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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

妩媚。

    我在犹豫,最后作出了妥协。

    “只准看,不准摸。”我像个孩子似地讨价还价,慢慢解开衣带,将睡裤褪到肚脐下方部位,“看吧,还没有完全愈合好呢。不要把纱布弄脏了。”

    “好呐,”朱鹃快活地去洗了洗手,跑回来跪在我面前,将我的裤带拉开,她嫌我的手放在那里碍事,就自己动手将我裤子又往下扯了一寸左右。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一丝热气吹拂在我的肚皮上,使我的身体变得麻酥酥的。她沉默地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终于还是忍不住动手触抚了一下,“里面是硬的。我刚做完手术也是这样,不过过段日子硬块就消逝了。”

    我有些紧张,浑身的肌r都似乎凝聚成了伤口下的硬块。我草草提起裤子,坐在桌边用筷子敲打碗沿,喊道,“饿了呢!”

    “你不想看我的了?”朱鹃问。

    “不想看了,想吃饭。”我说。

    “看了再吃也无妨,”朱鹃说着,便开始宽衣解带了,她穿得比我多,脱起来有点麻烦。只见她动作麻利地拉开上衣拉链,露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短衫,她胸部比我以前见到的还要丰满,腰肢凸凹有致,腹部因为收气而更显扁平。她褪下了松紧带裤子,左手将贴身短衫向上撩起,右手将裤子斜退到胯骨以下,直到露出一条红色的底裤来。朱鹃就这样无所顾忌地将自己的部分身体暴露在了我的眼前。

    “看见了吗?你用手摸一下,对,摸到那个伤疤了吗?对,对,我自己就经常摸这里的,如果要变天了,它就会提前s痒,告诉你要下雨了。真的,比天气预报还准……”

    我抚摸那块疤痕的时候,朱鹃一直闭着眼睛,喃喃自语,一副舒泰之极的表情,可我心里却感觉别扭得要命。我并没有将整只手都放在她肚皮上面,只是谨慎地用食指和中指在那条闪亮的疤痕上来回拂动了几下。尽管她一再催促我用力,可我怎么也用不上力气,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好了,已经摸好了,我知道了,”我收回手指,示意她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转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这就好了?”朱鹃似乎仍不满足,“你应该再看看的,过来,来,来,对了,像刚才那样蹲下,把手放在我肚脐下面,对,就这儿,看见了吗?对,你摸摸,摸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疤?你可以使劲的,不疼……”

    的确还有一条自上而下的疤痕,比先前的那快疤要长很多。刚才我摸的时候是微闭着眼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右下腹,所以没有看见这道口子。此刻,我睁开眼睛,被映入眼帘的这道伤疤吓了一跳,“这里又是怎么回事啊?!”

    “哈,瞧你吓的,刀子又没有划你身上,这么紧张干吗?”朱鹃低头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神情温柔得像个母亲,“剖腹产留下的,当年我生朱筝可吃了不少苦。”

    “朱筝是剖腹产?为什么不顺产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女人嘛总是希望自己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所以啊,我就选择了剖腹产。”

    “有这样的必要吗?”我起身朝盥洗间走去,感觉抚摸过朱鹃疤痕的指头隐隐作痛。

    饭后我回床上躺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可是,我总得见朱筝一面才是吧。我掏出那孩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我始终睡不沉稳,总感觉床边坐了个人,那人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距离床沿大约一米外的凳子上面,连呼吸也没有。我疑惑地直起身子去摸台灯开关,黑影凑过来,用手掌压住我的手背,轻声说道,“别开灯。”

    我摸到了一截断指。手像触了电,倏地抽了回来。“你干吗朱鹃?”我的声音明显颤抖着。

    “看看你,睡不着。你来了后,我几天都睡不好。”朱鹃在黑暗中叹了口气,问道,“你在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抽屉里,”我回答,“不过是想了解了解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给你讲过了嘛,你离开后不久,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婚后才三个多月他出车祸死了,后来我就生了朱筝。他三岁时,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就再次出嫁,不到两年我们就离婚了,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他也发现我在外面有其他男人。过程其实很简单,但伤害却很深……”

