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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总有人觊觎我的肾(八)

她才会需要厉北爵。

    一个女人如果连自己的物质来源都掌握不了,又怎么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呢?

    林暮不想这样,她要为白清清谋划一个更好的人生,让白清清手上有充足的筹码,有充分的可能去选择任何她想要的人生,去选择去做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去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

    所以现在她要抓住一切可以获得金钱和物质的筹码,厉北爵就是一个契机。

    如果她不能抗拒这场婚姻,或许她可以用这场婚姻来为白清清谋取最大的利益。

    林暮豁然开朗,她现在突然就不想去管到底能不能找到关于邓潇潇的证据来证明不是邓潇潇救了历北爵了,她为什么要搅在和邓潇潇这种女人的争斗中无法自拔呢?

    邓潇潇跟厉北爵两个人的爱恨纠葛,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不想管,她只想让白清清活得更好,至少让白清清活得独立,让她回来了之后,至少还有自我选择的权利。

    第二天,林暮正在蛋糕店大快朵颐的时候,厉北爵给她打了电话,问她在哪要来找她。

    厉北爵看到林暮面前一排空了的冰激凌杯,面色厌恶:“你一个女人,怎么吃的这么多?”

    “我吃这么多,凭的是自己本事,花你一分钱了吗,关你什么事啊?”林暮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厉北爵真是多管闲事。

    厉北爵被气的眉头深锁,薄唇紧抿,他坐在林暮对面呼哧呼哧喘了好一会气,林暮也不搭理他。

    最后还是他自己给自己找了台阶下,他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文件来递给林暮,“这是合同,签吧。”

    “你等等,既然是合同,我总要检查一下。”这是林暮上个世界做了律师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对于合同特别的敏感。

    她简单地翻看着这份合同,合同的大致内容就是说厉北爵先生会支付给白清清小姐十五个亿,要求白清清和厉北爵先生于结婚后的第三个月签署离婚协议,并且不得要索要任何财产。

    看完她在心里暗自吐槽,这不就是一份无效合同吗?她早就查过了,这个位面和上个位面的法律体系是一样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既包含结婚自由,又包含了离婚自由,这份协议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

    如果拿到法庭上面去,在司法层面,这是没有任何效用的协议。

    她也想不明白厉北爵怎么就能拟出这样的一份合同来呢?他没有找律师吗?还是说他真的当自己在这里是能只手遮天是土皇帝啊?

    等等,如果拿到法庭上面去……林暮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或许她可以狠狠坑厉北爵不止十五个亿。

    她跟厉北爵结婚以后,历北爵一定还会和邓潇潇纠缠不断,邓潇潇还会来找自己示威,这是剧情里面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而自己如果保存下来厉北爵婚内出轨的证据,自己可以要求历北爵净身出户,就算不能让他净身出户,自己在财产的争夺上也有很大的空间,至少可以拿走厉北爵一半还多的婚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