花开,让寒冷的季节早点过去。

    回想那些无知和天真的岁月,看到自己敲在电脑屏幕上的文字,竟然有种双眼朦胧的感觉。人的感动只是一瞬间的,就在那一瞬间,心很痛。

    最后,还是借着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来表达我对这部小说的总结: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余可

    2005年3月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