    十年的光y被她这样轻描淡写过去了,我静静听着,虽然希望她能够讲细致些,可转念又意识到自己这样太自私,等于是要求她已经愈合完好的伤口再重新撕开。算了吧,我在心里喟叹了一声,慢慢把手伸过去,握住朱鹃的手。

    我总是被朱鹃的一些举动整得啼笑皆非,她喜怒无常的性格常常将我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急需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却如身陷沼泽,越挣扎越沉沦。我想到过一个简便可行的办法,即,偷偷去朱鹃父母家把朱筝引出来,和他交上朋友,将他骗到医院去做个亲子鉴定。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眼下实施这个办法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原因是,我被朱鹃盯死了。自从我住进来后,她就极少上班了,如果公司有事情,就通过电话来解决。从早到晚,她都形影不离地跟在我身边,除了上厕所、睡觉我们不在一起外(有时睡觉也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被她占据了。她借口说我不能总在家里吃闲饭,扯住我陪她去街上买菜,回来后又嚷着让我帮她择菜做饭,到了下午,她又要我和她一起锻炼身体。我叫苦不迭,一再声明自己目前只是个病人,应该卧床休息,但她不准许,宁肯让我站在一边看她锻炼,也不准我离开她的视野。终于,这天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冲她发了顿脾气,我说道,“既然这样,请允许我搬到宾馆里去住,行不?”

    “不行!”朱鹃斩钉截铁地说道,毫无商量的余地。

    有一天起床后我发现放在包里的车钥匙不见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拿我钥匙的人如果偷看了藏在包里的那些信件,我此行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了。我惴惴不安地四处寻找车钥匙,从衣服口袋找到床空下面,四处找遍了,也没有结果。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去问朱鹃, “我要你的钥匙做什么用?”她反问道。“那就奇怪了,我明明是放在包里的。唉,丢了就丢了,反正我一时也走不了。”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一边嘀咕,一边察言观色,见朱鹃没有作出什么明显的反应,就故意用刺激她的口吻说道,“我包里还有那么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偏偏丢了钥匙,奇怪啊。”

    “少在我面前卖关子,不说就不说,谁稀罕!”朱鹃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现在你进房间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丢三拉四的,免得自己弄丢了却冤枉好人。我准备把朱筝接回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早该这样了!”我几乎要欢呼雀跃了。

    朱鹃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么激动干吗?又不是你儿子,神经病!”

    我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失态,急忙呵呵一笑,掩饰着兴奋的表情,语无伦次地说道,“不是,这孩子可爱……照片上的,他很可爱嘛。”

    朱鹃说道,“他不可爱,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很古怪的。”

    我问朱筝他究竟怎么个古怪法,朱鹃冷冷地说道,你到时候就会知道的。

    朱鹃出门后,我就筹划着为他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半钟,我开始做菜。六点一刻,门铃响了,朱鹃拎着大包小袋出现在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伸长脖子往楼梯下面看去,并不见朱筝的影子。“别看了,他没有来,”朱鹃不耐烦地推了推我,说道,“你看我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这小子居然不肯回家。气死我了!”

    “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我说过的,他很古怪。”朱鹃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好像不信任似的,问道,“你做的?”

    我说当然呐。我给杯子里斟满了酒,等朱鹃一坐稳,就说道,“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来,咱们干一杯!”

    醉意是突如其来的。好在我有心理准备,趁还能走路,我摇摇晃晃地摸索到沙发边躺下来,听见朱鹃在餐桌旁一个劲地傻笑。我挣扎着想爬起来问她一些问题,结果浑身无力,脑子里面空荡荡的。大概是在凌晨时分,我隐约听见了一阵琴声。尽管我已经好久不去碰触琴弦了,但对琴声依然保持着天然的敏感。睁开眼睛,看见朱鹃盘腿坐在走道上,她把琴横搁在面前,歪斜着脑袋,用那截硅胶指头随意扇扫着琴弦,声音不大,但在静寂的夜晚显得格外嘈杂。我想看看她究竟想搞什么名堂,就装着仍然在熟睡的样子,细眯着眼睛不时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拨弄,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头,怔怔地望着筝弦。

    她在发呆。

    我起身去冰箱里找了块冰含在嘴里,咝咝地吸了几口凉气,问她怎么不睡觉。

    朱鹃说,“想听你弹一曲。”

    我说,“我都好些年不碰那东西了,看见那个盒子都怕。”

    “不可能,”朱鹃说,“你不是音乐老师吗?”

