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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暴走,开始!

  超能力被抽离时,心脏会被破坏,而木属性能量则带着修复的效果,当木能量和李木先前学习的【快速愈合】结合在一起时,那恢复效果就非常可观了。

    强大的生命能量可以顷刻间便修复破损的心脏。

    当然,疼痛是免不了的。

    这也算是对她杀人的一点点惩戒。

    整个过程持续了三分钟左右,但对菜菜子来说,却仿佛是过了三百年一样漫长。

    待到李木快要完成超能力抽取时,她的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仿佛刚从温泉里爬出来一样。

    不过就在这时,异变发生了。

    当最后一丝超能力被抽取出来的时候,菜菜子突然伸出手在李木身上用力一推。

    噗——

    一口鲜血吐出。

    李木脸色猛然一变,连忙将菜菜子倒下的身体拉住。

    技能再次发动。

    但菜菜子却挣扎了起来:“不,咳咳,不要。”

    “你求死?”李木看着菜菜子,从她的眼眸深处看出了死寂,停止了能量输入。

    “活着好累弟弟信彦”菜菜子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词后,便彻底失去了生机。

    在超能力抽取的那一刻,她的心脏是破碎的,只有能量不间断输入才能快速修复。

    但中间一断,就意味着心脏缺损了一块。

    菜菜子显然在李木刚开始抽取超能力的时候就算好了这一点,赶在最后一刻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其实李木可以救回她。

    生死人肉白骨的事,以他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办到。

    再不行还可以用修改点。

    但救活了又如何?

    她是真的不想继续活下去了的。

    “呼——”

    李木长出了一口气。

    异常bug,这就是异常bug带来的么?

    很好!

    末日、诡异、智械、灵能、异世、神话、次元你们尽管来好了。

    来一个,我李木镇杀一个;

    来两个,我李木便镇杀一双!

    地球暴走的时代?

    看看到底是谁在暴走!

    李木的周身都回旋着低气压。

    崔斯特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黑暗的事情他见的多了,菜菜子的事情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走吧,去找她弟弟。”李木站起身,向鸡飞狗跳庄的方向而去。

    至于菜菜子的尸身。

    李木将其封印到了一枚项链中,准备带她去见他弟弟最后一面。

    在鸡飞狗跳庄,李木再次见到了那名叫信彦的小男孩。

    看到姐姐的尸体后,信彦出乎意料地平静。

    当李木说,他可以满足信彦一个愿望的时候,信彦告诉他,他想要离开这个地方。

    李木询问他原因,信彦便将这么多年压抑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

    他这才明白,或许菜菜子的死对她自己来说确实是一种解脱。

    看信彦心意坚定,李木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不过他自己当然是没事带孩子了,于是这件事情就被转交到了崔斯特身上。

    反正诺亚·自由之舟上空房间多得很。

    而且在诺亚·自由之舟上为了方便世界各地的富人定居,也是有学校的。

    如果不喜欢读书,伊芙宁他们还有一套训练佣兵的方法。

    敲定主意后,李木带上信彦和崔斯特,先回了趟诺亚·自由之舟将信彦放下。

    应信彦的要求,李木没有销毁菜菜子的尸体,而是给她施加了一个“10年尸身不朽”的特性,将她继续封印在了那枚项链中。

    让普通人的尸身不朽在10年内不腐坏,只需要50修改点。

    这次回收的【苇名剑圣之心】,李木获得了100修改点。

    还是小赚的。

    当然,这点零头对他来说属实是有点看不上了。

    做完这些后,李木带上崔斯特,继续赶往下一个标记了异常bug源的地点。

    下一个bug还没出现,但随时都有可能出现。

    他要趁现在尽可能多地清理掉这些现有的异常bug,以免再像这次一样,两个bug蜜汁融合引发异变。

    不过,就在李木刚起飞的时候,听到耳边修改器传来的声音,他脸色顿时变了。

    下一刻,李木破口大骂。

    “nmd,说暴走就真的暴走了?又来?!!”

    霓虹国。

    江户城。

    作为霓虹国的国都,江户城的繁华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是清晨,街道上的人便已经是络绎不绝。

    每个人都行色匆匆,赶电车的上班族或者赶着上课的学生,嘴里叼着早餐,低走头快速走着。

    不过在街角,却出现了这么一群格格不入的人。

    领头的是一个嘴里缺少几颗牙齿、外表粗犷的中年男子,他体表的发毛浓密,身材颇为魁梧,感觉就像是大力士一般。一身皮肤是褐色的,头发黑色,发质蓬松,额头上系着一块绿色头巾,看起来颇有几分热血动漫里的主角人物的样子。

    只不过形象却真的让人不敢恭维罢了。

    再看穿着打扮:脖子上戴了两条项链,双手手腕戴着手链,十根手指上也分别戴有不同款式的珠宝戒指,妥妥的土豪暴发户打扮。

    目光再往下移时,便发现他的左侧腰间别着三把燧发枪,右侧腰间塞着一瓶烈性朗姆酒。上半身穿着白色衬衣,口子却并没有系起来,而是一副袒胸露乳的样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打扮成这样,当真是粗鄙不堪!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家伙的身高!

    几乎3米5!

    站起来比一层楼房还要高!

    哪怕是现在蹲坐在街角,也仿佛一座小山一般!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奇形怪状的人。

    一个上身全是腱子肌、手臂长过膝盖的巨汉;

    一个身穿黑色披风、肩上扛着一把长长的狙击枪的男人;

    一个穿着黑色背带裤、拿着手杖、皮肤白皙宛如吸血鬼的男人;

    一个头上长角、猫眼、双手像钻头的男人;

    这样的人,一共出现了9个!

    他们每一个的身高,至少也在三米之上!

    最高的,甚至达到了五米!

    不过奇怪的是,这样的一个奇怪组合出现在闹市区,来来往往那么多人,竟然都对他们视若无睹。

    就仿佛他们都并不存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