    “我没告诉你么,我早就不在学校上班了,出来单干好些年了呢。”我回答。

    “是吗?!”朱鹃显得很惊讶,她眨了眨眼睛,说道,“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开了家广告公司,搞些策划什么的,”我仔细留意着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把那截假指头戴好,五指张开,并拢,正反端详了好几遍,说道,“尽管如此,你今晚还是要弹一曲的。你要清楚,这台琴躺在这只琴箱里面等了你若干年。”

    “等我?不,不,我不弹……”

    “真不弹?你可要想清楚后果。”她的话里带有威胁的意思,接着她站了起来。

    我不想和她再次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就想了想,说道,“既然你坚持要看我洋相,那我索性就不要脸一次吧。”我清了清嗓子,“我清唱一曲,怎么样?”

    “好啊,”朱鹃拍手笑道,“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我用筷子敲打着碗沿,唱道:“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遄行,遄行,长途越渡关津。历苦辛,历苦辛,历历苦辛宜自珍,宜自珍……”

    唱完一叠,我感到鼻腔酸涩,声带凝咽,连忙摆摆手,说道,“只能唱到这儿了,唱不下去了。”然而,朱鹃还沉浸在这激越舒缓、缠绵悱恻的曲调中,她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我不得不再次说道,“算了,算了,到此为止吧。”

    朱鹃突然凶巴巴地走到我面前,冲我吼道,“不行!岂有此理!”她的样子很是吓人。

    从这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面上看,一切仍然照旧,朱鹃照旧忙家务、锻炼身体,给公司打电话处理事务,我呢,照旧在床上静养,有时也进厨房帮她干点杂活,但家里的气氛明显比前些天和缓了许多,我甚至暗自感觉到了某种久违了的家庭生活的温馨气息。这种气息近似于我和杨芬婚后的那段日子,唯一的区别是,我和朱鹃没有r体关系。有时,她也会爬上我的床搂住我睡上一觉,但我们没有更深入的接触。古人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我看来,眼前的这个朱鹃和从前的那个恋人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人,我已经不可能再爱上这个女人了,尽管她有时也令我怦然心动,但这样的时刻总是倏忽即逝的,难以唤起我精疲力竭的爱恋之心。我觉得我们这种平静温馨的生活等于是将晚年提前到了现在。从现在就开始安度我们的晚年?这样的想法的确有些滑稽可笑。

    伤口已经彻底愈合,除了不能干重活和跑步外,我和常人没有什么明显区别,幸亏朱鹃也没有这样要求我。有天,趁她去公司了,我把房间认真打扫整理了一遍。看得出来,朱鹃很少收拾屋子,家里的东西都是杂乱无章地摆放着的,完全没有什么整体规划,这可能与她独身生活有关。在帮朱鹃收拾房子时我发现靠南面的那间卧室是上了锁的,怎么也拧不开。记得她曾给我说过,这间卧室是朱筝住的,她为什么要把孩子的房门锁着呢?应该敞开透气才是呀。我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客厅矮柜上,怎么看都觉得那里缺了点什么,后来才想到是少了那台古筝,难道也被朱鹃搬进去了?为什么他要把古筝搬进朱筝的卧室里呢?我再次走到那间房门前,使劲拧着门把手,看见露出了一点缝隙,就从口袋里摸出身份证,照着那个缝隙慢慢c进去,用膝盖抵着门,划动了几下,门居然被打开了。

    我被房里的景象惊呆了。

    这间房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盒子,方方正正,大大小小,高高矮矮,全部是盒子,有铁盒,铝合金盒,木盒,塑料盒,更多的是些硬皮纸盒。它们沿墙堆砌着,足足有一米多高。我试着随便打开一只纸盒,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连一粒灰尘也没有看见。随着打开的数量越多,我的疑虑也随之增加起来。我希望能从中找出一丝线索来,然而没有。我很快就陷入到了由无数只盒子组成的包围圈中,我把它们挪来挪去,却始终处于它们的环绕中。房间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要是朱鹃这时候突然回来了,我该怎么向她解释呢?我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看见窗外的天色已经黯淡,为了不让朱鹃发觉我进过这间屋子,决定先把弄乱的东西还原,然后重新锁好房门,走了出来。

    两个人在一起可以玩出很多种游戏,至于朱鹃和我,我们的游戏则单调无趣,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一个在躲,另一个在找。而躲和找不过是大千世界林林种种游戏中最为初级的两个动作而已。这两个原本属于孩子的游戏动作,在这些天里却被我们俩玩得乐此不疲。我躲避朱鹃,目的是为了找出朱筝;而朱鹃找我,目的是阻止我接近朱筝。这天我正胡思乱想着,朱鹃推门而入,用右手的三根指头捏住一个明晃晃的东西,冲着我喊叫道,“找到了,找到了!”

    我问找到了什么。

    “钥匙呀,你的车钥匙!收好吧,不要再丢了。”朱鹃看了看我,退了出去。

    我一宿未眠,折腾到天将亮时才眯眯盹盹地入睡。醒来见枕头边放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醒来后去公司找我,我们一起去接朱筝。公司在光明路78号。

    在停车场我打开车门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副驾座上平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和那些收到的信件一模一样!根本不用拆阅,我就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我趴在方向盘上思索了半天,最后认定只有朱鹃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一定是她首先偷走了我的钥匙,再将这封信放进车内的。不然的话,这件事情就没有办法解释了。

    我几乎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朱鹃的公司,然后冲了进去,她正在运算什么数据,电子计算器发出“嘀嘀”的按键声。朱鹃缓缓抬起头来,露出妩媚的笑容,说道,“我等你半天了,你真是个懒虫。”

    我没给她好脸色看,“啪”的一声将那封尚未拆开的信放在她桌子上,望着她的眼睛,厉声问道:“是你干的吧?!”

    朱鹃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用迷惘的眼神看着我,问道,“什么呀?你说清楚点,我干什么了?”

    我呵呵冷笑了几声,说道,“你别抵赖,这事只有你才干得出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朱鹃没吭声。她把脸侧向一边,不再看我。我越发生气,“唰”地拉开包链,从里面掏出那叠信来,摔在桌面上。“你看啊,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也不敢正视么?啊,啊,你究竟要我怎么样?你想干吗?!”

    “看就看!”朱鹃拿起c在文具盒里的剪刀,剪掉那封信的封口,从中抽出一张纸来,只见她正反看了看,笑道,“你自己看吧。”

    我疑惑地接过那张纸,惊讶地发现上面居然一个字也没有!

    “一张空白纸就把你吓成了这样,看来,你果真是做贼心虚啊!”朱鹃嘲笑道。

    我像个傻瓜似地拿着那张白纸翻来覆去地看着,随后我扔下白纸,抓起那只信封,只见邮戳上的寄信人地址为:李市。日期显示为:11月5日,距离今天正好一个礼拜。

    信封掉落在地上。朱鹃弯腰捡起来,看了看,说道,“李市。是从李市寄来的,我什么时候去过李市呀?”她查着台历,找到11月5日,想了想,说道,“这天,我们在一起,一整天都没有下楼呢。显然你冤枉了我。”

    我呆若木j地站在那里,脑海里一片空白。“李市,李市,李市……”,我在心里默念着,马莉莉不正是李市人吗?我计划要去的下一站不正是李市吗?既然寄信人不是朱鹃,那么那个神秘的人物难道真的是马莉莉?还有,那个人怎么知道我在樊城,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这封信放进我车里的呢……疑团接二连三地往外冒,像我额头的汗水,涔涔直淌。我脸色煞白,像中暑了一般。

    “原来,你来樊城的目的是这样,”她叹了口气,把那些信封拢到一起,转过来端详着我,说道,“你们男人啊,这就是报应!”

    “报应”一词钻进了我耳朵里,它让我想起了杨芬,当年杨芬在得知自己再也无法生育时,曾经将自己必须担当的命运称之为“报应”,而现在轮到我了,被朱鹃嘲笑,叱责,也许还有更严厉地诅咒吧。果然,在沉默了几分钟后,朱鹃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张望你真该死!要是我早知道你是为寻找那个莫须有的儿子来樊城的,我根本就不会理睬你的,要你阑尾穿孔,让你客死他乡,